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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3 22:46: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目录(广东)

一、行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2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4

三、深入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 ............................................................................7

四、全面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8

五、持续推进行业人才建设 ........................................................................................................9

六、进一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10

七、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 .................................................................................................11

八、加快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 .................................................................................................12

九、加强粤港澳台会计服务合作.............................................................................................13

十、切实加强协会建设 ...............................................................................................................14 十

一、加强行业宣传和文化建设.............................................................................................14

二、继续做好行业党建工作 .................................................................................................15 十

三、本规划的落实 ...................................................................................................................16

1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保障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会计师行业的意见》(粤府办[2010]5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注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在省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在中注协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和执业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不断推进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协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各项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截止2010年,全省共有事务所739家、较2005年底增加186家,注册会计师8102人、较2005年底增员1824人。“十一五”期间,全省

2 事务所业务收入稳定持续增长,2010年共实现业务收入38.39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148.61%;其中,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51家,业务收入超亿元以上事务所8家。

同时应当看到,目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仍然存在事务所总体规模较小、行业集约化水平低、以及事务所服务品种单

一、服务价格偏低、优秀人才缺乏,竞争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仍有待提高,等等。以2010年为例,全省事务所业务收入仅占全省GDP的0.08%、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19%、占全省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的0.35%;2010年业务收入不足百万元的事务所达302家。在2011年全国百强事务所综合排名中,广东7家入围的事务所排名最靠前也仅位居34位,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与江苏、浙江、湖北等兄弟省份也有差距。

“十二五”时期,是广东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我省在新世纪第三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方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以及收入分配调整、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等,都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宏观政策环

3 境,创造了巨大的服务需求,营造了更高的创新平台。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办发56号和粤府办52号文件精神,坚持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相统筹,做强做大与做精做专相协调,诚信道德与专业素质相结合,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相配套,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促进,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培养战略、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和执业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启动实施行业信息化战略和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推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持总量增长与拓展新业务相结合。总量和结构反映行业服务的质与量。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展传统审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非审计业务,拓展高端服务,提高服务附加值。不断优化服务品种结构,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发展实力。

4 坚持扶持大型事务所与带动中小型事务所相结合。大中小型事务所构成行业发展的整体。推动大型事务所做大做强,成为我省行业发展的龙头骨干力量,引导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夯实做大做强基础。规范、有序发展中小事务所,优化行业规模结构和地区发展结构。

坚持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创新服务、技术和体制是加快发展的基础建设。加快构建有效控制执业风险责任的组织体制,拓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领域、新模式和新供给,推进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普及,提升行业的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

坚持自主创业、市场机制作用与行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动员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大从业人员自主创业,成为推动发展的主体力量。利用好市场供需机制配置行业资源的手段,依托政府政策支持导向作用,不断改善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发展战略举措,加快实现行业专业服务产业化升级,提升行业发展的速度与质量。

坚持业务发展、诚信建设与行业党建相结合。始终把行业党建作为行业科学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把公正诚信作为行业发展的核心价值和业务工作优劣的衡量准绳,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和诚信建设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业务发展和诚信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5 坚持行业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准则贯彻实施,实现事务所分类、分级管理、动态监管和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

(三)发展目标。

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事务所规模结构不断优化,执业能力大幅提升,执业环境显著改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基本健全。主要有以下目标:

1、行业业务收入取得新突破。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大幅提升非审计业务比重的基础上,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水平保持在13%左右。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事务所业务收入超70亿元,业务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2、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战略有明显成效。加快外资所本地化进程,到2015年,扶持1-2家事务所发展成为年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能够跨境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事务所;培育2-4家年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和4-8家年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本土大中型事务所;发展一批各具特色、年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龙头事务所。

3、新业务领域拓展取得进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指导意见,确立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制度框架,稳步推进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引导事务所抓住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的有利契机,

6 结合本所市场定位、服务品种和发展方向,积极拓展新业务种类和范围。

4、人才培养满足行业跨越式发展需要。建立粤港澳台会计服务多层次合作机制,引进一批适应行业发展新要求的国际化人才。到2015年,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力争达到1万人以上,培养造就会计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资质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0人,高尖端复合型人才队伍逐步形成。

5、诚信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强化职业道德,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重点的能力明显提高,行业的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明显提高,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6、行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行业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应用体系和支撑体系,初步实现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行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基本完成,力争使广东省行业信息化程度走在全国的前列。

7、事务所体制机制实现根本改变。引导、推动大中型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小型事务所向普通合伙转制,使事务所、执业人员的风险责任约束体制机制得以根本建立,在此基础上,努力探索建立以事务所为主体、跨专业产业化发展的组织模式。

三、深入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

(一)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

7 鼓励执业质量优良、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型事务所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区域性连锁经营、集团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能够体现广东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大型事务所。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事务所重组联合,发展成为中型事务所,打造一批本省品牌事务所。

(二)引导事务所做精做专。

推动中小型事务所创新发展模式和服务方式,深化专业领域服务,成为面向中小规模企事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和社区事业等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指导中小型事务所改变传统单一的审计业务供给,不断挖掘引导市场需求,做精做专服务领域。

(三)鼓励事务所多元化发展。

通过业务融通、交叉出资、组织架构创新、综合评价、会员服务等措施,支持鼓励事务所与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税务鉴证等专业机构以及咨询公司、代理公司、信息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融合发展,推动行业业务结构和规模结构的调整,提高承接综合性专业服务的能力。

四、全面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

(一)大力拓展事务所执业领域。

在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农村财务代理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兴业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

8 计业绩评价、司法鉴证、投资决策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综合服务。全面推动实施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逐步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盈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建立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推动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基金)委托注册会计师绩效评价制度。

(二)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的范围。 推动建立政府部门有关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评审立项、支出绩效评价、财务会计培训和政策法规咨询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等购买注册会计师服务制度,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探索建立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在深圳“注册会计师服务海关稽查示范基地”的经验上,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形成以省注协为主要推动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依托、事务所为主体的需求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事务所聚集的审计、财务、会计、评估、咨询等多种专业人才的优势,不断拓展新型业务领域和新兴市场,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持续推进行业人才建设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制度体系。

9 以实施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和《广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为契机,探索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包括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复合人才和后备人才在内的行业人才培养制度。

(二)发挥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作用,大力吸纳行业高级人才。

借助事务所梯级人才培养机制、行业领军人才选拔、鼓励考取境外资格、吸引海外人才归国创业等途径,选拔吸纳更多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加大对行业领军人才、取得境外资质或从国外引进的国际化人才的奖励力度。

(三)加大人才继续教育力度。

继续贯彻“分层次”培训的理念,充分利用中注协远程教育的平台,积极探索继续教育方式与途径,办好面授和远程培训班。依托北京、上海和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及大专院校等力量,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综合管理人才。

六、进一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一)推动打破专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促进放宽执业准入领域,鼓励资格融通融合,构建专业服务产业化发展格局。凡是对外开放的专业服务领域,推动其实行对内开放。整顿市场竞争秩序,规范业务招投标行为。

(二)推动完善行业发展扶持政策。

推动完善执业收费政策、职业风险基金政策和职业保险制度,健全行业法律责任归责和鉴定制度,为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三)完善监督体系,提高行业监管效能。

健全任职资格检查制度,深入推进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制度的协调,减少多头监管与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率效果。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沟通协调,协同对从事多元化业务、交叉出资的执业机构监督检查。

七、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

(一)深化协会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及应用。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化协会协同办公、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和通讯服务等内务管理应用,全面实现协会考试管理、注册年检、会员管理、业务监管、继续教育、行业财务、党群建设等各项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信息化,切实为省注协履行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提供信息化技术平台与手段。

(二)实现事务所管理和执业信息化突破。按照“全面推进、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推动事务所加快建设应用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管理和执业水平。完善、示范及推广先进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模式,带动其他事务所完成信息化建设。实现中型事务所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各应用软件功能达国内

11 先进水平,并与国际事务所趋于一致。实现中小型事务所普遍采用功能健全的审计软件执行审计业务。

(三)促进互联互通实现行业服务经济社会信息化。 充分挖掘事务所审计中获取的业务报告信息资源,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促进行业与政府监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将行业数字资源转换为经济监督和智力支持资源,提升行业经济鉴证和管理咨询等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为宏观经济运行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行业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八、加快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

(一)指导事务所完成合伙制改革。

指导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和普通合伙体制转变。支持事务所依法选择与其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行特殊普通合伙制。运用合伙制的责任机制,加强质量风险控制。

(二)提升事务所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完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严格质量控制,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制度和职业风险基金制度,探索建立和推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提高事务所承担和规避风险的能力。

(三)培育和谐的合伙文化。

12 引导事务所在经营合法化的前提下,构建明晰的组织架构,明确分工,规范运作,以形成事务所竞争力,创造强有力的经营效果。指导事务所合伙人树立正确的合伙价值观和人文精神,共同培育审慎负责、平等互信、“和合”担当的合伙文化。

九、加强粤港澳台会计服务合作

(一)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

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交流,充分借鉴港澳台会计行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动广东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深入贯彻落实CEPA框架协议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扩大和深化粤港会计行业合作交流,探索建立政府之间、行业组织之间、事务所之间多层次合作机制,在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业务合作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推动粤港、粤澳、粤台会计行业合作发展。

(二)推动粤港事务所强强合作。

研究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广东事务所学习借鉴香港会计同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跨境执业水平;帮助香港事务所熟悉内地市场和政策环境,促进粤港事务所相互了解,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发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桥梁作用。

13 密切与香港会计专业团体的联系,建立稳定、顺畅的工作互访、学术研讨、专业培训、信息沟通、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为两地会员拓展业务、跨境执业提供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事务所选派注册会计师到国内外知名事务所培训实习。鼓励我省注册会计师取得国际认可的境外注册会计师资格,促进行业人才国际化。

十、切实加强协会建设

(一)完善协会服务支持体系。

建立专业支持服务体系。加强行业专业技术和新业务领域的研究工作,协助中注协推动审计鉴证等相关专业业务流程信息化,开展核心业务信息技术标准研发、软件开发及应用支持服务。推进协会行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健全协会行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分所管理、执业监管、专业建设、继续教育、收费管理、财务管理、综合评价、分类管理、会员维权、执业责任管理等方面管理规范。

(二)完善协会民主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协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在不断完善行业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协会职能、组织、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动员和发挥会员在行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中的主体作用。

十一、加强行业宣传和文化建设

(一)不断扩大行业宣传推介力度。

提升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广东财会》杂志、协会简报的影响力,借助国内外报刊、电视、互联网、户外媒体、电子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行业作用,推介优秀会员,展示行业良好形象。

(二)加强行业文化建设。

在行业内培植、塑造良好的合伙理念和人文精神,培育事务所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协会积极主动参与事务所的危机解决,建立事务所内部矛盾化解机制,对事务所从业人员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让行业内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感受到行业的关爱和温暖。

十二、继续做好行业党建工作

(一)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中注协行业党委和省财政厅党组领导、省注协党工委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坚持“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市级行业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

加强对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努力做到事务所建到哪里,党组织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开展到哪里。深入实施“双培”工程,着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不断探索事务所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创新

15 行业党建工作方式,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在行业的工作活力。

(三)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模范作用,引导事务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带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事务所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细化落实责任,形成领导干部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员具体实施的责任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探索行业统战工作方法途径。

探索充分发挥行业党委作用、按行业系统加强行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健全有关体制、机制制度;大力培养选拔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人士,不断拓宽他们参与政治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

十三、本规划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发展规划。

组织事务所积极开展规划的学习,明确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完善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保证行业的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规划方向和目标,结合各自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发挥首创精神和进取精神,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推动支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就业务招投标、执业收费、职业保险等行业发展重大制度和政策性问题,推动扶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配套。

(三)事务所、全体注册会计师、广大从业人员充分发挥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

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调动本所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首创精神和进取精神,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协会积极发挥推动行业发展的作用。

省注协将切实履行好法律授权、政府部门委托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加强行业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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