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思歌公司所有租赁的宿舍。
三、原则
1.行政部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员住宿安排、卫生管理等)。
2.各部门负责维护公司宿舍的整体秩序,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内容
1.宿舍提供对象:本公司只为在职员工提供宿舍,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解雇、辞职到期且已结算薪资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即行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结薪日起24小时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2.员工宿舍安排原则: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部申请住宿。
3.宿舍费用方案:
(1)公司承担宿舍租赁及管理费用,入住员工可凭单报销。
(2)水电费用及其它费用(煤气等)由入住员工自行解决。
4.员工宿舍纪律: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违者将给予记警告(处罚50-100元)处分:
(1)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2)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3)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4)在使用电视、收音机、电脑时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5)就寝时间自行安排 ,但不能影响正常上班时间;
(6)保持宿舍及周边卫生以防影响他人
(7)员工不得于宿舍内酗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或不当行为;
(8)不得从窗户、阳台往外丢东西。
(9)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人事专员。
(10)严禁任何员工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调换宿舍房间。
(11)任何员工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包括亲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而擅自留宿他人者;如造成事故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①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②经常妨碍周边邻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③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④未经允许,拿用他人物品者;
⑤有偷窃行为者;
⑥其它严重宿舍违纪行为。
(13)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主管人员检查,迁出宿舍时间为员工正常工作下班时间内;
(14)宿舍的配备设施(如空调、电风扇、水电设施、玻璃、门窗、床铺等)因使用或老化关系破损,必须向行政部汇报由行政部安排更换或维修。
(15)任何人不得蓄意破坏宿舍配套设施,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并处以行政处罚;如无法确定相关责任人,由该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16)应保持宿舍原有结构及配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及摆放,严禁改造或变更,违者自行承担后果并一次处罚100元。
(17)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8)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五、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制订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