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站长直接领导下,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安排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
三、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预防保健医师,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四、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计算机远程教育培训,取得卫生部门要求的国家Ⅰ类、Ⅱ类继续教育学分分数。
五、各科室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六、每季度以各科室为单位,对医务人员进行一次“三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试题以临床多选题为主,考试形式为闭卷笔答。成绩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一部份。
七、外聘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资格证、注册证,并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交流会。
《在职教育培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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