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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1 16:1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举办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 天津建设网

作者: 建筑业管理处

时间: 2012-6-18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签发人:刘翠乔

于茂东

栾凤祥 建筑〔2012〕540号 冯 侠

关于举办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人社局,各区县建委、人社局、总工会、团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行业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建筑业技能人才队伍,经市建交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研究决定,联合举办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2012年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由市建交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主办,市建筑业协会承办。

成立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大赛活动内容

(一)大赛工种

大赛设置砌筑工、钢筋工、镶嵌工三个工种。

(二)参赛人员条件

凡年龄在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本工种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基础,持有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津建筑业务工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大赛层级

大赛分企业选拔(岗位练兵)、赛区初赛(分赛区选拔)、市级决赛三个层级。

(四)参赛名额分配要求

参赛选手由各分赛区主办单位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经分赛区竞赛选拔产生。

(五)大赛评定标准

企业选拔、赛区初赛和市级决赛以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作为评定标准。

三、大赛组织形式和进度安排

大赛自2012年6月上旬举行,分动员发动、企业选拔(岗位练兵)、分赛区选拔赛、市级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大赛表彰奖励

(一)市级决赛获得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区、县或局、集团(总)公司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由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并由市建交委授予“天津市建筑业技术状元”称号,同时作为参评“天津市技术能手”候选人。获得第二名的选手,授予 “天津市建筑业技术标兵”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同时授予“天津市青年岗位能手”。获得第三名的选手,授予“天津市建筑业技术能手”称号。

(二)参加市级决赛获得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第二名至第六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鼓励、表彰大赛组织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五、大赛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动一线建筑业农民工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本区县、本单位的岗位练兵以及大赛选手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各分赛区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为提高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建筑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于举办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实施方案

市建设交通委 市人力社保局

市总工会 团 市 委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1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市建设交通委常务副主任刘翠乔

副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栾凤祥

团市委副书记冯侠

市建设交通委副总经、建筑业管理处处长赵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树岭

市建筑业协会会长于印其

成 员:市总工会城建工委主任阮水根

团市委青工部部长段海鹰

市施工队伍管理站站长吴海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调研员刘淑静

市建设交通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赵斌

市建筑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黑金山

附件

2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技术精湛、操作娴熟、作风过硬的施工一线操作队伍,实现我市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人社局等四部门《2012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部署,市建交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制定了《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并联合举办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

一、大赛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开发、科技兴业、人才兴业的方针,充分发动基层施工企业群众,结合实际,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组织多层次的技能大赛,掀起全行业热爱技术、学习技术、应用技术的高潮,培养一批建造精品工程的能工巧匠队伍,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升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确保我市工程施工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大赛组织机构

本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由市建交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主办,市建筑业协会承办。

(一)成立天津市第四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二)成立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负责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大赛办公室下设技术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其中:

1、技术组负责应知培训教材的选用、课程设置、考题确定、现场指导和确定裁判等。

⑴总裁判长职责

①负责编制技能大赛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试题;

②负责裁判组的分工协调工作;

③负责大赛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现场准备工作的验收;

④负责大赛技术疑问和争议的协调裁定;

⑤负责大赛成绩的评判与公布。

⑵裁判组职责

①负责技能应知考试的监考和评判工作;

②负责技能实际操作的技术交底工作;

③负责解答技能实际操作的有关技术问题;

④负责记录技能实际操作时间,工效考核;

⑤负责对技能实际操作水平做出评判。

2、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会议,撰写简报,收集、整理资料。

⑴负责现场宣传标语、条幅内容的制定;

⑵负责大赛有关文件的撰写和各类资料的印制发放工作;

⑶负责大赛相关音像制品的编辑和制作;

⑷负责接待及宣传报道工作;

⑸完成大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选择场地,提供机具、材料,选定办公场所,提供生活保障等。

⑴负责比赛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的现场布置、检查落实;

⑵负责比赛现场的秩序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⑶负责比赛现场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及器材用料的及时供应;

⑷负责比赛现场的布局设置和领导来宾的接待工作;

⑸负责比赛现场各类标志牌的使用和管理;

⑹负责参赛人员的报到登记、车辆调度、应急保障及饮水供应等工作。

⑺负责现场扩音设备及相关物品的准备;

⑻负责参赛人员胸卡的制作和管理;

⑼完成大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省驻津建管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分赛区的组织、发动、协调、指导工作,搞好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活动,通过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决赛。

三、大赛活动内容

(一)参赛工种

本届职业技能大赛设砌筑工、钢筋工、镶嵌工三个工种。

(二)参赛人员条件

凡在津从事以上三个工种之一的工作,年龄在18-45周岁,身体健康,从业一年以上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基础,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参赛名额分配要求

参赛选手由各分赛区主办单位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经分赛区竞赛选拔产生。市级参赛选手占分赛区选手的比例不超过20%,填写参加大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凡没有参加分赛区公开选拔的选手一律不得直接进入市级比赛。

(四)参赛分设层级

大赛分企业选拔赛、赛区初赛、市级决赛三个层级进行。

(五)参赛评定标准

1、选拔赛和初赛以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作为评定标准。

2、决赛以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作为评定标准。

3、比赛由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

四、裁判员推荐

各分赛区可每个工种推荐一名裁判员参加市级大赛的裁判工作,并填写《天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见附件2)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推荐的裁判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技师或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高级技师或高级考评员可跨工种;

(二)具有五年以上实施管理经验;

(三)中专以上学历;

(四)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施工现场工作。

五、大赛组织形式和进度安排

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自2012年6月上旬举行,分动员发动宣传、企业选拔、分赛区选拔、市级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发动宣传阶段(2012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省驻津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大赛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分管责任,建立工作职能,发动各施工企业建筑一线工人积极参与分赛区活动。各主办单位于6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联系电话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

(二)企业选拔阶段(20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结合本市2012年度农民工培训工作安排,各企业着力抓好三个参赛工种的培训和岗位练兵。具有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资质的机构要积极配合大赛,深入开展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及时核发职业技能证书。本市及外地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规定组织好本企业选拔活动。

(三)分赛区选拔赛阶段(2012年8月10日至9月15日)。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驻津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要按照分工做好所管辖范围的选拔赛工作并填写分赛区申报表(见附件3)。全市共设20个分赛区,具体分工如下:

1、天津建工集团、天津城建集团、天津住宅集团等分别设立分赛区;设立中铁建设集团分赛区,由中铁十八局牵头主办;设立中铁工程集团分赛区,由中铁一局牵头主办;设立中国建筑集团分赛区,由中建六局牵头主办;设立中冶集团分赛区,由中冶天工集团牵头主办,组织相关企业进行选拔。

2、设立滨海新区和各区、县设立分赛区。分别由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负责组织本区县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选拔赛。市建交委管理且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按注册地参加所在区县分赛区的选拔赛。

3、设立各省驻津建管处分赛区。其中,河北省、江苏省、河南省、浙江省驻津建管处负责组织本省进津施工企业进行选拔。

4、设立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分赛区。山东、安徽、福建等省进津企业及其他企业参加该赛区选拔。该赛区由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牵头主办,相关省驻津建管处配合。

各分赛区主办单位要将推荐参加全市决赛选手名单于9月16日前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

(四)市级决赛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大赛办公室负责市级决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见附表4)。

六、大赛表彰奖励

(一)市级决赛获得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选手所在区、县或局、集团(总)公司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由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并由市建交委授予“天津市建筑业技术状元”称号,同时作为参评“天津市技术能手”候选人。获得第二名的选手,授予 “天津市建筑业技术标兵”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同时授予“天津市青年岗位能手”。获得第三名的选手,授予“天津市建筑业技术能手”称号。

(二)参加市级决赛获得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第二名至第六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大赛中在组织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七、大赛相关要求

(一)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将对大赛进行全过程跟踪、协调,并对各个分赛区赛事开展情况给予检查指导及时沟通交流,确保整体运行、监管服务规范有序。

(二)各赛区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积极组织好本单位、本赛区的选拔工作,通过技能大赛活动促进一线队伍建设,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各企业、各单位参加或组织大赛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综合考评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次大赛意义和作用,及时报导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建筑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树立建筑行业新形象。全市决赛将采取企业冠名形式,为大赛

一、

二、三等奖优秀选手颁发奖杯,各企业可向大赛办公室提出冠名赞助申请。

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办公室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路五号路七号海河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22—24317066(传真)

电子邮箱:tjjnds_2012@163.com 邮编:3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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