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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4:59: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责与流程,有效地开发和利用集团人力资

源,积聚人力资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录用、培训开发及薪酬绩效福利管理方面内容,由公司

指定人员负责执行。

第三条 公司员工聘用、试用、职务任免、调迁、解聘、辞职、考核、奖惩、薪酬等事项除国家有关

规定外,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最终解释权归杭州欧亚流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五条 组织机构的设置

公司设总经理室、质量技术部、生产工程部、市场营销部和办公室,共5个部门,并增设运营副总1名。公司实施直线制组织结构,运营副总在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内对总经理室下属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管。

第六条 人员供给需求分析

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司本年度的人力资源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次年度的人员需求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实施。报告应以本年度人员流动情况、招聘渠道效果、人员考评管理等方面的数据为支撑,对次年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各方面工作进行系统规划,并编制费用预算。

第七条 人力资源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或公司指派办公室人员进行。

第三章招聘录用管理

第八条 人员招聘

(一) 人员招聘原则

公司人员招聘原则上按照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就职条件进行人员筛选,遇条件或经验特别

优越的公司急需人才,可酌情放宽其他条件限制。

(二) 招聘渠道方法

公司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人员招聘,网络招聘常态化、现场招聘季节化,同时结合猎头公

司、熟人介绍等方法。

(三) 招聘步骤

1.人事部门依照审批通过的年度招聘计划实施招聘;

2.部门用工部门有特殊需求的情况,需由用工部门主管提交人员增补或提前/延迟招

聘的需求,报总经理批准后,有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3.通过招聘渠道搜集应聘者信息,并整理简历;

4.对简历进行初选,对符合基本要求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面试;

5.人力资源主管对面试人员进行初试,通过后在《面试登记表》中签批相关意见后,

呈报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运营总监),安排复试时间。

6.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运营总监)复试通过,并于应聘者确认薪资后,交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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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资源主管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第九条 人员试用与录用管理

(一)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二) 新进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

用时间。

(三) 试用人员报到时,人事部门应收齐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进行核对后建立员工

管理档案:

1.

2.

3.

4.

5.

6.

7.

8.

(四)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 本人简历1份 上一工作单位离职证明1份 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证明原件1份 其它必要的证件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者;

8.经认定其它不适合者。

(五) 新进人员入职后,即需签订用工合同、聘用协议和保密协议。

(六) 试用人员在入职5日及以内自请离职者,公司不予不支付报酬;入职5日以上,30

日以内自请离职者,以基本薪资按天折算支付报酬。

(七) 对试用人员分派工作后,应促其立即赴岗工作;如因品行不良,试用期内工作状态

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八)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管理和考评详见《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第十条 员工解聘

(一) 因下列原因集团可解聘员工:

1.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的;

2.经认定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

3.因公司经营变化,员工原岗位撤消不宜安排其他岗位的;

4.因脱产进修、长期事假等,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

5.长期旷工的;

6.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员工解聘时,由人事部门下发解聘通知书,并办理相应手续。

(三) 解聘与被解聘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解聘理由,避免负面情绪影响其本人及公司。

第十一条 职务任免

(一) 公司实行直线制管理,因此部门主管的任免由总经理与人事部门沟通后进行;部门

员工的任免由部门主管与人事部门沟通后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进行。

(二) 下列条件可作为晋升职务的依据:

1.忠诚于企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绩效考核列同级别职位前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充分了解拟晋升职务工作内容;

5.具备拟晋升职务要求的相关综合能力;

6.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等任职资格;

7.其他。

(三) 下列情况可作为降职的依据:

1.绩效考核中连续四次得分处于同级别职位之末位;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4.业务推进不力,影响工作;

5.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

6.其他。

(四) 员工职务任免需进行面谈,说明任免理由,提升正面情绪、疏导负面情绪。

(五) 员工任免通知应在任免决定下达后1日内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报人事部门

备案。

第十二条 职务调动

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工作时,员工原岗位主管领导须出具其工作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并报

人事部门备案,即可调岗。

第十三条 辞职

(一) 公司员工辞职,需提交辞职申请,由部门主管签批意见交由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

本门备案,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 员工离职前须办理工作交接、财产及物品移交、财务结算等手续,而后由人事部门

出具离职证明,员工档案进行封存处理。

第十四条 人事部门于每月10日前更新“员工花名册”,并填写“员工变动情况汇总表”,报财务部备

案。

第四章培训开发管理

第十五条 人事部门应每半年对培训内容、方式进行一次全员性的问卷调查,以了解在职员工的培训诉

求。

第十六条 人事部门每年2月底前拟订所属员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旨在帮助新员工熟悉工作内容、提高在职员工业务素质和专

业技能。

第十八条 人事部门应按计划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包括:

(一) 企业概况、历史沿革、组织架构及企业发展总体思路;

(二) 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

(三) 基本管理制度;

(四) 岗位职责、工作规程;

(五) 其他。

第十九条 在职培训

(一) 在职培训一般采用定期及不定期的形式进行。

(二) 由部门主管进行培训,一般采用沟通、讲解或情境演练的方式对体系流程、项目管

理、工作职能、操作技术、营销技巧及部门制度等方面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公司在必要时可进行外部培训,由人事部门根据相关部门需求甄选培训机构、核定培训费用

及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一般不进行脱产或半脱产培训。

第二十二条 培训组织流程

(一) 培训需提前1天通知,并实行“签到制”,不得随意缺勤,迟到或者早退。如有特

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与组织部门请假。

(二) 训结束后要对效果进行评估,并添置《培训评价表》,并附尽量详细的培训资料留

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培训档案建立

企业所有培训课程结束后,组织部门填写《员工培训档案》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 员工可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教育培训,但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正

常工作。员工可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历或技能课程获得相应证书后,可作为薪资调整的条件

之一。

第五章薪酬绩效福利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薪酬绩效管理以充分体现人力资源价值为前提,强化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为目的。 第二十六条 绩效管理

依据《员工考核制度》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七条 薪酬管理

(一) 包括年薪制、月薪制及承包制,共3种。具体由总经理根据员工面试情况、工作能

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并报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备案。

(二) 员工薪资每月10日发放,其中:年薪制员工发放月度额定工资额度,其他部分年

底统一发放;月薪制员工发放月度考核后确定的工资额度;承包制员工依从聘用协议相

关约定执行发放。

第二十八条 福利管理

(一) 新员工自入职均缴纳五险,分别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

(二) 每月15日及以前入职的员工,当月即可入保;每月15日以后入职的员工,次月入

保。

(三) 五险中个人承担的部分,从月度薪资中直接扣除。

(四) 节日福利全员享受,根据年度预算标准及员工现有人数提前1-2周制定方案并报总

经理审批,综合办根据审批意见及时采购并发放。

第二十九条 员工休假

(一) 假期种类及具体休假细则:

1.婚假:凡签定公司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享受带薪婚假3天,晚婚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

2.产假:凡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享受三个月产假;凡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可

请3周产假;男员工配偶分娩可享受7天代薪陪护假。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

间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企业发给岗位

基本工资。劳务协议制员工不享受此待遇。

3.丧假:员工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子女过逝可请丧假七日;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过逝可请丧假三日。(异地另加在途时间)

4.工伤假:因职业灾害及公务引发的工伤,其治疗期间凭劳保特约医院诊断证明申请

工伤假,工伤假三十日内工资奖金照发,超过三十日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及有关事项。

5.带薪年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3年,年休假5天;满3年不满8年的,年休

假10天;已满1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 休假审批程序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为休假管理部门,休假审批程序根据《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的请假审批程序执行,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第六章附则 本办法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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