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座谈会纪要(08.12.9)

发布时间:2020-03-03 04:19: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

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座谈会纪要

为了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民办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质量;维护国家、举办者、出资人、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由上海市会计协会发起,于2008年12月9日,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中学召开了关于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座谈会。会议由华东理工大学审计处处长张爱民教授主持。市各区县教育局财务处长及各民办中小学校校长等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汇报了各区县民办中小学校的现状及财务管理现行办法,提出了对以上两个试行办法的看法和建议,认为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于民办中小学校的管理至关重要,使得各学校的会计计量有章可循。现将会议事项纪要如下:

一、上海市各区县民办中小学现状

青浦区现有1所民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小学,无民办中学。闵行区现有66所民办幼儿园,21所民办中小学(其中1所民办小学,3所民办中学,其余为一贯制学校),共有3万多名学生。松江区现有15所民办幼儿园,4所民办中小学校,6所民工学校转制民办学校。各区政府给予民办中小学校极大的财政支持,管理投入极大。

目前,上海市各民办中小学校采用非统一会计计量的办法,各学校会计计量处于真空状态,教育部民政部不加干涉,学校自行管理,年终上交财务报表。

二、看法和问题

各与会人员认为,目前各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处于过分自由的状态,《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出台十分及时,作用重大。但与会人员也提出了一些问题:

1、对象范围界定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中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中小学校”,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民办中小学校包括: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以上两条例规定了适用对象,包括范围极广,与会人员指出第二条的规定有一定的弹性,是否包括除第三条之外的学校,如党校这样性质的机构。另外,在上报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之前公办学校报表过程中不包括幼儿园,而以上条例包括了幼儿园在内,这就使得各民办中小学校报表汇总数量过多,时间过紧。

2、主管单位界定

(1)与会人员提出,在对各学校财务监管方面,民政部门应该是主体,而教育财务部门对其没有真正的管理权限。 所以导致教育财务部门在对各学校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难度。

(2)在《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35条中指出:“学校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一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报表使用者。”与会人员指出此处的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具体指出是哪个部门,他们认为主管单位应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

3、会计计量时间问题

(1)在《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总则第四条中提出“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是与会人员提出,学校管理实际是以学年年度为准,这就造成了实际操作与此条例中核算期间的冲突,造成计量上的不便。

(2)《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35条指出:“学校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一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报表使用者。”此条例中的“4个月内”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所有的民办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的报表按规定要在1月25日前必须经过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之后,再汇总上交国家主管部门,时间上会来不及。

4、折旧年限问题

《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中说明,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正确核算办学成本,学校应当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其中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做了具体的规定。在年限规定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办法中,规定如电子计算机和演示、测试仪器的折旧年限为7年,而实际上,各学校的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只有三四年的时间。这就造成了会计核算中,折旧不合理,与实际不符,使得每次摊销的费用偏低。

5、执行力度问题

由于之前,各区县的民办中小学校的会计计量方法都不正规,有的小规模幼儿园甚至采用“家庭式”记账法,这就使得学校在由自我会计管理转到统一的会计制度上的存在着一定衔接问题。这种过渡中会存在一定的操作问题。所以在确定主管部门的前提下,各区县教委对其加大执行力度是极其重要的。而在力度执行方面的具体措施又是一个值得商讨的问题。

6、真实性问题

就像企业会计计量一样,我们的各民办中小学校的会计计量也同样存在真实性问题。 各学校通常自己制定了规则,制作三套报表,分别应对财政税务部门,教育部门,学校自身。另外有很多的民办中小学校的凭证弄虚作假,开具的发票没有统一。那么在我们试行的办法中,就应该对这个问题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使各学校在采用合理的会计方法的情况下,上交更加合理真实的报表,这样有利于各个利益相关体。

三、建议及对策

各与会人员在对《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提出自己意见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以下一些建议:

1、提出对主管人员以及基层财会人员就《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这两办法进行培训,并加强培训力度 。有的人员认为由于大规模培训难度大,培训可以分两次进行。范围上第一次主要是对区县一级相关人员培训;第二次是由区县再把条列传达下去。另外有的人员认为也可以先培训主管人员,再培训基层财务操作人员。

2、为了加强办法的操作性,建议采用通用统一软件,如金蝶软件,这样更加方便各学校会计人员的操作,也方便最后生成的报表统一化。

3、认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单独出台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是不够的,应该使制度细则化,出台配套的办法。如教师奖惩,工资等。

4、由于报表量大,上报主管部门的时间短,建议市教委把民办学校报表上交时间延迟。

这次会议得到了上海市各区县教育财务主管部门以及民办中小学校校长的积极配合,针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台的《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提出了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其具体的实施有很大的帮助。

2008年12月9日

座谈会纪要

信访工作座谈会纪要

新员工座谈会纪要

工务段座谈会纪要

毕业生座谈会纪要

党员群众座谈会纪要

五四青年节思想座谈会纪要

青年员工座谈会纪要

华为为座谈会纪要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座谈会纪要

座谈会纪要(08.12.9)
《座谈会纪要(08.12.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