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进行检验,保证物料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物料。
3职责
3.1仓库负责物料的接收、保管工作。
3.2采购部门负责将来料的不合格情况通报给供应商,并办理不合格物料的退货。
3.3品管部门IQC负责物料的检验。
3.4技术部门负责重大技术设备及相关辅助零配件的验收。
4作业程序
4.1供应商交货时,仓管员应按采购单的要求,对照供应商的送货单点清物品名称、规格、重量、数量等。
4.2仓管员将所收物料放入待检区,以送货单形式通知品管部门IQC进行检验。
4.3IQC接到送货单后,按物料检验标准进行来料检验工作,并在《来料检验报告单》上记录。
4.4对检验合格的产品,IQC对货物进行标识,出具“合格品”绿色标签。通知仓库管理员逐一点收。
4.5当来料整批或部分不合格时,IQC必须对不合格物料标识“不合格品”红色标签,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6IQC将《来料检验报告单》分送至采购部、仓库、生管部。
4.7仓库将“合格”“特采”的物料置于仓库指定区域,并办理入库手续。对做“退货”处理的物料,仓库应及时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
4.8品管部对因检验能力有限而无法检验的物料,可通知采购部门要求供应商随货附上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品管部参照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来料进行验证。
4.9品管部门每月月初应对上月来料的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来料质量月报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至采购部门。
4.10仓库向车间发出“特采”的物料时,应在《领料单》上注明。
《来料检验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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