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车间管理处罚条例
1.迟到早退在5分钟内,每次罚款10元;20分钟内罚款20
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旷工每天处罚50元(特殊情况除外)。 3.车间嬉戏、打闹者,每次罚款20元。 4.溜拖车或平板车者每次罚款20元。 5.不服从车间安排者,每次罚款50元。
6.上班期间听MP
3、玩手机者,每次处罚20元。 7.不正常交接班者,每次罚款20元。 8.工具车不按规定存放工具,每次罚款5元。 9.交接班不做机床机床周边卫生者,每次处罚10元。 10.违章操作设备,没造成后果者,每次处罚20元。 11.违章操作造成轻微伤害(2000元以内),处罚100元。 12.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害者(2000元以上)交予公司处
理。
13.车间内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处罚200元。 14.车间内吸烟者,处罚20元。
15.车间打架、聚众闹事者,处罚1000元。
16.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加工造成批量报废品,除对操作者
进行质量处罚外,车间处罚200元。 17.私自更改图纸或工艺者,每次处罚100元。
《机加车间处罚管理规定 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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