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镇一中学生自行车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自行车的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养成学生的良好习惯,中学生一律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12周岁以下的儿童骑自行车上学,12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必须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为了加强对学生自行车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1、凡是学生的自行车一律要办理登记挂牌手续方可入校,车牌统一挂在车头前方。
2、自行车要以班为单位停放在指定位置,排列整齐。各班要有自行车管理员值班,负责清点当日当次本班自行车数量和车棚卫生及整理工作。
3、在规定时间内,学生要及时取走自己的自行车,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对其安全不予负责。
4、对不按规定时间取车,不按规定地方停放或无牌、无锁者,出现自行车被偷,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早自习骑车进校后,不得随意将车骑出校门,特殊情况须班主任提前给门卫通知,否则门卫有权将其扣留。
6、凡进入车棚的自行车严禁在课间骑出校门(包括体育课、
第八节课外活动课),如有违规者,管理人员有权将其车扣留,并通报所在班级。
7、凡在车棚落锁时间内发生的自行车被盗情况,学校自行车管理人员应积极追查,经查实后给予一定赔偿。同时扣除失盗学生所在班级的安全责任分。
8、进出校门一律下车。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
《学生自行车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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