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05:20: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生考勤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地学生的纪律管理,创建优良校风、学风,根据《中职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基地所有在校生(全日制和短训班)。

二、考勤范围:

(一)基地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所有理论、实操课程(早退、迟到15分钟以内,按三分之一学时旷课做累计;15分钟以上作旷课一学时论;学生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算。

(二)每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按一节课考勤,早操、课间操按三分之一课时考勤并做累计。

(三)各类集会(没指定必须参加的除外)。

(四)自习、晚自习。

(五)军训。

三、考勤目标:课堂秩序良好,无不尊敬老师的行为。教师严谨教学、学生积极回答问题,形成良好的互动环境。上课时学生应做到:不穿背心、拖鞋进课室;不收发信息、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吃零食;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第二章 关于请假、销假的规定

一、学生因公、病、事请假,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在班主任(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确因急病、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须在当天,最迟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学生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则上上课时间一律不准请事假。(除紧急事故外)

二、学生请假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即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专业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专业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批;一周以上由专业科、学工处审查,基地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二)续假手续。因故需申请续假者应按本条

(一)款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三)销假手续。学生请假期满应按时到请假批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四)学生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的三分之一(以校历为准,),应办理休学。

(五)学生在修读某门课程时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取消该课程的考核资格,成绩以零分计。

三、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过准假期限,或先自行离校后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四、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返校者,按旷课论处。星期天外出,学生应在当天晚上七时前返校并准时参加晚自习。

五、短训班学生请假有培训部参照执行。 第三章 考勤管理

一、具体考勤工作

(一)考勤工作以班为单位,在任课教师、班长的协助下,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

(二)上课时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填写考勤登记表,请假者需查看经批准的假条,并签字。

(三)自习及其他活动考勤由班长负责填写考勤登记表,并交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四)专业科每周将安排专人对班级考勤进行审查。

(五)考勤表由任课老师每月第四周报至专业科,有学管干事汇总后将考勤情况报至学工处公示,考勤表交教务处存档。

二、短训班学生考勤由培训部执行并保管考勤登记表。 第四章 考勤情况与奖罚措施

一、学生旷课为严重违纪行为。对旷课的学生,按以下原则处理(学时数以一学期计):

(一)旷课5学时以上者,取消该学期评奖资格;

(二)旷课8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三)旷课9-32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旷课33—56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旷课57-8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旷课累计达8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班长在考勤时要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徇私舞弊者,将追究考勤者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班主任(辅导员)应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及旷课节数,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

四、学生的考勤情况,应作为评优创先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期旷课达5学时及以上的学生和学期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均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和先进班级。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