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定义
公司的印章主要指: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及各部门印章。
二、印章的保管
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主任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财务部出纳保管。
三、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印:由综合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到公安机关指定店刻制印章。各部门根据业
务需要使用印章的,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
2、印章的领用:各部门负责人到综合办公室领印,并办理印章备案、领用登记手续
3、印章的使用
盖章时,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对有关内容、登记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对
私自用章,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严重给以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对所印文件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用印时应摆正位置,用力均匀,在文尾落款处及年月日中间盖印,不得压正文。
4、印章的废止、变更:印章因遗失、变更或需废止时应由保管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补办或废止手续;若印章属遗失的,还需登报声明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向上级机关,省、市、区党政机关发送的文件;公司上
报董事会的文件;公司下发的主要通知、任免、决定等文件;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同级单位的业务往来、公函文件和联合发文的有关证明;公司办理各类申报材料等。
2、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以公司财务部名义开据的各类票据、凭证、报表等
3、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方案等
4、法定代表人章的使用范围:需以法人签章的各类文件、财务票据等
五、印章的使用界定
1、公章、合同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的权力,对公章的
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
2、法人章的保管人既是允许使用者又是保管者,但其无独立使用的权力,需依据财务
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3、严禁将公章、合同章、法人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工作原因需携带印章时,需经
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4、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只能向所属公司总经理或法人代表移交,且两章不能
同时移交同一个人
5、印章保管人未经总经理批准将保管的印章擅自交与他人,产生的后果不论轻重,一
律辞退。若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6、关于涉及到对外经济担保事宜,严禁使用公司印章
7、不准在空白纸上盖章,不准开空白介绍信,如确实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并认真登记,专人保管,事后详细报告用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