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一、建立效能建设巩固体系
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抓效能,县局与各科(室)、税务所签订效能建设责任书。将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以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位,并实施效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科(室)、税务所应落实责任,增强每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是立足岗位提效能。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效能建设。
二、建立效能增效提速机制
(一)继续深化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清理和简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审核)、审批事项,减少办事环节。在完善监督管理制约措施的基础上,从具体实际出发,进一步进行逐项梳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标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依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地税网站等现代化的传媒优势,积极推行公开公示制,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进程。一是继续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将办事内容、依据、条件、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等,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公开、公示。二是要推行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使政务公开从事后公开前移到决策过程公开。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管理。要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接受监督和方便于民的要求出发,结合旅游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责任制,狠抓落实,创先争优。
(四)加强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要进一步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进程。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建立行政违纪行为的惩戒规范,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五)构建监督体系,强化效能监察。
一是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服务对象到办事时出现诸如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给办理,无故超过承诺的服务时限,无故不在岗,首问责任制未尽责等现象的,由分管领导给予诫勉教育。完善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负责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二是建立效能监督机制。继续聘请效能(行风)建设监督员,对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监督。
三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
四是完善和健全绩效考评制,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效能绩效考评办法,实行效能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局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人员执行工作纪律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做到每月点评、每季小结、年终考评。
三、建立能力素质培养体系
一是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作风,破除陈规陋习,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
二是深入实施以考促学,坚持将集中学习、送出去培训、专题讲座、促进自觉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四、建立效能考评体系
一是建立效能考评制度,将效能责任书内容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效能考评内容,作为评价科(室)、税务所和个人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运用效能考核方法。对各科(室)、税务所和个人的考评坚持“以事定岗,绩效结合”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三是充分运用效能考评结果。把效能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