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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7: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市 区 路 号 物业的部分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1、出租物业情况

1.1 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 幢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物业”)开设“ ”品牌销售店。该物业套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位置见双方盖章确认的楼层平面图中标识部分(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租赁期内若甲方决定变更商场名称,甲方无须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1.2 乙方确认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对该房屋及其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认可并同意接受, 该物业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交房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 甲、乙双方同意以该交房标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物业和本合同因期满或其他原 因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物业的验收依据。

1.3 该物业在本合同签署时(□未设定抵押/□已设定抵押),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晓并无异议。且乙方同意,甲方在租赁期内调整、变更该物业任何抵押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机关、抵押当事人、债务人、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等)或注销该抵押的,乙方均予认可并同意继续承租该物业,甲方或业主均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甲方或抵押权人需要乙方出具有关确认文件的,乙方在收到相关通知或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2、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该物业仅限用于做商业经营用途,并用于自主经营“__________”品牌 类别的商品或经营商铺名称为“ ”为顾客提供 服务。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租赁物业的使用用途及经营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2.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取得合法证照(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取得合法证照的除外)。签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书、代理文件、商标注册商标证、品牌授权书等有效文件或复印件;开业前,乙方需提供与实际经营场地一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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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物业广播、背景音乐由甲方统一播放、统一管理,乙方不得在店铺内安装音响设备,不得播放广告、音乐等任何形式的音频、视频,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店铺内安装音响设备,但音响音量以不违反甲方要求及不影响顾客和商户为原则。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公布的营业时间,全年每日持续营业,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时间。具体营业日期为每周 ,每日营业时间为: 。

2.4 乙方同意每年自费在甲方举办不少于 次的大型促销/推广活动,上述活动举办前应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3、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装修期

3.1 本合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交付日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需要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至少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在承租期届满前的三个月内及在甲乙双方就乙方续租租赁物未达成一致前,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工作,包括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潜在的租客展示租赁物以及对租赁物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享有自约定交付日起 90日的宽限期。乙方同意,甲方在交付宽限期内交付房屋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2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该物业的具体交付日期,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前办理该物业的验收交付手续。若乙方延迟办理该物业验收交付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装修期相应扣减一日(为避免歧义,本合同所指的起租日与交付日为同一日)。

3.3 如该物业按期交付的,自该物业交付日起,乙方可享有 日的装修期, 乙方需在装修期届满之日开业,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租金的五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装修期内乙方需进行装修,故甲方给予租赁期【 】至【 】的租金优惠。具体优惠详见第4.1条约定。但如果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或乙方擅自搬离的,乙方均不享受上述租金优惠,乙方除应承担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立即补足优惠的租金。

3.4 装修期内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实际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费、超时空调费(指甲方正常营业时间以外的空调费)及使用该物业所发生 的一切其他费用。

3.5 若交付日、租赁期(包括装修期)根据本合同约定而发生变更,且甲乙双方在双 方已认可的有效文件上盖章确认,或各自授权代表在其书面授权范 围内在有效文件上签字确认的,则该等文件可以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而无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上述情形之外发生的合同条款变更,必须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4、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

4.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种方式计取租金。

(一) 按固定租金与提成租金两者中的较高者为标准支付租金。

固定租金按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提成租金按该物业每月含税营业额的百分比计算。

该物业自起租日至【】 的固定租金为__ ___元/平方米/日,固定月

2 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 , 大 写 : 人 民 币 __ 元(月租金=日租金×建筑面积×365 天 / 12 个月)。提成租金为乙方每月含税营业额的_____ %。 优惠后的固定租金为__ ___元/平方米/日,固定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 , 大 写 : 人 民 币 __ 元(月租金=日租金×建筑面积×365 天 / 12 个月)。提成租金为乙方每月含税营业额的_____ %。

第 年至第 年的固定租金为_____元/平方米/日,固定月租金合计为 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__ 元(月租金=日租金×建筑面积×365 天 / 12 个月)。提成租金为乙方每月含税营业额的_____%。

(二)按建筑面积支付租金。

该物业自起租日至【】的租金为_____元/平方米/日,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__ _ 元(月租金=日租金×建筑面积×365 天 / 12 个月)。优惠后的租金为____元/平方米/日,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__ _ 元(月租金=日租金×建筑面积×365 天 / 12 个月)。

第 年至第 年的的租金为_____元/平方米/日,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__ 元(月租金=日租金×建筑面积×365 天 / 12 个月)。

(三)按提成形式支付租金。

该物业自起租日至【 】按乙方每月含税营业额的_____%支付租金。优惠后的提成租金为乙方每月含税营业额的_____%支付租金。

第 年至第 年的按乙方每月含税营业额的 ____%支付租金。

4.2 上述租金均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及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按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租金。

租金支付按照先付后用原则,具体支付租金的方式按以下第___种:

(一)第一期租金的支付: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的租金,租金按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计算,先按建筑面积支付固定租金,如提成租金大于固定租金,乙方将在甲方对乙方报表核对无误后三日内将相应的提成租金与固定租金的差额交纳给甲方;以后每期租金支付应在该期开始前一个月的15号前向甲方交纳该期租金,租金计算方式与第一期相同;剩余租期不满一期的,应一次性将剩余租金支付至合同终止,租金计算方式与第一期相同。

(二)第一期租金的支付: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的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应在该期开始前一个月的15号前向甲方交纳该期租金,剩余租期不满一期的,应一次性将剩余租金支付至合同终止。

(三)第一期租金的支付: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的租金,预交租金按最低起收点计算,实际租金按月据实结算,甲方对乙方报表核对无误后三日内,乙方补交提成租金与预交租金的差额;以后每期租金支付应在该期开始前一个月的15号前向甲方交纳该期租金,预交租金按该期开始前一个月的营业额计算,实际租金按据实结算,甲方对乙方报表核对无误后三日内,根据预交租金与固定租金的差额,多退少补;剩余租期不满一期的,应一次性将剩余租金支付至合同终止,租金计算方式与上期相同。 甲方指定银行信息(如有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甲方指定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_ __ 收款人 :

3 4.3

4.4 4.5 4.6 4.7 4.8 开户行:

乙方须于每历月五(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历月的销售报表(含每日明细)、报税单、发票及每日POS机收银单,以及该上一历月的提成租金计算单。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就上述每月的销售报表、报税单、发票、每日POS机收银单等资料作不定时的审查,同时乙方须于每个日历年度终了后六十(60)日内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关乙方在该物业的全年营业总额(含每月营业额明细)的审计报告。

乙方在交易提交上有虚报、隐瞒交易货款或与甲方派驻的收银、核查人员串通等作弊行为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3)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若乙方再次违约,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同时乙方仍须支付相当于六(6)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租赁期内,乙方应于起租日前五(5)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按人民 币 元/平方米/日支付下期(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后的支付方式以此类推。该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或指定的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发票。其中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由甲方或指定的物业公司开具相应的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甲方或指定的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支出调整物业管理费,但上述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物价法规的规定。

物业管理费包括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提供的下列服务的费用:公共区域的照明、绿化、一般保安服务、清洁、灭虫、公共费用、公共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及更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宣传费用。

乙方应按季度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或其他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 乙方需按逾期支付欠缴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应与欠缴费用一并支付。

乙方同意自行承担使用该物业所发生水、电、燃气、额外空调费及其他全部费用,乙方应于收到帐单后7日内支付该等费用。水、燃气价格按物价部门定价收取。如遇电力部门调整电费价格的,甲方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若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立即返还该物业并于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付清尚未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滞纳金、违约金等)。

5、保证金

5.1 本合同保证金为 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之金额,以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3)日内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总和的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房屋交付日前擅自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5.2 乙方在承租该物业时,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就可立即从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差额的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间内补足差额,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物业,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保证金抵销或抵付其应付的租金、物业服务费或任何应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等其

4 它费用。

5.2.1 不按时支付租金、推广宣传费;

5.2.2 不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空调能耗费等其他费用; 5.2.3 不及时缴纳滞纳金、违约金;

5.2.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未能及时予以赔偿的。

5.3 租赁关系终止后,在乙方履行完成工商部门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公司注销登记、妥善处理其发行的储值卡、会员卡等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在乙方按原样将该物业交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甲方同意在乙方付清租赁期间发生的全部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在九十(90)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6、物业维修保养责任

6.1 甲方对出租场地的建筑结构出现的问题、重大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大面积渗漏水问题承担维护和修复义务。但紧急情况下,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修。

6.2 乙方同意负责租赁期内对该物业的内部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以使该物业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正常的折旧磨损除外),若由于乙方或其雇员、承包商或供应商之故意或过失造成该物业其它部位的损坏,乙方应聘用甲方认可的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维修商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否则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6.4 乙方保证遵守《用户手册》、《装修指南》中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7、装修

7.1 乙方在该物业交付后若需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的,乙方及其承包商应按照甲方公布的租户装修守则进行。

7.2 乙方应在装修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说明、图纸和效果图等资料,经甲方、管理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乙方二次装修的消防和质检报批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乙方承担。对于消防工程,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指定的承包商进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

7.3 乙方的店面和任何面对公共区域的布置标示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制作和设置;除甲方统一制作的标识外,乙方任何设置在公共区域的标识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装修期间,如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损坏该物业的任何部位, 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5 乙方应自费办理该物业装修期间所有相关的保险事宜,并完全承担因施工所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

8、管理规则

8.1 管理规则是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向物业租户发出的管理规则、规定、守则、

5 指引等规章制度。

8.2 乙方在该物业内进行的业务经营或一切其它行为、活动和事项须遵守、服从及符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公布的上述管理规则,并同意该管理规则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间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8.3 乙方对顾客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具备该商品或服务所应具有的许可、证明或其他文件。乙方按照《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售后服务,妥善处理客诉。任何顾客对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任何第三方对于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主张,由乙方负责在合理时间内妥善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在该物业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致使甲方向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全额补偿。

9、保险

9.1 乙方应就租赁区域内向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附加公众责任险、营业中断险和盗窃险及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保险,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乙方应购买的公众责任险其单项责任限额应不少于甲方指定金额。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其租赁区域内发生的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负责。若有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受损方的损失,致使甲方向任何第三方作出赔偿,则乙方须立即全额补偿。

9.3 乙方须按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的要求提供有效前述保险的保单或其他凭证。若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前述保单或凭证,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乙方购买相应的公众责任险和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保险,保险金额由甲方确定,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保费。

10、物业的返还

10.1 在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并将工商营业执照、电话、宽带和管道煤气销户后交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占用该物业的(包括以人或物品占用):

1)乙方应按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使用费和逾期占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且乙方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该物业内的装修、设施、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甲方有权就此作出处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清除上述装修、设施、设备或物品的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

10.2 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租赁保证金不足抵扣,乙方必须足额赔偿甲方。

10.3租赁合同期届满且双方未就租赁合同续租事宜达成一致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

乙方需在租赁合同终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部门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公司注销 登记、妥善处理其发行的储值卡、会员卡等善后事宜并经甲方确认。乙方逾期办理经营 场所变更登记、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的日 租金(采用营业额扣点的按已经租赁期间最高日租金标准计算)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

6 金,且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直至乙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转租和转让

11.1 乙方乙方不得将该物业或其中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交换或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的方式转租或交换于第三方。如因特殊情况,需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11.2 甲方在租赁期内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而转让、抵押该物业或将本合同转让給第三方,但前述转让或抵押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且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义务。乙方在此放弃其拥有的任何购买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该物业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无论是法定的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优先购买权或购买选择权)。

11.3 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均次于及从属于现在或将来在该物业上设立的抵押和与之相关的续展、变更、替换、合并和延期。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签署并提交甲方抵押权人所要求的各项文件以保证使前述从属安排生效。

12、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等费用外)及未履约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租赁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二)该租赁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三)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2.2 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付之保证金或其他费用,还应赔偿甲方剩余租期租金 20%的违约金。且甲方对乙方在该房屋内的装修或装潢、搬迁和资产等各种投入,以及其它各种损失不予赔偿,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一) 乙方未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交付日前来办理该物业交付手续,逾期达三十(30)日;

(二) 逾期不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任一费用累计超过三十(30)日; (三)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不在租赁起始日开业,或中断营业,或未按照甲方正常营业时间营业累计三(3)日(如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四) 违反本合同第11.1条,擅自转租该物业、转让该物业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物业的;

(五)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该物业用途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六) 因乙方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其他造成该物业主体结构损坏的;

(七) 乙方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损害消费者行为的, 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七(7)日内仍未改正的;

(八) 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条款,经过甲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 (九) 乙方因存在商业欺诈、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而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

(十) 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或改正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十一) 乙方因经营不善而无力履行本合同的(营业额低下、入不敷出、客户投诉、媒体曝光等。

(十二) 根据本合同或中国法律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

发生以上情形的,自甲方将终止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终止。

7 12.3 12.4

12.5

12.6

若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而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后无需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物业,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九十(9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三)甲方交付的该物业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租赁期间,非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或甲方根据 12.2条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付之费用,且还应赔偿甲方剩余租期租金 20%的违约金。且甲方对乙方在该房屋内的装修或装潢、搬迁和资产等各种投入,以及其它各种损失不予赔偿,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非因本合同约定原因,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双倍返还乙方已缴纳的保证作为赔偿,甲乙双方不再另行追究责任。

乙方在此确认: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承担的各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总和,最高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13、免责

13.1 除因甲方故意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之外,甲方毋需就其在执行职责时所引起或导致的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的不便或损失负责。

13.2 甲方有权在甲方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维修、改建、结构改造、修葺、装修等工程,或封闭或更改公共通道。乙方不得以此类工程及其后果对乙方产生干扰或不便为由要求甲方予以赔偿。但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并尽量减少该等工程对乙方可能产生之干扰及不便。

13.3 该物业内的水、电、燃气、空调、通讯等的供应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中断、发生故障或损坏,甲方无需就此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4、其他条款

14.1 甲、乙双方均认可:向本合同首部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书,均视为已经向对方送达,即使该地址因无效或被拒收等原因无法送达,但一方已事前向另一方通知变更后地址的除外。

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已送达:

1、该通知已递交对方的;

2、该通知以邮递或快递方式发出后 7 天的;

3、该通知以邮递或快递方式发出但对方无故拒收的;

4、以传真、电话或其他类似方法通知后对方以适当的形式确认的。如因一方约定的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另一方或联系地址无 人接收,导致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无法按时送达或退回的,仍视为已送达,相应 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约定联系方式变更或未安排接收的责任方承担。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调整乙方的租位。如甲方确因商城整体经营需要调整的,须与乙方先行协商,在不影响乙方权益的情况下,乙方需积极配合。

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负担。 14.2

8 14.3 14.4 14.5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充分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将其提交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甲方执[两]份正本,乙方执[两]份正本,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交房标准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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