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有效控制来料品质,确保验收作业流畅,保证生产正常,为产出优良产品提供先决条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场所有依据订单采购的生产物料及外发加工物料、客供物料等。
3.职责:
3.1采购:负责无聊采购、信息传递及相关资料提供。
3.2仓库:负责来料点收,发放和储存。
3.3品管:负责来料检验和不良品的处理追踪。
4.工作程序
4.1仓库负责核对送货单、实物与本厂采购单要求相符,方可暂收。
4.2仓管员负责将来料放置到制定区域(待检区),并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之订单号码、送货单号、来货单位、品名规格、来料时间、数量后通知品管部IQC进行检验。
4.3检验要求
4.3.1所有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检验工作。
4.3.2检验的量具必须保证精确。
4.3.3检验结果必须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中,若进料为允收,品管审批即可。若进料为拒收,同事填写《品质异常处理报告》,经品管组长确认无误后,要求仓管员将物料移至待处理区。《品质异常处理报告》经相关人员评审制定处理方案,相关部门按处理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4检验报告
依《抽样报告书》,产品图纸、样品、客户提供标准等相关资料进行检验。
4.5特殊检验
4.5.1品管部IQC须配合仓库对库存超过三个月的以变异物料,在发料前得到重检。
4.5.2因生产紧急而来不及检验的物料,经品质主管确认,副总批准后可直接落入车间生产,同时品管部IPQC需对物料进行监控,不良率超过标准时立即汇报品管主管处理。
4.6检验状态按《标识和可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
4.7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来料作业检验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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