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
1、执行医嘱前要认真核对,对有疑问的医嘱问清无误后方可执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汇报,执行后及时签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
2、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再执行,且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3、值班护士除核对本班医嘱外,还必须核对上一班的所有医嘱。
4、医师重整后的医嘱,须经二人核对并签全名。
5、每周至少大核对医嘱二次,护士长必须参加大核对医嘱,并做好记录。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有无沉淀、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无双批号及标签不清的药品,不得使用。
3、摆药后,须经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发生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若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核对输血医嘱;查血袋上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裂缝。
2、查输血申请单上供血者姓名、血型、储血号与血袋上是否相符,交叉报告有无凝集。
3、查病人的床号、姓名、血型、住院号、储血号及输血量。
4、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留一天,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按饮食单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姓名、床号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前,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
2、查病人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血型及配血报告,有关化验等。
3、手术前再次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4、查无菌包灭菌标识、包内无菌指示卡,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5、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及缝合前清点纱布、纱(棉)球、器械、缝合针和线轴数;术毕,再清点一次。
6、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填写病理检验单送验。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1、包装器械时,查对物品是否齐全、配套,性能是否完好,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
2、器械、敷料消毒灭菌完毕,查对是否注明消毒灭菌标识、固定位置放置。
3、发放各类灭菌包时,查对名称、数量、灭菌标识及有效期。
4、收各类器械包时,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
5、到供应室拿取无菌物品时,要查对无菌物品的名称、灭菌标识、有效期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