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在读证明等
相关材料的操作指引
一、受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注:往届毕业生请到我校档案馆办理,电话39310658)
二、业务范围
1.(中、英文)在读证明2.(中、英文)成绩单
三、办理时间及受理部门
1.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
受理部门:石牌校区行政楼二楼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邮箱:dxcjwb@163.com
取件时间:中、英文在读证明 5个工作日;中文成绩单5个工作日;英文成绩单10个工作日。
电话:85212116(每周三,受理进度及政策咨询),85211092(政策咨询)
2.南海校区
受理部门:南海校区教学科研办
受理时间:参看南海校区教科办相关通知
3、考试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暂停受理
四、办理流程
1.材料准备。申请人在校教务处主页网上查阅相关流程指引,根据所需业务种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填写受理申请表。交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2)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英文成绩单的,尚需提交:
按中文成绩单内容及格式翻译的英文成绩单一份,并提供电
子版。(可以根据院系打印的中文成绩单翻译) 2.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分两个步骤:
(1)网上申请:先将申请表发送至dxcjwb@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号+申请内容+份数。例如:张三20060101241中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各5份电话135******。
申请中文成绩单的,请说明申请理由;申请英文成绩单的,请同时将英文成绩单电子版(2003版excel)发送至该邮箱,以便审核。
教务处经办人会定时查看电子邮件,并通过电子邮件预约取件时间(一般为每周三)。 (2)凭院系加盖公章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领取材料,并按规定缴费标准计算工本费。
3.到财务处缴费。申请人凭教务处收费单到财务处缴纳相关工本费,妥善保存财务处开出的收款收据,以备日后取证查验。
五、相关证明件工本费标准
按同期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11-11-18
附件1:本科生证明件业务受理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申请表
(供在校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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