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按揭须知
一,为方便各位客户的业务办理,敬请各位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户口簿
3,个人的经济收入征明(在办理银行领取填写、由所在单位盖章,银行将上门和电话核实)你在银行存款的存折流水复印件
4,商品房购买合同(原件)
5,购房的首付款证明(所购房屋的30%,要是您购买的第二套房屋为50%)由开发商给你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6,离婚的需要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
7,我行需要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和原件核实。
二,在办理按揭贷款时你须办理的其它事项
1, 抵押登记费(预抵押、房产证、他项权证、房产管理部门收取)
2, 评估费、丈测费
3, 交易手续费、他项权证办证费
三,我行的办理程序
1, 在我行领取贷款资料册(贷款资料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需要借款人(夫妻)亲自填写签署
2, 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预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由购房人亲自到房管局签署) 3, 贷款的发放:我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往开发商账户
4, 请您在我行的任意一个办事处开立一个还款账户,并将存折和卡复印件提交我行,贷款人委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每月20日按时还款付息。
5, 请您要仔细阅读和我行签订的合同
四,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本金X月利息X(1+月利息)还款期数(按月计)
(1=月利息)还款期数(按月计)—1
《住房按揭贷款客户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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