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印章、银行财务预留印章的刻制均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统一刻制下发(以下简称)。(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部门印章、公司使用的个人私章由本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其中,部门印章刻制(印模)报备集团行政部门。(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到公司固定刻章店由行政部门统一刻制。
(四)未经有权审批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及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统一在资料管理岗统一留样保存,同时建立印章档案登记(用印章交接登记簿代档案登记簿),以便备查,并将印章移交给实际使用人,需填写
—1— (见附件:表2《印章交接登记表》)办理印章交接登记手续。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合同章、银行财务预留印章、其它专项业务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借款合同。
3、其它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
—2— 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工作权限范围内使用审批工作。
(二)公司内部各部门范围内的印章使用 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执行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指定专人管理
(1)公司行政章指定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 (2)合同专用章指定由资料岗专人负责管理。 (3)各部门印章指定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2、印章使用审批流程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其中公章/合同章使用需填写《公章/合同章使用审批表》见附件表(3);
—3— (2)印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使用公章和合同章必须是在相关责任人签章或本人签章加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经有权人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需由保管人及印章部门将印章装在双人上锁的铁盒内,使用时双人打开,相互监督使用,使用完毕共同加锁。(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任何印章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8)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管理部门负责人初审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3、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
—4— 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7) 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8)印章管理人要做好用印登记,用章人应在印章登记簿上签名,审批单及其他文字批准手续和用印登记簿要妥善保存备查。并对业务部不留底的用印予以复印留存。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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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报送集团公司管理部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印章停用申请表》
附件:1.《印章刻制申请表》 2.《印章移交登记表》 3.《公章/合同章使用审批表》 4.《部门印章使用申请表》 5.《印章使用登记表》 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7.《印章停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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