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核准办理机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
务服务大厅
联系人: 王泽璞受理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4楼联系电话: 0371—66257
329、66255529
办理程序: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的省辖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2.建设厅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建设厅公开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予以公告、告示。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2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
2、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4、经过公证的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9、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
5、6项所列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不收费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