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坪初级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周星期一思想政治或业务水平时间参培教师必须到学校会议室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45分钟。(师德修养、学科业务、班主任培训、技能培训)。
二、每次学习要有学习笔记。
三、培训考勤由校长督查,值周领导负责记录。
四、学校“中继教”领导小组每周研究一次继续教育工作,时间安排在每周一上午的行政例会,会议由学校“中继教”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五、学习培训与教研内容相结合。
六、辅导教师要及时搜集,展出优秀心得体会。
七、辅导教师要对学员培训情况作好记录。
八、每次培训时间必须保证,按时参加,不得随意请假或旷课。
九、上级统一规定的培训时间,必须参加。
十、因故准假的教师,也必须按时完成培训内容。 十
一、参加培训的考勤列入学校考评内容之一。
十二、学校建立专门的“中继教”培训人员登记册、将每次培训的内容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授课时间、授课人、课题等,并将授课教师的档案,学员听课笔记,心得体会等搜集存档。
十三、自我培训内容也要将培训时间、内容、人数以及过程中出现的事,一并入册存档。
十四、培训教师必须根据教材课程标准认真备课、上课和辅导。
十五、培训教师对学员上交的作业要认真批阅和评估,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继教质量。
十六、凡在“中继教”培训过程中,考试或考核成绩优秀的,学校在年度考核时给予适量的加分奖励。凡继教考试考核不合格者,该教师的补考或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自付。
十七、培训内容登记由“中继教”办公室主任负责。
羊坪初级中学 2007年3月15日
《羊坪初级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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