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一、卖方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各一份(每办理一批次只需提交一套材料)
二、买方提交的材料:1.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2.未成年人购房的提交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或公证书均可);3.外籍友人或企业需要提交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房产)准许可决定书;4.公司法人购房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购房发票;6.购买车位的需提供在本小区购房的证明材料;7.外省人员限购后购房提交购房承诺书;8.2017年4月14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还未实施网签的购房居民,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可以继续办理网签备案。
《澄迈不动产登记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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