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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例会制度
加强部门内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
二、例会地点:
三、主持人及参与人员:
例会由各部门主管或负责人主持,本部门管理人员或部门全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或接受提出申请的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四、例会内容:
1、前一天工作总结及当天工作安排。
2、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讨。
3、人员技能培训。
五、例会程序:
1、部门主管对一天的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布置;
2、各岗位员工汇报前一天工作完成情况及当天工作计划;
3、对前一天发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并形成共识;
4、各岗位员工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一项以上合理化建议,以改进部门工作;
5、进行人员技能培训。
六、例会纪律:
1、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请假。
2、例会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参与会议者一律将手机设置静音; 如事情紧急可向持会议人员请假,到会议室外面接听电话。
七、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部门例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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