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处罚管理规定
为明确车间罚款事项,规范车间管理制度,现规定如下: 1.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个人工作不认真造成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生产事故,
若是在车间内被其他人员及时发现的,扣当事人
作为从合格品中取的检验样品,到质检部门后,被质检部门发现不合格,扣当事人
作为成品被公司其他部门(除质检部门)发现不合格,扣当事人 作为成品销售到市场上,被客户发现不合格,扣当事人 并对其班组长进行加倍处罚,若追究不到个人责任的,将扣除该岗位在发现事故当月的无损失奖或扣考核分 车间若有造成重大事故者,公司对其做开除处理。
2.厕所值日生在值日周最后一天,把厕所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保持厕所清洁,车间将不定期对厕所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将对当天值日人员进行10元处罚;
3.车间若发现一般区卫生不合格,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责任人进行10∽20元处罚,并对其班组长进行加倍处罚; 4.在正常工作日内,车间将不定期对洁净区卫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卫生不合格,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责任人进行20∽30元处罚,并对其班组长进行加倍处罚; 5.在环境监测和过程控制中,超过允许范围内
6.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车间将追究个人责任,视情节
轻重,对其进行50∽100元罚款;追究不到个人的,扣该岗位考核分,并对该岗位班组长进行加倍处罚。
对员工进行的所有罚款包括对岗位无损失奖的扣除,最终都入账到车间公款里。
《车间处罚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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