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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

发布时间:2020-03-03 01:41: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法文书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文书的总称。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常见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12 侦查文书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 15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文书。简要案情”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

16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察计划等四点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 17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法文书。应写明的内容:①案件的侦察结果②破案的理由和依据③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④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18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凭证文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19监视居住决定书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监视居住委托书指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委托犯罪嫌疑人住地派出所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文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20拘留证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拘留证不仅具有证明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的身份和执行拘留活动的合法性,而且具有严厉的强制性。逮捕证: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

21提请批准逮捕书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

通缉令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文书。其具有法律强制性。通缉令的通缉对象包括: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逃跑的罪犯。

23 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

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 26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27 撤消案件通知书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的文书。条件: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正文部分应写的内容①案由②撤消案件的原因③法律依据。 28 补充侦查报告书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

29 提请复核意见书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30人民检察院的法文书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文书。 32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察时,所制作的检查文书。其作用为: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正式开展侦察活动的合法依据。只有决定立案后,人民检察院才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察措施。

33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是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批准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时所制作的检察文书。 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是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批准延长

时所制作的文书。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发现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决定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 34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文书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种文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36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现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公安机关没有提请批准时,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追捕意见的工作文书。应写明:①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②犯罪事实③写明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

37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注意的问题:①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②准确引用法律③准确阐明定罪处罚的倾向意见④准确写明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以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40撤回抗诉决定书人民检察院认为本院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的抗诉不当,而决定撤回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抗诉报告书:是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层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41公诉意见书指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意见。 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各种检察业务活动中,发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执行机关的执行刑罚活动有违法情况,为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向违法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文字叙述式文书。

44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对判决、裁定实行监督中,发现人民法院对罪犯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意见书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对判决、裁定执行实行监督中,发现监狱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批准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不当,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

46通知立案书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时所制作的文书。 47复核决定书上级人民检察院根据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提请,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复议决定,进行符合后,作出复核决定,答复下一级公安机关,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赔偿决定书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赔偿请求作出赔偿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48 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要求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经过审查,依法批准其聘请律师时所制作的文书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过程中,经过审查批准受委托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文书 49 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51 一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56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作出的书面决定 再审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一审刑裁书适用范围①自诉刑事案件②中止审理案件③终止审理案件④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⑤补充裁判文二审刑裁书适用范围①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决②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③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④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不服一审刑事裁定提出上诉、抗诉的,经审理查明情况后,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变更原裁定,或撤消原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民事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作出的书面决定。再审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纠纷作出的书面决定

76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一审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①不予受理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③驳回起诉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⑤准许或不准许撤诉⑥中止或终结诉讼⑦补正判决书的笔误⑧中止或终结执行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⑩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7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

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的饿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7一审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80行政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审行政判决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改判的书面决定。再审行政判决书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88监狱法文书指我国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89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依法在对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或假释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91监狱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文书 92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①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②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③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④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

93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监狱对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依法提请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时制作的文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的正文应写明:具体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提请执行死刑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94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复查函监狱在执行刑罚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复查处理时制作的文书。罪犯入监登记表:是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奖惩审批表:是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基础组织在依据监管法规给予服刑罪犯行政奖惩时填写的呈请上级审批的表格类文书。

罪犯评审鉴定表监狱等机关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是监狱填写的记载出监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和监狱对其表现作出结论的法文书。 95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监狱、劳改队在对服刑期间患病的罪犯,依法实行保外就医时填写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表格类文书。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②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③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④身体残废失去劳动能力的

96律师实务文书包括律师代书的法文书和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的文书两大类。诉状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书或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

97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民事、行政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民事行政答辩状民事行政案件被告或被上诉的一方针对原告或上诉方的指控,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的书状

00反诉状是民事案件被告方(包括被上诉方)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就原告方(包括上诉方)或自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文书。

10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再审的法文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必须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提出。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文书。

103刑事上诉状: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申改判的法文书。。 105 辩护词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宣言。代理词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演说词。 107 仲裁文书当事人间根据已达成的仲裁协议,为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而制作的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处理解决纠纷、争议的各种有关文书的总称仲裁文书有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 108 仲裁申请书:签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就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根据各方当事人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文书。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①有仲裁协议②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109 仲裁答辩书在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复辩解的文书。仲裁反诉书在仲裁程序开始后,被申请人就其与申请人之间的同一纠纷问题,提出相反的仲裁请求的文书。仲裁裁决书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我国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对当事人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后,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裁决。

110公证文书公证书,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所证明的内容必须符合的条件:第一,必须是客观事实第二,必须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公证申请书:是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我国现行的公证申请书有两种:第一种是文字形式,其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第二种是表格形式,规范、简明、便于填写。公证申请表分为四种:①国内民事公证申请表②国内经济公证申请表③涉外民事公证申请表④涉外经济公证申请表。

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资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划分笔录类别的标准:按笔录的不同性质划分按笔录的不同制作机关划分勘验、检查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询问笔录侦查人员或预审人员为了查清案情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犯罪嫌疑人就案情所作的供述和辩解的文字记载。调查笔录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和核实证据,依法向了解情况的人进行调查、询问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法庭审理笔录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资料。评议笔录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时所做的文字记载。执行死刑笔录人民法院在奉命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时,将执行死刑现场的有关情况予以记录的文字材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时的时候,派员临场监督所作的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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