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委会例会制度
一、学校校委会行成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
二、校委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加决策,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例会上,各部门要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对本周部门重大工作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召开例会前要把会议的内容和议题提前通知各校委会人员,以便会前作好充分的准备。
四、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制定制度、种类量化方案等重大事宜,均须经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五、例会实行民主集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未宣布前,不得随意乱说,一旦行成会议精神,必须遵照执行。
六、例会要有记录,并归档。
《校委会例会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