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程序
一、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1)明确估价对象的实体状况;(2)明确估价对象的权利状态;(3)明确估价对象的范围;(4)明确估价目的;
(5)明确估价时点;(6)明确估价报告交付的日期。
二、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估价工作日程进度和安排,包括对估价作业的内容、作业人员、时间进度,以便于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
三、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搜集的估价资料包括:(1)产权资料(2)房屋建筑资料(3)市场交易资料(4)土地资料(5)法律和规划资料。
四、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实地查勘是对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到实地查清核实,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客观确认。
五综合分析和估算
综合分析和估算是房地产估价的实质性阶段,根据较完备的资料,估价人员可选择估价方法,最终估算出房地产价格。作业包括:
1、资料综合分析。
2、价格形成分析。
3、选择估价方法和价格估算。
六、撰写估价报告书
经评估测算出对象房地产的估价额后,将估价成果写成 估价报告书。
七、交付估价报告书
完成估价报告书后,最后要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给委托估 价者,并可就某些问题作口头说明。
八、整理存档
将勘查记录、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房地产估价程序(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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