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法律文书作业

发布时间:2020-03-01 16:4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三、文书写作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经人介绍,王×明与郑×华于1990年×月×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均无儿女,夫妻感情尚好,靠王×明的退休金生活没有困难。但随着年龄增长,王×明的身体大不如前,2005年春天,患了脑中风,经住院医治虽能基本自理,但对妻子的依赖越来越多,其妻也越来越不耐烦,经常发生口角,王×明有时要求调剂一下生活,也经常遭到其妻的拒绝,心中感到十分不快。2008年2月×日,王×明趁妻子回娘家之际,带着有关证件打出租车到××市××公证处作了遗赠公证,其主要内容是自己死后将坐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属于自己占有份额住房部分赠给侄子王小六。2008年5月×日,王×明又因脑中风复发住进医院,其妻郑×华从未到医院探视照料,其侄王小六则昼夜护理,直至王×明2008年8月×日去世。

王×明的丧事办完后,作为受遗赠人,王小六曾多次找到婶婶郑×华,要求按遗赠书占有其叔叔王×明的遗产,即其叔叔生前所有、与其婶婶共同居住的座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住房的一半,但遭到拒绝。其婶婶拒绝的理由是:

(1)王小六并非夫妻二人亲生,无权继承;

(2)王×明生前办公证一事未与自己商量,自己不承认; (3)自己无工作,还打算出租一间靠租金维持生活。

由于协商未果,王小六于2008年9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王小六,男,1968年2月1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省××县××村农民。郑×华,女,1940年6月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居民,住××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小六,男,1968年2月1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省××县××村农民。

被告,郑×华,女,1940年6月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居民,住××市××区幸福里2号楼2号门301。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按遗赠书享有的座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住房的一半的所有权。

事实和理由:

王×明由于与其妻子被告郑×华产生矛盾,便在2008年2月×日趁妻子回娘家之际,带着有关证件打出租车到××市××公证处作了遗赠公证,即自己死后将坐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属于自己占有份额住房部分赠给侄子原告王小六。2008年5月×日,王×明又因脑中风复发住进医院,其妻被告郑×华从未到医院探视照料,其侄原告王小六则昼夜护理,直至王×明2008年8月×日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与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之,××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属于王×明占有份额住房部分的财产所有权又王×明自己所有,其有权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王×明对原告王小六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王小六有权主张×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属于王×明占有份额住房部分的财产所有权。被告曾提出以下三点拒绝理由:王小六并非夫妻二人亲生,无权继承;王×明生前办公证一事未与自己商量,自己不承认;自己无工作,还打算出租一间靠租金维持生活。这些拒绝理由都没有法律规定作为支持,所以都不能构成拒绝归还王小六一半房屋所有权的理由。

针对以上事实,有王×明对该房屋部分所有权的资料与遗赠书作为证据。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无理由拒绝原告按遗赠书占有其叔叔王×明的遗产,即其叔叔生前所有、与其婶婶共同居住的座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住房的一半。现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按遗赠书应占的座落在××市××区幸福里2号楼2门301住房的一半的所有权,希望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小六 ××年×月×日

附:

1、本起诉状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一份。

法律文书作业(版)

法律文书作业:影评

《法律文书》作业格式

法律文书第一次作业

法律文书课作业第四次

法律文书作业——起诉状材料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答案

法律文书作业3:公诉意见书

法律文书平台的5次作业汇总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法律文书学》考试作业

法律文书作业
《法律文书作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