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印章保管
1、保管及监印人员
公章及合同章:董事长指定文秘负责,如管章人出差,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人员管理; 业务专用章:常务副总经理或指定文秘。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人名章:指定文秘或财务部门专人。 办公室印章: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
2、保管工具
有保密效果的加锁柜屉内。
印章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印章使用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加盖印章处理问题,各级领导也不得越权使用印章。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使用范围
以公司名义向上级国家机关、省市党政机关报送重要公函和文件; 以公司名义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各类报告、报表或其他文件; 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同级单位进行业务往来,发送公函或机密文件等。
2、公司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业务协议、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
3、公司财务专用章使用范围
以公司名义签发的财务支票、本票、汇票等各类银行凭证及财务报表。
4、办公室印章使用范围:
以公司名义向公司或直属其他部门发通知、通报、或其他文件用章;
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单位签订各类商务协议用章(主要指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务互惠协议; 以公司名义在非正式文件中(便函、邀请函、请帖等)用章; 以办公室名义向上级领导报告、请示、申请等用章。
三、。印章使用手续
1、总经办对所有印章的启用,均要造册登记,启用日期并加盖启用印章样底。
2、须盖公司公章、财务印章、业务专用章,均须先填写“印鉴使用申请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启用。财务部门用章有单独《财务票据盖章登记表》“印鉴使用申请单”应由监印人在每月、每年底汇总成册存档。
3、需盖公司公章的公文及各类报表和各种证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4、属专项业务性事项需盖业务专用章(如经济合同、财务支票、本票、汇票、付委等)须经公司财务主管审核。
四、印章特殊特殊使用手续
1、使用特别频繁的业务专用章,填“借印鉴申请单”,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但须设专人保管,由专人负其责任。
2、公司公章一律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须填写“借用印鉴申请单”,经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并指定文秘负责跟踪保管,严禁一人单独携带印章外出。“借用印鉴申请单”应由监印人在每年年底汇总成册存档。
3、公司公章一律不准盖空白纸公章,不准盖空白介绍信,不准代写介绍信。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用章人应当反馈空白用章的使用情况,并复印留底一份,以备存查。
4、对各类印章,非总经理无权批准使用非权限内的公章。
五、印章的刻制及更换
1、印章统一由总裁办制发或更换,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到指定的刻制单位去刻制。
2、印章的更换统一由总经办制作印模,统一编号,报董事长批准后再行办理。
六、印章的销毁及作废
1、对于更换的印章要交回总经办统一封存或销毁,销毁要有销毁记录。
2、发现印章丢失或被人盗用,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申明作废并办理相关报失处理手续。
3、对于没有使用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印章,应由监印人员填其“缴销印章申请表”一份送总裁办核定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办收回,进行登记,并设专人监督、销毁。以便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其
他
1、印章不得用于私人函件,个人需公司出具证明用印时,应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章。
2、企业任何部门及个人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