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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印章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22 21:03:40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以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制作、使用程序,确保印章得到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各门店公章、部门专用章、一般业务章、个人签字章以及其他专门印章等的制作、使用、管理、废止和责任。

三、印章种类、定义及保管权限

1、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申请的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章由总经办保管。

2、合同专用章:公司用于与其他主体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的专门印章,不得用于合同、协议以外的其他文件。合同专用章由总经办保管。

3、法定代表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且具有法定代表人效力的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由总经办保管。

4、财务专用章:公司依法申请仅供财务部门使用的专门印章,用于公司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等。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5、各门店公章:公司设立的各门店依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统一申请的对外代表门店、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印章。门店公章由总经办保管。

6、部门专用章:公司内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的代表本部门的专用章,如人力资源部章等,对外代表公司部门但不具有代表公司的法律效力。部门专用章由申请部门保管。

7、一般业务章:业务部门在对外业务往来工作中需要的专门印章,一般用于公司对外洽谈、开展、运作等具体业务的初步意向确认或公司卡券期限、种类、优惠方式确认等,对外不具有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效力。业务专用章由业务申请部门保管。

8、个人签字章: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申请刻制的仅用于公司内部文件签署的

专门印章,效力等同于印章持有人的签名,不得用于公司对外文件,对外没有法律效力。个人私章由印章申请人保管。

9、其他印章:因公司运营或其他工作需要刻制的专门印章,如现金收讫章、工会主席章等,一般由印章申请人保管。

四、印章的申请和领取

1、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印章或原印章损坏无法使用需要更换新印章的,由需求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提报总经办经总经理核准后统一由采购部下单订制。

2、采购部订制印章后交由总经办,由总经办登记并留存印章样本后发放至需求部门,由领用人签字领取。

五、印章的使用

1、公司各部门人员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统一填写《印章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盖章。

2、各部门申请盖公章的文件不能是空白文件,文件中的留白处应于盖章前填写完整。《印章申请单》由总经办留存以便日后查询。

3、公司各部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协议需要使用公司合同章的,根据合同性质填写《业务合同印章申请表》或《非业务合同印章申请表》,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总经办,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盖章。

4、公司合同或协议申请盖章时应条款清晰,原则上不能留有空白条款,且对方主体已签字或盖章。有特殊情况需要我司先盖章的,由申请部门提交《印章申请表》时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将公司公章、合同章、门店公章等带出公司外使用的,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并提报总经理核准,后由总经办专门人员带印章外出,使用范围仅限申请部门提报的用途,严禁公司其他人员携带上述印章外出使用或超越申请范围使用。

6、其他印章由保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使用,印章责任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承担。

六、印章的遗失、作废和销毁

1、公司各部门印章遗失的,应及时通知总经办进行备案登记,由总经办负责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该印章停止使用。如涉及对外业务的,印章保管部门应及

时通知业务往来方停止使用旧印章及启用新印章的信息。

2、印章保管部门遗失公司印章的,应由保管人负责承担新印章制作的所有费用;各部门人员在使用公司印章时造成遗失的,应由使用人负责承担新印章制作的所有费用。

3、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门店公章等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在印章损坏或不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在总经办备案,留存印章样本后,交由公安机关或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或直接销毁。重新办理的需要在印章领回后到总经办备案并留存新印章的印章样本。

4、公司其他印章损坏或不需要继续使用的,由印章保管部门提交至总经办统一登记销毁,总经办负责记录销毁印章信息并留存印章样本。

七、印章稽核

公司每半年对所有公司内部印章进行稽核统计,由法务会同总经办负责核对现存印章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保证印章登记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加强公司对印章的有序管理。

八、责任

1、公司印章使用责任原则上由印章保管人承担,任何人不得私自偷盖公司印章或者盗用有公司印章的空白文件。

2、公司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使用刻有公司名称、LOGO等代表性文字图案的印章以公司名义对外洽谈合作业务等。

3、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开除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赔偿责任的权利。严重违法或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2、本制度自2014年月起生效。

推荐第2篇:施工企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行政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范围

(1)凡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经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阅批准后,加盖公司印章。

(2)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与这些合同协议有关的信函以及涉及公司重要利益关系的文件等,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后,加盖公司印章。

(3)凡以公司名义出具外事、经济、人员奖罚、推荐等方面的文书,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或凭总经理批件,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4)常规的人事证明、介绍信,以及各种检审表、报表等 一般事务 文书 总经理可授权有关人员具体掌握。

(5)、项目部需加盖公章的常规文书,由项目部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凡涉及经济往来的合同协议等均由项目经理、分管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加盖公章。

2、印章管理

(1)行政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并掌握使用。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使用公章要做好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2)严禁携带印章外出。如确因业务需要,必须总经理批准,双方做好交接记录。

(3)严禁对空白介绍信、证明等加盖公章。确有需要,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

(4)非专管人员不得随便动用印章,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存放印章的办公室需有安全防范措施,节假日和夜间值班要把印章安全作为重要防护内容。

3、工程预决算章

凡需加盖预决算章,必须经分管经理签批。

4、法人章

凡需加盖法人章,必须有总经理签批。

推荐第3篇:印章管理制度

2015印章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3、3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

5、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4、内容

4、1定义

4、

1、1行政公章是指\"***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4、

1、2业务专用章

4、

1、

2、1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

1、

2、2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4、

1、3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

1、5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

2、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4、

2、2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

2、4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2、5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4、

2、6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

2、7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4、

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

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4、

3、2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3、3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

3、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4、

3、5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4、4印章保管规定

4、

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4、

4、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4、

4、3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4、

4、4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4、

4、5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4、5印章销毁

4、

5、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4、

5、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第2篇:集邮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第3篇: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第四条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第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4篇: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第七条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第八条附则

《印章使用签批单》 《印章移交表》 《印章管理责任书》

推荐第4篇:印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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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运转安全及公章的正确使用,加强公章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本文所述公章,含公司和公用私章)。 一:公章刻制

1、公司领导直接安排;

2、所需部门申请(需注明名称、图样等),公司领导批准;

3、办公室统一刻制;

4、员工私刻公章罚款500元停发工资立即开除并移交国家司法机关严肃惩处。二:公章的保管

1、公司行政章,以及相关合同章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公章管理员名单上报办公室备案,接管人签字验收保管;

3、办公室备案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图样、保管人(附《印章信息表》);

4、公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公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当公章管理员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员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附《公章移交登记表》);——发现管理员将公章随意放置,一次罚款10元;转交他人,每次罚款30元;

5、公章使用后,管理员督促使用人填写登记表,自己及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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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并检查公章是否完损;---没有填写登记表罚款5元;自己没登记台账的罚款10元;公章损毁没及时发现的,罚款10元并承担刻新章费用;

6、每年年终公章管理员需将公章使用申请单和登记公章台账送办公室存档;——缺少者,罚款30元;

7、不慎丢失公章,保管及使用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失。——丢失罚款30元,汇报不及时发生责任事故承担相关责任。

三、公章的使用

1、公章必须有保管员本人加盖,使用人不得私自加盖;——私自加盖公章保管员和使用者,视情节可罚款50-100元、开除,情节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

2、日常业务,公司领导原已同意,业务程序及内容无更改的,保管员直接加盖;——因个人拖延者,每次罚款5元;

3、公司往来业务,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指派或批示需加盖公章的,保管员加盖;——因个人拖延者,每次罚款5元;

4、其他业务,公司领导指派或批示需加盖公章的,保管员加盖;——因个人拖延者,每次罚款5元;

5、一般情况下,不准单人携带公章外出,若工作需要将公章带出使用,须遵守下列条款:

1)、公章保管员和使用者一同外出,确保业务顺利及公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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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业务特殊性,保管员无法同往的,使用人需提交申请报告,写明日期、使用事由,归还时间、申请人签字,所属部门领导签字,总经理签字,办公室签字。公章外出期间,使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所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私自放或带公章外出,视情节可罚款50-100元、开除,情节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

6、公章加盖后,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保管员填写公章使用台账;

7、不符合日常业务范畴又没公司领导批示的,保管员不得盖章;

四、公章更换及废止

1、公章损毁需更换的,保管员填写《公章更换申请》经办公室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刻制;——没有及时更新的,罚款保管员10-20元;

2、公司领导指示,部分公章废止的,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没有及时收回的,罚款保管员10-20元;

3、因公司业务发展,部分公章暂不使用或需废止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没有及时收回的,罚款保管员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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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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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印章管理的安全性、严肃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公司。2、印章种类

2.1法人印章:集团公司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的公章。2.2专用印章:集团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履行某种特定职责和权力的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章等)。

2.3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用来行使职权的个人印章。3、印章的归口管理

3.1集团办公室为集团印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总部和各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使用监督、印章刻制的审批。

3.2集团总部财务部是财务专用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总部及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管理。

3.3集团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办公室和财务部各保管1枚。

4、印章的刻制

4.1因公司新设或更名需刻制印章的,由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工商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刻制,刻制完毕后交相应的印章管理人员保管并报上级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4.2因损坏或使用时间过长不能继续使用的印章,需由印章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集团办公室印章保管人员严格按照工商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刻制。印章管理部门需在印章更新后通报财务部门。

4.3集团公司、各公司不允许私自刻制部门章。4.4所有印章只能刻制一枚,不得重复刻制。

4.5印章管理部门接收新刻印章后,应在《印章信息统计表》上拓具印模并标明经手人及接收时间,并妥善保存。 5、印章的保管

5.1印章保管人员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原则性强,办事稳妥; (2)诚实可信,工作稳定; (3)在公司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无过往不良记录等。

5.2印章保管人员的选择应由印章管理部门提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报总经理批准。保管人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应按批准程序报批。

5.3印章的存放应按集团统一规定,使用双锁保险柜。一旦发生印章丢失或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有关领导,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5.4印章保管人员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置。5.5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必须分人保管。 5.6印章保管人员须保持印章的清洁,确保其清晰。

5.7印章管理部门应设立印章保管台帐,并定期(每季度)对印章刻制、更名、注销情况汇总报相关领导。

6、印章的加盖与外借 6.1印章的加盖

6.1.1申请人填写《用章审批单》,经申请人部室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准后,交由印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方可用印。

6.1.2因工作紧急或相关领导外出难以履行审批程序的,有关人员须按上述审批程序电话征求相关领导意见或请经过总经理授权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并在3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6.1.3合同专用章的加盖由印章管理部门根据《日照城建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用印申请人需提供合同审批单原件,在审核修改意见及相关责任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用印。

6.1.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加盖

(1)财务日常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发生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财务会计业务,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2)日常交易以外的财务业务,需要加盖财务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印章管理部门审批方可用印,同时进行印章使用登记。

(3)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

(4)非财务事项如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须经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用印。

6.1.5印章保管人员应将用印件和《用章审批单》认真对照,发现不符时不得用印。

6.1.6用印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空白纸张及文件空白处不得用印;无正文的盖章页应在此页适当处注明文件名称。

(2)严禁在合同、协议、承诺书、确认函等法律文件上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

(3)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多页文件如(合同、协议、证明)等应加盖骑缝章。

(4)如需加盖印章的股东会决议、授权委托书、承诺函等法律文件应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用印。

6.1.7加盖印章须端正,盖在单位名称和日期上,骑年压月。印章颜色应按规定使用红色或蓝色。

6.1.8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员应在《用章审批单》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有关信息。

6.1.9《用章审批单》是印章使用的原始凭证,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整理,装订成册,交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6.1.10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将联合法律事务人员每年分两次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6.2 印章的外借

6.2.1在一般情况下,印章不得外借。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借时,申请人应填写《用章审批单》,由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借。财务专用章严禁外借。

6.2.2外借印章办事时,按程序批准后,由专管员带章办理,并在印章外借登记表中记录。

6.2.3归还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注意检查是否为原借出印章,确认无误后记录归还人姓名、归还时间等事项。

6.2.4所办事项完成后,如需延长借用时间,须经借用审批的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延长,印章保管人员不得自行应允延长借用。

7、印章的停用、销毁

7.1因公司注销或更名,所注销或更名前公司印章(包括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等)由印章归口管理部门交董事会办公室停用封存,统一进行销毁。

7.2因损坏或时间过长不能继续使用,重新刻制进行更换后的旧章由印章归口办理部门上交董事会办公室停用封存,统一进行销毁。

7.3所有印章的销毁应由董事会办公室、集团法律事务人员、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会签,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三方指定负责人共同销毁。

8、罚则

8.1违规用印或用印失误,但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印章管理人员处罚。

8.2违规用印,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印章管理人员处罚,并赔偿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违规用印,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印章管理人员处罚,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视情节重轻,给予印章主管领导处罚。

8.3未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刻制或销毁印章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处罚。

8.4未经任何审批,以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私自刻制或使用印章,的,给予开除处分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5未按照用章审批程序使用印章的,给予相关人员处罚。8.6以上处罚决定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出具调查报告及处罚建议,报请集团董事长审定后执行。

推荐第6篇:印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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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印章及介绍信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公司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使用。

第三章 名词解释

证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

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

介绍信:派人到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了解情况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用的函件,用以介绍身份以及联系接洽事宜。

第四章 管 理

第一条 证照

一、保管: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使用:

(一)证照资料原件如需携带外出,外借人员必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

(二)外借证照资料原件使用完成后,借用人员须立即将证照原件归还至管理员处,双方同时在《证照借用申请单》如实填写归还情况并签字确认;

(三)使用证照资料复印件时,应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四)使用需加盖公章的证照资料复印件,应按照印章使用审批流程要求,完成公章使用审批流程,同时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三、各类证照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工商、税务、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等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二条 印章

一、刻制:

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印章刻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需要,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完成相关签批手续后才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二、保管:

(一)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法人印鉴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三)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会计负责保管;

(四)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

(五)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六)各类印章应保管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转交或委托他人代保管;如遇指定管理人员休假或特殊情况外出需移交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管理。移交时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同时在第三人见证交换的情况下完成交接工作,不得私自转交;

(七)各类印章如遗失或被盗,除事发后立刻上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及印章备案管理机关报案,并立即依法办理印章作废的各项手续。

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一)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用印文件及资料须按使用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审核,总裁签字审批;

(二)签批后用印部门经办人员将《用印登记表》原件及需加盖印章的文件资料一并交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后用印;

(三)已完成并通过审批流程需要用印的各类合同类文件,应将完成签批手续的《合同审批单》连同需用印合同一并交印章管理员处用印。同时提交《合同审批单》复印件一份交印章管理员存档备查。(合同审批单原件与一份用印后的合同原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四)用印完成后,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在《用印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该次用印情况;

(五)未经总裁签字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需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的,申请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最终经总裁签批后管理员方可用印;

(六)未按规定完成印章使用签批手续的合同、文件、资料等,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七)除特殊情况外,公章、合同专用章不得外借。若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经副总裁和总裁同时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使用时,由保管人员及用印部门指派专人同时在场,由保管人按公司审批要求盖印,确保专项使用;

(八)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违规使用印章,一经发现,除与相关人员一起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外,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更换和销毁:

印章如有损坏需更换或依法需进行销毁的,由印章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需经总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意,方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和销毁;发票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职能部门章需经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和销毁。 第三条 介绍信

一、印制:公司介绍信统一由综合部印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介绍信;

二、保管:介绍信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使用:

(一)介绍信在使用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介绍信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前,必须填写《介绍信使用登记表》经介绍信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能开具;

(二)介绍信一式二份(使用联和存根联),介绍信管理员在开具介绍信时必须将介绍信的内容明确具体的填写,使用联与存根联内容必须一致。同时使用联上必须注明。

(三)介绍信使用记录及申请表单原件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存档备查。第四条 归档

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管理人员定期(年度)将相关申请单原件/存根联统一移交公司综合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处,完成书面交接工作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综合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签发后执行。

签 发 人:

二0一五年 月 日

附件:

1、《证照借用申请单》

2、

2、《证照复印件借用申请单》

3、《印章刻制申请单》

4、《用印登记表》

5、《印章借用申请单》

6、《介绍信》

7、《介绍信使用登记表》

推荐第7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实现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责任部门

集团办公室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的发放、回收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集团办公室对用章手续负有最终审批权。 集团总裁对借章手续负有最终审批权。

二、印章分类

1、集团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2、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部门专用章:各部门或项目部印章。

三、印章的刻制

(一) 集团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董事局主席批准,负责刻制印章部门凭集团公司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办理刻制手续。

(二)如集团公司领导指定某分公司、子公司或各中心、部门注册分公司、子公司及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等,须在办理完毕后 印章管理制度

用的有关文件移交集团档案室,立卷存档,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

(一)集团公司印章的保管,实行印章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人名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其中:

1、公章、合同章由集团档案室专人管理;

2、财务章、法人人名章由财务中心专人管理,财务章及法人人名章的使用按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部门专用章由中心/分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印章使用负责;

4、移交至二级集团的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档案室外派专人管理,三级项目公司根据情况由集团档案室外派专人管理或经审批指定专人管理。用章手续及流程按集团授权执行,集团档案室有权对各二级集团及分公司用章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

5、各二级集团、分公司用章手续年底需统一移交至集团档案室;

6、如二级集团、分公司用章混乱或出现对公司利益有损的情况,集团办公室有权将公章收回。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公司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内。印章使用时,要随用随拿,用后归位,严禁随意放置。

(三)印章专管人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管印章时,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指定他人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五、印章的使用

(一) 印章的使用范围

1、集团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对外发送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以公司名义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 (3)以公司的名义授权委托书、人事任免、劳动合同和对外介绍等。

印章管理制度

(4)人力资源中心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劳务协议书、保密协议;

(5)需要代表本公司加盖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和材料等。

2、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

3、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中心签署支票及办理银行有关业务时使用。

4、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财务中心出具银行票据时或对外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通常与公司相关印章同时使用。

(二) 集团公司实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集团公司合同、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证明、介绍信等对外、对内所有文件用章、外借都须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单》、《公章使用申请单》、《公章借出申请单》,并根据流程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用印或借出,各经办部门向档案室提供的用印文件需真实、有效,并承担资料核查义务。

1、合同、协议类的文件盖章须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单》,写明要使用的合同章名称、合同名称、金额等并由申请部门领导、主管副总裁、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或二级集团总裁签批。

合同后附资料须有各级领导审批后的合同会签、呈批阅件等手续,并保证会签手续及附件的完整性。经合同部复审、编号,督察中心备案,档案室审核文件齐全、完整、有效性后方可进行盖章。

2、非合同类文件盖章须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明确用章事由、用章名称、用印文件题名、对方单位、份数及盖章个数等并由申请部门领导、主管副总裁、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或二级集团总裁签批(具体签批事项见公章使用申请单备注栏)。

公章类文件上不得有空白内容、不得涉及金额事项,如必须填写金额,需有相关审批权限领导签批的呈批或请示类文件方可进行用印,重要的文件需进行复印备案;

3、公司印章原则上一律不外借,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公章借出需填写《公章

印章管理制度

借出申请单》,申请单上必须明确借章原因、盖章文件名称、用途、借出及归还时间等,由集团总裁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公章需专事专用,不得用于与申请单内容以外的事由,借用人在借出公章期间对印章的使用负责,印章须借出当日交回集团档案室并提供借出期间使用印章文件的复印件或电子图片。

如印章借出当日不能归还,借章人需签署《印章临时外借使用保管承诺书》,并按承诺书内容执行。

除财务中心借章外,其他部门借章原则上由集团办公室外派专人携章同行,如集团办公室无法派专人携章同行,则由借章部门安排两人同行,共同签字承担印章外借期间的安全及责任。

4、以上三种申请单除申请人和审批人需亲笔签字外,其他各项内容统一使用电子文档编辑后纸质打印,在申请用印时交与印章管理人员,各类申请单不得空项、不得涂改;

5、公司印章使用将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印章使用制度及手续不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6、如遇特殊情况,相关领导无法签字时,需短信或微信请示无法签字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用印,事后承办部门需将申请单及时补签并尽快将申请单返回集团档案室印章管理人员处;

(三)严禁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因工作特殊确须开具时,须由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具,并将未使用的立即交回集团档案室。

(四) 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连接线上并填写编号。

(五) 在合同、协议书上盖章时,要在落款处、骑缝处和修改处盖章。

六、印章停用注意事项:

(一)用印内容需要变更的,用印部门应首先将原盖章文件收回统一交由集团档案室销毁,再重新提交变更用印申请文件加盖印章。

(二)当公司注销或终止时,应停止使用有关印章并立即交由集团档案室进行封

印章管理制度

存、销毁。

(三)印章遗失、损毁、被窃时,印章管理者必须立即先行向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报告。要求经办部门写出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并及时向集团办公室递交。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向董事局主席汇报。在公开声明作废后,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七、项目公司印章管理

原则上公司所有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档案室及二级集团档案室进行保管及负责用印,如外阜项目公司确有特殊要求,需由项目公司自行保管及使用的,项目公司须呈报借章呈批,将所需原因、借章名称及保管人等具体内容请示董事局主席签批同意后,集团档案室方可将公章办理移交手续后转交给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印章保管人,需签署《印章长期保管使用承诺书》。 集团档案室对项目公司管理的公章有监督权。

项目公司需按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及审批流程由相关权限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用印,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八、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所有印章管理人员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一) 印章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放在外面;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二) 印章管理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集团档案室负责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管理人员要向代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清查印章,交代用印时注意事项,以免延误工作。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 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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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印或手续不全的,印章管理人员应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管理人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四) 印章管理人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用章名称要与用印件落款一致。

(五) 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六) 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和印章记录需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进行详细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九、法律责任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 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及经办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十、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附件:

推荐第8篇: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2.印章刻制和领取:

2.1除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外,持有印章的部门需提交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到指定的单位刻制。

2.2刻制好的印章保管权限由相关人员向行政部领取,并签订承诺书。行政部建立领用登记本。 3.定义及使用范围

3.1公章:指对外唯一代表公司形象的印章,代表企业权利、职责,是企业法人的象征。

3.2 公司印章:指以公司名义刻制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售后服务部专用章、销售部专用章、工会章、党支部章、保修手册专用章等。 3.3印鉴:总经理及财务经理印鉴。

3.4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章程、协议、员工调动、员工的任免聘用、协议资金担保承诺书。

3.5公司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主要为:对外合作协议、各类经济订购合同等。3.6公司总经理个人名章主要用于: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3.7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文件。

3.8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4.使用与管理:

4.1按“授权制”的形式进行,即印章保管员必须经总经理授权。4.2所有公司类事务用印,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条》,并作为用印档案由印章保管人留存,每月30日定期整理后交行政部归档。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按财务规定执行,由财务经理负责管理。

4.3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要使用印章的,须按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用印。

4.4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特殊用印,更要认真审查,必要时请示上级领导,务必做到万无一失。

4.5建立“印章登记本”,非保管人员领用、外借印章,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拿管或监督,并做好登记,载明用途、领用、归还日期等,批准人在登记本上签批后方可领取。

4.6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移交内容,持有印章的员工,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7原则上,公章应盖在文件正面,重要文件和所有合同应盖骑缝印,如对文件资料错盖了章或多盖了章,应按规定及时销毁。

4.8印章应安全存放,印章要求存放在保险柜内或带加锁装置的确保安全的位置,使用后应及时放回原位。

4.9保管人员应对印章经常检查、清洁,以保证印章字体和图案清晰。盖印位置应恰当,若有固定或指定盖印处时,应在规定处盖印。

5.用印程序: 5.1公文用印:

相关人员拟稿—→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复核—→法律顾问审核—→印章管理员核对登记后用印。 5.2各种证件、报表、奖励用印:

填写《印章使用申请条》—→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复核—→印章管理员核对登记后用印。 5.3合同、协议用印:

相关人员拟稿—→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复核—→法律顾问审核—→印章管理员核准登记有用印。 5.4刊登广告、声明用印:

填写《印章使用申请条》—→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经理复核—→印章管理员核准登记后用印。 5.5部门印章

1)部门类印章使用签批权归部门负责人(各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审核签批的用章申请后方可用印。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2)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部门和使用范围。 5.6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经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信纸、空白信封、空白奖状等。 5)任何个人(各部门经理)不得指示或喝令印章管理员违规操作私自用印。 6)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6.责任

6.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发现异常或丢失,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6.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擅自使用。

6.3对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视情况赔偿损失。 6.4对伪造、变造、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印章或使用伪造、变造印章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6.5 盖章前,印章管理员必须审核盖章审批程序,并且审阅无误文件后方予以盖章。若发现文件之内容、手续、格式等方面有问题或疑点,应咨询审批人或上级,切忌草率盖章。

6.6 印章管理员不得将印章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保管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7.印章的作废、销毁及遗失

7.1除公章、专用章以外的公司印章的停用和废止(公章则遵照有关法规规定)。对于作废的印章,报经总经理签批后登记注销。销印时须有行政经理到场监销。所有的销毁印章都要印下印模,注明销印的时间、经办人、监销人签字确认,以备日后备查。

7.2行政部做好公司印章的上缴、清退、存档或销毁工作。

7.3遗失公司印章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原则上由遗失者个人完全承担。 8.期限

8.1《公章使用申请表》保存期限为壹年,《公章使用登记本》保存期限为贰年。

9.违反使用管理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1公章使用责任人对公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如公章使用申请人假公济私,未经批准使用公章办理个人事务的,每次罚款100元。累计超出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9.2 公章保管人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章,违

者罚款保管人100元/次,累计超过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9.3公章保管人因故意或疏忽造成公章遗失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采取措施,

如有必要应到公安机关注销、挂失。同时,公司将追究公章保管当事人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及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9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三.职责

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监管,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四.定义

1.行政公章:是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2.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3.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4.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5.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五.管理细则

1.印章篆刻

(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部门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2)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所有印章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由行政人事副总核准后,由总经办办理。

(3)公司其他类业务用章,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制刻。

(4)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部门,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启用。 六.印章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在总经办登记。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

3.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5.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七.印章保管规定

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3.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交接单,交到总经办备案。

4.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八.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持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九.用印方法

1.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2.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3.印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中部,并能骑年盖月。

4.部门文件份数较多,可盖只须保留原件的份数,其他可采用复印方式。十一.《印章管理制度》经审核批准后生效执行。

审批: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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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完善印章的刻制、领用、废止、销毁等行为,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印章分为以下四类:

(一)行政印章:指公司印章(含军工番号厂名印章)、各职能部室及分厂印章、子公司印章。

(二)党务印章:指公司党委印章、纪委印章、工会印章、团委印章。

(三)专用章:指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收发专用章等各类业务专用章。

(四)个人章: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委书记、管理者代表、财务负责人等以个人名义刻制,用于公务的印章。

第三条 公司印章的主管部门为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类印章刻制的申请审核及制作工作;负责公司印章使用的审核、登记工作;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含子公司)各类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上报公司进行处理;负责对公司各类停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销毁。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和审批

第四条 印章使用范围

(一)以公司名义制作的正式公文、函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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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公司名义制作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

(三)公司科研、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外发生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四)以公司名义签订或开具的劳动合同、产品合格证、介绍信、证明、申报材料等。

(五)公司内部的各类通知通报、专项检查、制发的各类奖状及证件等。

(六)其他需以公司名义用章的文件材料等。第五条 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

(一)办公室制定印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用印时间、用印内容、经办人、审批人、用印材料数量及去向等内容。用印单位的经办人须进行登记,并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后,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二)公司各类文件用印,须填写文件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公司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使用。

(三)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用印,必须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管理者代表的个人章,须经领导本人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党务章由公司党委书记批准使用或授权使用。

(六)以公司名义制作的公司财务报表、生产报表,上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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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的报告、申请、汇报材料等(不以红头文件形式)用印,须在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总经理或分管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各职能部室、分厂印章的使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用印,且印章使用仅限于公司内部的报告、检查、请示、通知等,严禁对外代表公司用印。

(八)用印审批人须在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用印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九)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办公室应保留一份正本,并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备查。

(十)严禁在空白材料或未填写完整的材料上加盖公司印章。

(十一)公司各类印章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办理印章外出使用登记手续,注明带出时间、具体经办人、使用事由等,由用章单位领导签字,并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外出使用。

(十二)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用印,而用印单位审批人不在单位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按用印审批权限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事后用印单位须及时补办手续。

(十三)办公室印章保管人在用印前,必须按照用印审批程序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规定的文函方可用印。对超越审批权限或未经审批的文函,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并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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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级领导报告。

(十四)办公室应按年度将公司各类印章使用的审批凭证装订成册,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领用、保管、废止和销毁 第六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持有关机关核发的证照及相关批准文件,经公司法人批准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公司进行刻制。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印章及各类专用章,用印单位须填写刻章申请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公司进行刻制。

(三)公司法人代表、党委书记、管理者代表、财务负责人等公务私章,由办公室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公司进行刻制。

第七条 印章的领用和保管

(一)公司各类印章启用前,办公室应在《印章登记簿》内登记印模留样,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后领取印章。

(二)为防范风险,印章保管应做到用审分开。负责审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公司法人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党务印章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保管;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其他专用章和职能部门印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四)各印章保管单位应对印章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并须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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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使用要求、用印范围等情况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五)印章须在安全可靠的设施内妥善保管,严防被盗用、丢失。如有遗失,须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损失。

第八条 印章的废止、销毁和停用

(一)公司机构发生调整或印章变更内容时,应停止使用有关印章,并交由公司办公室予以封存或销毁。

(二)印章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将印章退缴办公室。

(三)办公室对上缴的停用或损坏印章进行报废处理,并由使用单位按相关审批程序申请重新刻制新章。

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责任

第九条 公司任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印章。

第十条 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对责任者予以严肃处理;对产生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比照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日起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皖东科字[2009]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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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文书资料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代表公司的权力和职责,并通过对文书资料用印的监督与管理进而实现控制公司经营过程的目的。

第二条 印章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为维护公司利益,使印章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山东金柱万斯达装配建筑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金柱万斯达装配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节 印章种类及使用

第四条 本《规定》中印章范围主要包括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实物印章主要为法人章(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手章、专用章、党工团用章以及公司授权机构管理的其他实物印章。

第五条 法人章(公司公章)代表公司的法定名称,体现公司的权力凭信和职责,可对内对外使用。在获取公章使用审批权人的批准后,方可以公司名义发公文、信函、报表、证明以及公章使用审批权人明确批示要加盖公章的文件、证明等相关材料。但在涉及对外经济往来的合同签订中,法人章不能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手章是公司或公司相关部门在职责或书面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向外报送材料、办理资质、注册变更,资产落户协议书等相关文件时使用。使用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审查签字或授权相关人员使用。

第七条 专用章是公司为履行某项专门业务而使用的印章。印文中除刊有机关或单位的法定名称外,还刊有专门的用途,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专用印章只代表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围。财务专用章、财务用法定代表人手章在收据、发票、支票及真实的相关银行及核算业务方面使用,不得对外签订财务的其他手续。合同专用章用于买卖台同、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和协议书等。发票专用章用于购买和对外开具发票时使用。财务用法定代表人手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委托不同人保管、使用,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实物印章须在公司规定的印章使用权限内使用,不得越权私自用章。

第三节 管理及使用权限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废止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十条 各类印章的保管部门及责任人确定原则:

一、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手章及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印章的保管及使用归属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用法定代表人手章的保管及使用按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归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党团、工会印章的保管及使用归属各级党团、工会,主要用于行使组织权责时使用,其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其他印章根据工作需要,在刻制前确定保管人和责任人,并到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四节 印章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十一条印章刻制:

一、党团、工会印章刻制应获得上级党团、工会批准后,方可 交由办公室刻制。

二、原则上,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均由印章使用部门或人员填写《印章制作申请单》(附件一),写明印章的种类、名称、规格、使用范围、管理权限、用章审批责任人及保管人等,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最终审批权人批准后,变由各级行政办公室刻制。

第十二条 印章启用:

一、印章在启用前一律在办公室留存印痕并存档,用章负责人须在《印章启用登记表》(附件二)上签字并注明印章全称、保管人、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手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启用后三日内须将《印章启用登记表》在办公室备案。

三、非经备案的印章视为私刻无效章,由刻制人和审批人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印章废止:

一、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手章废止的,由印章保管人凭获批的公司注销(或改组、企业名称变更等)批准报告。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附件三),由综合办公室加封保存3年,满3年后由办公室销毁.

二、党团、工会印章废止的,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申请。批准后,办公室销毁。

三、其他印章废止,由印章保管人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负责人批准后,办公室联合印章保管人共同销毁。

四、废止的印章须由申请人将《印章废止登记表》报办公室,经办公室验证,并与启用时留存印痕对照一致后,方可批准作废。印章批准作废三日内,使用原印章所发生的业务应全部办理完毕,印章一经作废,不得再次启用。

五、印章废止三日内应将结果在办公室备案,并在《印章废止登记表》上注明销毁日期.

第十四条 印章更换视同废止原印章,刻制新印章,须按印章废止、刻制规定执行。

第五节 印章使用

第十五条 印章使用及审批权责任界定:印章的最高审批权人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有权根据业务范围、职责权限授权公司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履行印章使用的审批权。被授权人须按授权委托书及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对审批后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不得以行授权之事为名,做出违反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被授权限不得转授他人。印章保管人根据授权委托书内容,凭最终审批人批准的《印章使用审批单》对用章材料进行一一审核,并亲自对审批后的材料用章,当发现印章使用审批违反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时,印章保管人有责任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知情不报者,授权他人代为用章或在超出用章授权使用范围的文件或材料上用章,将由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责任,但超出印章保管人监控范围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的由印章的最终审批人负责。 第十六条 不同类型的印章审批权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手章、合同专用章:公司该类印章的审批权归董事长,但按管理权限及事件性质,董事长可书面授权相关人员行使专有事项印章的审批权。各公司该类印章的审批权按授权内容行使。各级办公室根据授权委托书的权限,负责界定印章使用的最终审批权签署人员,并承担界定错误的责任。证照类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印章的审批权归属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对材料的真伪性及用途范围等进行审核,并在盖章复印件上写明使用用途后由印章保管人用章。

二、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用法定代表人手章审批权限归财务总监,并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主管会计及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除开具支票、银行结算业务、财务凭证、账簿启用及归档、向主管部门报送日常性报表及资料、公积金支取、保险理赔等正常的财务业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外,其他事项使用须经过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三、党团、工会的印章使用审批权原则上归各级党团书记,工会主席等。

四、其他印章审批权原则上归分管领导. 第十七条 用章部门使用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手章、合同专用章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附件四),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批准后,印章保管人经核实方可盖章。

一、申请人须将用章事项、缘由、用章文件份数等列明,便于印章保管人操作。用章事由至少涵盖用章文件的名称、主体、标的及内容摘要,否则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章。

二、需加盖两种或多种印章的同一文件(如竣工备案表、房屋质量保修书等),须将用章的种类在同一用章审批单中全部列明,并由相关审批权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用章文件须列明生效日期,无时间的由用章申请人填明。各级审核人员要认真审核用章事项,对事项的真实性、风险性及盖章的必要性等签署意见。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文件,文件退回至用章部门。

四、同一审批单不同时期相同资料重复用章的,用章时限应不超过一个月。 第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印章审批被授权人直接在合同、协议及其他文本资料上签字的,印章保管人可直接盖章。必要情况下印章保管人可留存盖章资料复印件,以备查考。所有印章使用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附件五)由使用人员填写用章时间,用章种类、使用缘由等,经用章申请人和用印人分别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保管人须对用章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及文件批准、执行时间等进行严格检查,当发现问题或无法判断材料是否正确的时候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 以妥善解决。保管人有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不予用章的权力。

第二十条 若相关权限审批领导外出时,印章保管人可根据用章的紧急情况,与相关领导电话或短信请示,得到其同意后方可用章,印章保管人负责留存拟盖章文件的复印件待领导返回后2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签字,并承担不被审批人批准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正常情况下,印章使用单位或人员在获准使用后,印章保管人应立即给予用章。印章保管人出差或请假应及时请示最终审批权人将印章交办他人代为保管。印章代保管人在保管期内即为印章使用的责任人,在用章后负责将《印章使用审批单》、《印章使用登记表》及用印文件复印件交还印章保管人,同时《印章使用审批单》、《印章使用登记表》上须有代理保管人签字,出现问题的由代理保管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印章使用审批单》及《印章使用登记表》的归档 期限为1个月,印章保管人按时间顺序、编号于每月26日向档案管 理员递交归档,并同时承担没有审批单就用章的责任。

第六节 印章保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授权各部门管理的印章,按照分类及职责划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四条 印章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如保险柜)专人专管,并且采取安全措施,严加保管。各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保管印章。

第二十五条 未经董事长或被授权的人员特别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手章、专用章等各类印章带离公司。有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离公司、借章人须填写《印章出借审批单》 (附件六),上报董事长或被授权人员签批获得批准后,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手章及专用章出借期间保管部门须指派专人护章或由签批人指定专人护章借用印章归还时要注明归还日期,并由保管人、护章人、借用人签字确认。填写《印章出借登记表》(附件七)

第二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离职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并承担在此工作之前的用章责任,公司将保留对其责任进行追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须定期保养印章,及时清洁,确保用章清晰。

第二十八条 印章如出现遗失、损毁、被盗,印章保管人须立即向主管及上级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办公室有权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若公司公章、专用章等不慎丢失,办公室应于3日

内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丢失公告”,并到“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补章手续。

第七节 用章要求

第三十条 除特殊规定之外,印章用油一律使用朱红印泥、印油。

第三十一条 加盖印章时须压公司名称,且盖得端正、清晰,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在证照等复印件上加盖印章的,印章位置要上压证照部分内容,下压使用用途。

第三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手章盖在职务名称的右下方,如竖式书写应盖于下方。

第三十三条 严禁在空白信纸或空白合同上用章,特殊情况下, 须得到法定代表人当面授权,方可盖空白章,盖章时须有法定代表人在场或其授权人在场,工作事项完成后,用章申请人应把没有用过的空白印章页到办公室办理缴销手续,已用的空白盖章页要将使用的用途内容上报办公室,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须向办公室提交已用空白印章页文件的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 所有对外资料(包括合同、承诺等)以及重要的内部资料需要加盖印章的,均须加盖骑缝章(资料在两页以上)。其他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十五条 所有用章文件,必须打印清晰、文字简洁、格式规范。手写证件(证明、介绍信等)一律用钢笔和碳素笔书写,否则不予用章。

第三十六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须加盖法人章,不得以部门印章代替。

第三十七条 专用章以“专章专用”为原则,仅限加盖在指定范围内的文书上。

第八节 罚则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的,将对印章保管人、相关责任人及其分管领导在全公司通报、批评,根据实际情况处以100-2000元罚款。必要时诉诸法律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印章保管人未认真检查用章文件,盲目用章的;

(二)印章保管人由于工作疏忽将印章损坏、丢失、被盗的;

(三)未执行印章(特别是公章)使用程序的;

(四)未执行印章审批程序,随意对外用章的;

(五)印章审批被授权人违反公司制度越权审批并要求印章保管 人用章的;

(六)代理印章保管人未按印章使用审批要求行使权利,私自用 章的;

(七)未经批准,私自将印章带离公司;

(八)借用期间发生印章丢失或申请范围外乱盖印章的情况;

(九)未经允许在空白文件空白纸张上用章;

(十)印章保管人对印章保管不当控制不严等给公司带来损失;

(十一 )其它不执行或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印章使用和保管情况,并有对违规使用,保管不当等进行处罚的权利,视情节严重给予责任人100-2000元罚款,必要时提请公司进行处理。

第九节 附则

第四十条 各公司在不违背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据此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但必须向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办公室。

第12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1.内容概略

本制度规定了印鉴管理的管理内容、用印的职责权限及检查考核。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所有印章使用及管理。

3.管理责任

公司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4.管理内容

4.1用印范围

4.1.1以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

4.1.2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下发的文件、报表、对外联系工作的证明文件等;

4.1.3员工有效证件的办理;

4.1.4其他需要使用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印章的文件。

4.2印章刻制与销毁

4.2.1在刻制印章前,先到办公室开具证明,刻章选取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刻章机构,并指定专人办理;

4.2.2新印章启用前应先在办公室保管的印模册上盖上新印模,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启用,注明启用时间,然后下发通知,同时收回旧章,查看印模册上是否留有旧章印模,若没有或已不清楚,补盖印模,注明作废日期。收回的旧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

4.3印章的使用程序

4.3.1使用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印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主任监督。

4.3.2加盖印章前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注明用印时间、部门、用印人、批准人签字与用印事项等;有总经理签字的文件盖章时,可以不再登记。

4.3.3在紧急情况下或总经理不在时,可以经得总经理口头允许后盖章,待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手续。

4.3.4印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公司,特殊情况需带离公司的,印章不得离身,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注明带离时间,交还印章时填写实际返还时间。

4.3.5工作需要使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盖章信笺的,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表的备注一栏注明原因,如果空白介绍信或信笺未用,要及时退回。

4.4印章保管人员职责要求

4.4.1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印章和印模均由办公室保管,并锁入保险柜内,没有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保管人(包括其他将公章拿用的人员)对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4.4.2用印人加盖印章时,不可交他人代盖。

4.4.3印刷文件用印模时,保管人员应到场监督。

4.4.4印章保管人员在离岗时,检查存放印章、印模的柜子是否锁好,保证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绝对安全。

5.附件

《印章使用登记表》

第13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协会印章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防范风险,有效地维护协会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协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协会各部门公章、现金收(支)专用章、现金收(付)讫章、转帐收(付)讫章等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协会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银行业务、投资、担保、债权债务划分、员工调动、任免、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使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协会印章,由协会会长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协会行政章由协会行政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2、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由财务部主管会计负责管理和使用。

3、现金收(支)专用章由出纳负责管理和使用。

4、现金收(付)讫章可按编号分别由出纳和货款结算员按各自职责权限管理和使用。

5、转帐收(付)讫章由银行会计负责管理和使用。

6、协会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或授权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协会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章启用前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为印章管理员)。

二、凡因工作需要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行政部写出书面申请,经会长批准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三、印章启用时由行政部下发《关于协会启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制度附件一),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

四、行政部向印章管理员移交印章时,在启用通知上签字确认。

五、协会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销毁。协会决定停用印章的,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行政部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六、严禁印章管理员将印章转借他人。

七、印章丢失时,印章管理员及时向行政部书面报告,行政部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八、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因私自刻制印章给协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六条、印章管理员的职责

一、印章管理员凭《用印审批单》(附件二)审批意见使用印章,用印申请人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附件四)。

二、印章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

三、印章管理员因事、病、调休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指定他人

代管印章,并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四、印章管理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五、印章管理员不得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印章,因不按规定办理导致协会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印章管理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须填写《印章管理人员离职交接表》(附件三)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原则上禁止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会长批准方可带出,使用后及时交回。

第七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协会公章的使用

1、办理使用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单》经具有相应权限的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管理员,经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用印。

2、凡有对应权限管理领导签署的文件或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等,可直接加盖相应的协会印章。

3、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加盖协会印章。

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

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单》,经部门领导审核,会长审批后,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后,方可用印。

2、禁止在手写合同、合同项目内容填写不全或有涂改的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3、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财务印鉴章日常工作使用的,由财务产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无须办理审批程序。协会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用协会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四、协会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行政部备案。

五、协会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管理员应每半年将该期间填写的《用印登记簿》(附件四)及用印资料档案全部移交协会档案员存档。

第八条责任及处罚

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印章,不按本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同时给予20至200元经济处罚。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14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是指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公文、文件、制度、证明、合同等资料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 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及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等。

(二)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 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鉴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四)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除销售协议以外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 销售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销售协议、合同等。

(六) 部门用章:适用于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第四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负责本文件的制定、修订与解释。

(二)保卫科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送交刻制和检查验收。

(三)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第五条 各子公司印章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 公司印章的制发必须合法进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经公司审批规定审批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刻制。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第七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

(二) 公司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公司办公室审核,总裁批准。

第八条 公司保卫科根据公司办公室的通知及相关证明文件负责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制部门进行印章的送交刻制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办公室移交。公司办公室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并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帐。

第九条 公司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 由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按公司规定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帐,必要时要发布印章作废公告。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至少三年后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保管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印章使用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如遗失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登报声明。

第十二条 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印章专管人员将对该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负责,对因印章使用、保管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印章专管人员离职,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的用印申请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

第十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用印审批凭据或公司领导签批件的复印件由印章专管员留存,保存三年以上,公司级印章的入网、销毁凭证及用章登记台帐定期归档。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须按公司审批规定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十八条 公司的公文,由部门经理、公司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后用印,并应留下文件底稿和 1-2 份印好的文件以备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 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批准权限,审批后用印。

第二十条 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由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后用印,如涉及敏感信息等内容需经董事会秘书核准后用印。第二十一条 公司开具介绍信等,凭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的报告申请单,由公司办公室出具并用印;公司授权委托书按公司委托书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如需盖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应附董事长已签批报告或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授权的其他领导的有效签批。

第二十三条 上述未规定事项的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由申请用章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用印,重大或非常规事项,必须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部门用章不对外使用,由总裁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用印。

第二十五条 对公司员工因私人事宜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印章的,常规证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招聘录用证明、福利分房情况、婚姻状况证明等)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出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非常规事项需提交报告或填写用印申请表,征得公司主管领导(重要的报总裁、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 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公司办公室销毁。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应建立用印登记台帐,该台帐应注明印章使用日期、部门、用印

人、用途、用印数量和批准人等,盖章依据及重要资料的盖章原件须复印留底。

第五章 用印方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或公司全称上,有日期的要骑年盖月,印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用章除外)。

第二十九条 介绍信要有存根,并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盖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的管理实施细则由公司办公室制定,经总裁批准后执行。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15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委托他人 代管代用。

二、凡上报或下发的公文,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 导签发,办公室登记后,才能用印。

三、以单位名义从事某些活动,形成的合同、协议等,必须 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用印。

四、因公务活动需要开具介绍信、公函的,由科(室)负责 人和分管领导在初稿上签署意见后, 到办公室开具格式性介绍信 或公函并用印;因个人事务需要开具单位证明的,由科(室)负 责人在初稿上签署意见后,到办公室开具正式证明并用印。

五、因公外出时,未经领导批准一般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应审批登记,用完后核对如数收回。

六、印章专管员要妥善保管印章,认真做好用章登记,不得 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特殊情况确需带出的,须经主要领导批 准。

七、印章专管员因病、事假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做 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等。

八、各业务科(室)的专用章由各科(室)管理,使用时要 严格把关,并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如出现问题由科(室)主要 负责人承担。

第16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印章使用的严肃性,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一)

(二) 学校公章,行政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刻制。学校行政各部门、需要更换印章时,报学校办公室,经学校领

导审核批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

(三) 刻章刻就后,由学校发文启用。同时,将报费印模交学校办公

室封存归档。行文启用新印章,要明确使用时间,说明同时废止旧印,关在文未附止启用印模和废止印模。属业务专用章,要将行文抄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印章的保管

(一) 学校办公室掌握的印章主要有行政印章,学校办公室印章,学

校财务室印章,校长签名章等。

(二) 学校印章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校长办公室派专人保管,平

日随锁,未经校长民意不得把印章带出办公室外使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 学校行政印章,用于学校团委,学校名义上报的文件,报表;

学校团委,行政发布的各娄文件等;校级合同或协议书,毕业证(键业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聘书,奖状,招生录取通知书,对外出目的证明,介绍信等。

(二)

学校团委办公室和学校办公室印章,用于学校团委办或学校办

1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通知、证明等。

(三) 学校团支部的工作需要以名义发布的各种公文等;以及各类上表的相关表册。

(四) 校长签名章;用学校毕业书,聘书和以校长名义发布的各种公文等;用于各类报表,合同书,协议书等。

(五) 学校内设的机构的印章一般只作为业务工作用用章,在校内使用;凡以学校名义对上对外公文,只能加善学校印章或办公室印章。

四、印章的使用程序及规定

(一) 学校内设机构使用学校印章,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和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手续不完备的,不得用印。

(二) 凡使用学校印章,均要做好登记,重要用印一定要有存根,以便查备。

(三)

(四) 学校办公室负责处理印章使用的具体事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用印。

1.对不符合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文件,印章管理人员有不权不予盖章;由于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责任由印章管理人员自负。绝对禁止在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2.凡本校颁发的工作证,学生证,招生录取通知书等的用印,必须经职能部门核查准确,再送交学校办校公室,审查无误后,方可用印。

3.学生毕业证必须由教导处审核签名后,连同学生名册一并送交学

校办公室,审查无误后,方可登记用印。毕业证书要留下复印件与毕业生名册,毕业登记表一起交学校档案处存档。

4.各类上表文件,合同书,协议书,申报材料,统计报表,职称报表,出国申请表,公函等重要函件用印,须经拟文部门负表人审查签字同意,送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5.各类证明用印,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用印。

6.以学校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或通知,需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用印。

7.各类介绍信用印,要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带有编号的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8.凡涉及学生的用印,先学生处或教务处审核,盖章,由工作人员送交学校办公室,审查无误后,方可用印。

9.其他特殊情况用印,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四、学校领导私人公务印章的使用。

学校办公室保管的领导的分务印章除已经本人授权或会签的文件外临时使用印章须征得本人同意。

五、学校各单位参照此规定进行印间的使用和管理。

六、本规定从2006年9月22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第17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范围

1、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CMACAL):检验报告

3、检验专用章:检验报告

4、抽样专用章:抽样单

5、作废专用章:废弃的检验报告,检定证书等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各科室检测人员盖章时,需提供财会证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如财会人员外出时,无法提供财会证明,由分管所长签字说明,并经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3、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不在情况下,务必联系批准人,说明情况。同意后通知业务室,才可办理。并补办签字证明或财会证明。

三、印章保管

随时保持印章的清洁,及时补充印章印油,保障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并安全妥善保管印章,以免丢失。如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

四、印章使用规范

1、检验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首页检验报告专用章处盖章,

齐缝章。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CMACAL):检验报告封面上方

处依CMA,CAL顺序盖章。

3、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专用章处盖章。

4、抽样专用章:抽样人员处盖章。

5、作废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

综合业务室样品管理办公室

第18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定义

公司的印章主要指: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及各部门印章。

二、印章的保管

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主任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部出纳保管。

三、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印:由综合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到公安机关指定店刻制印章。各部门根据业

务需要使用印章的,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

2、印章的领用:各部门负责人到综合办公室领印,并办理印章备案、领用登记手续

3、印章的使用

 盖章时,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对有关内容、登记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对

私自用章,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严重给以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 对所印文件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 用印时应摆正位置,用力均匀,在文尾落款处及年月日中间盖印,不得压正文。

4、印章的废止、变更:印章因遗失、变更或需废止时应由保管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补办或废止手续;若印章属遗失的,还需登报声明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向上级机关,省、市、区党政机关发送的文件;公司上

报董事会的文件;公司下发的主要通知、任免、决定等文件;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同级单位的业务往来、公函文件和联合发文的有关证明;公司办理各类申报材料等。

2、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以公司财务部名义开据的各类票据、凭证、报表等

3、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方案等

4、法定代表人章的使用范围:需以法人签章的各类文件、财务票据等

五、印章的使用界定

1、公章、合同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的权力,对公章的

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

2、法人章的保管人既是允许使用者又是保管者,但其无独立使用的权力,需依据财务

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3、严禁将公章、合同章、法人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工作原因需携带印章时,需经

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4、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只能向所属公司总经理或法人代表移交,且两章不能

同时移交同一个人

5、印章保管人未经总经理批准将保管的印章擅自交与他人,产生的后果不论轻重,一

律辞退。若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6、关于涉及到对外经济担保事宜,严禁使用公司印章

7、不准在空白纸上盖章,不准开空白介绍信,如确实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并认真登记,专人保管,事后详细报告用项。

第19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指挥部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 指挥部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 会计人员人名章;

二、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指挥部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 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 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 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三、财务印章是公司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 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 资金的安全;

四、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 印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 管本人印章;

五、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 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 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 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七、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 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 容,防止漏洞。

八、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1)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 是否准确;

(2)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4)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 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2、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时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3)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 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4)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 无差错;

(5)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 章。

九、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 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十、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第20篇: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意义

印章是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分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的事件发生,提高分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印章的分类

公司印章分类为: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公用私章,电子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发章、密封章、与原件核对无误章等;公司部室印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变更及缴销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章由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制发或上级单位制发,在经过登记机关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上级单位或分公司发文启用。

2.涉及公司部门章及业务专用章由办公室负责刻制并发文正式启用。

3.涉及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印章的刻制和启

1 用由相应的上级主管机关刻制发文启用。

4.任何人、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刻制公章、业务专用章、项目经理部章、部门章等。

第四条 印章的变更和缴销

1.公司、部门、组织等名称经法定程序变更后,印章亦按本办法第三条办法重新制作,原印章待新印章制发后上缴公司办公室统一封存或经批准后定期销毁。

2.若印章被偷、被抢、遗失或损坏,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情经过上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告知涉及相关业务的部门及相关单位并做好确认手续;重新制发的印章在公司发文启用后应及时办理好与外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新印章确认手续。

3.因各种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印章或机构撤销而停止用印的,原用印单位或部室等机构应及时将停止或暂停使用印章缴至办公室同时办理移交手续,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处理。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和审批

第五条 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必须由部门主管人员签字同意,报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催告函、起诉书、上诉状、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协助执行、询征函等)一律报法务部门审核备案,再由分管领导、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使用。

2 2.报批程序必须书面填写,由办公室留底保管。 3.印章的使用管理坚持用印审批、登记制度。每次用印必需有审批登记,未经审批不得在空白信签或空白介绍信等用印。如特殊需要,则必须填写上述报批申请单,经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特办;加盖公章的空白纸必须编号,且使用后必须取回,未使用的应当缴回办公室销毁由办公室存档或登记。

第六条 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的使用

1.使用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必须要由使用者填写用印申请报部门领导同意,用印申请由部门保管,每年度统一上交办公室归档。

2.使用公用私章必须由私章本人同意后才能使用,私章的启用必须在报批文件中增加私章本人的签字及授权使用范围,超越范围使用必需经私章本人同意。

第七条 印章的用印及文件的处理

印章统一由印章保管人员亲手用印;印迹要清晰,位置要正确,对用印错误的文件或印章不清晰的文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当场销毁,不得私自带走或丢弃。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 分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证明、介绍、对内发文、对内制度、请示报告、通知、函、法律文书、聘书、劳

3 动人事、合同、招投标、通告、重要材料、报表、与分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文书等。

第九条 公章以外的印章使用范围:部门在职能范围内使用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通常用印于系统内常规性往来文件、协议、票据、资金支付、人员调动、审核等。

第十条 除公章以外的任何印章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用印于对外的担保、长期合作、人事聘用、债务确认及承担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五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一条 印章的保管实行专人保管

1.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的保管应当严格遵循安全保密要求,指定专人保管并应放置在保险箱或带锁的抽屉内。印章专管人员未经印章管理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也不得将存放印章的保险柜和抽屉钥匙交给他人。

2.印章保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第二天上班时应检查是否有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和保卫部门,部门领导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印章保管人员不在岗时,应由印章管理部门的领导指定人员代管。印章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办理书面的交接手续。

4.印章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遵守保4 密规定,不得泄密。

5.印章不得带离办公场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离办公场所,应由办公室领导、分公司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同意,涉及部门印章应由部门分管领导的批准;印章需要带离办公场所,原则上由两人带出使用,其中一人为印章保管人员,如印章保管人员无法带章离开办公场所,则由办公室领导或业务部门主管指定专人带出使用,并且有两人进行保管,在外带过程中保管人员应将印章带在身上,保证24小时印章不离身。

6.对违反本办法而要求用印者,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并报告相关领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责任与惩罚

任何人、部门、单位违反本规定用印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等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公司班子研究讨论决定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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