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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培训资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08:45: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17电瓶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司机对设备安全运行负主要责任,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

3、接班后对电瓶车进行维护保养,开车前对电瓶车各部位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司机在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时刻注意前方,弯道、岔道、巷道口有行人,必须减速鸣笛示警,轨道上有杂物,严禁电瓶车运行,正常情况下严禁使用控制器逆转代替使用制动器。

5、司机严禁擅离岗位,按规定的运行区间运行,严禁在非电机车运行区间开车,不开英雄车或强行驾驶。

6、及时运输规定地点的重车和运送空车,按规定牵引车数拉车,电瓶车和矿车掉道时,严禁强拉上道。

7、电瓶车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灯,非特殊情况,严禁拉超高、超宽、超长物料。

8、电瓶车严禁装物料,非特殊情况严禁顶车。

9、以上各条认真执行,否则以违章论处,造成事故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1.18电瓶车司机岗位操作规程

一、对电瓶车司机的几项规定:

1、电瓶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操作。

2、司机应熟悉本电瓶车各部的性能结构、原理,会操作、会使用和一般性维修保养、故障处理。

3、司机在开车时运行和停车时必须严格听从调度和信号指挥。

4、严格执行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开车准备工作:

1、开车前要检查蓄电池箱、电动机、碰头、连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各螺栓固定情况、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等。如有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处理。

2、必须按规定的空、重车数挂车,不得多拉车。

3、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4、司机必须坐在座位上,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5、运行前必须进行试运转,确保各项指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运转:

1、电机车启动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将插头插入插座,此时换向手柄必须在“0”位 ,利用换向手把转动电源装置控制开关接通电源。

2)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瞭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松闸,打铃示警。 3)当机车向前行驶时,将主令开关扳手打到一边“通”位置,前照明灯与后指示灯工作,机车后退时则相反。

4)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向前或向后)。

5)将调速手把从“0”位置转到30°,主触点闭合,机车启动。手柄在30°到130°范围内转动,随转动角度的增大机车速度增加。当手柄从130°到145°时,机车全速运行。

2、若车轮打滑或其它原因启动困难应先把控制换向手柄打到“0”位,查明原因修好后再重新启动(或同时撒沙帮助启动),不得强行开车。

3、如遇轨道太滑,坡度太大,需要加速,不能启动时应撤砂以增加摩擦力,禁止在车轮空转或滑行时撒沙子。

4、调速手柄不论在任何位置断电时,必须迅速将手柄转到“0”位,待处理后再操作。

5、电机车运行时应集中精力,瞭望前方,按规定信号开车,不得闯信号,并经常注意巷道,轨道有无障碍。

6、要经常注意机车各部运转状态,轴承箱、电动机、减速机是否正常,如发现音响不正常、温度过高或有特殊气味时应停车立即拉车回库维修。

7、运行中严禁打开任何电气设备的盖子如发现故障,应返库维修,当照明灯玻璃偶尔损坏时,也必须返车库维修。

8、行驶速度做如下规定:

1)、运煤和矸石不得超过12公里/小时。 2)、运送设备时不超过7Km/小时。

3)、运送大件时除执行安全措施规定外不超过4Km/小时。 4)、调车、过弯道、过道岔时的速度不超过5Km/小时。

9、调整行车速度应用调速手柄控制或停送电的办法,不得用闸控制。

10、两台电机在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时,应保持不小于100m的距离。

11、如机车在道岔相遇是,空车让重车先行,自动道岔应注意信号指示。

12、双轨行驶的两列车将近会车时,要减速并发出警号。如发现对方车辆有不正常情况时,应设法通知对方司机。

1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使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调度站批准。

14、电车接近风口,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地方,以及前方有机车,视线有障碍,有行

人,地面机车通过桥梁,道口必须发出警号,减速行驶。

15、电车行驶到修理轨道地点时,必须听从修理人员的指挥。

1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除调车外一律禁止顶车。其他情况时顶车,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减速行驶。

17、逆行时必须把调速手柄打到“0”位后,用闸制动,待列车完全停止后,才能推动换向手把松闸后开车。在行驶中绝对禁止以倒转代替闸制动。

18、如果在途中需要摘挂钩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发出停车信号和发车信号。

19、在行车中如果自动开关跳闸,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再次送电。如连续跳开两次,应将车处理后方可送电。

20、运行中有一个电机发生故障,有故障开关的可断开故障电机。无故障开关的可操作另一个电机。单机开回电车库处理。

21、电瓶车和列车掉道时不得用电瓶车硬拉、硬顶。

22、蓄电池箱及箱盖上通风孔保持通风良好,不允许被煤尘赃物堵住,防止引起氢气积聚。发现堵塞应及时清楚,每班清理不少于1次。

四、停车:

1、列车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汇报处理: 1)轨道有障碍或损坏时 2)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时 3)机车出现异响、异味时 4)巷道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5)接到紧急停车信号后

2、机车停止步骤:

1)接近停车前司机提前拉响警铃,先把调速手柄移动到“0”位

2)将制动手柄顺时针转动,并逐渐增加制动力使机车停止,有必要时可以撒沙增加制动力。 3)制动时发现制动块与车轮抱死,而使车轮在轨面上滑动时,应迅速缓解制动闸,再重新制动。 4)机车需要停止时,严禁用换向手柄打到倒车来达到目的。

3、列车制动距离,井下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米,地面不超过80米。

4、列车停车后不准压道岔。

5、停车处理故障或修理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在途中停车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人在车尾50米外站哨,通知后方车辆停车。

6、停车后司机不得擅自离开电瓶车,必须离开机车时,切断电源,扳紧车闸,取下换向手把。

有坡度的地方,应防止机车下滑。井下电机车不得关闭车灯。

7、车闸在运行中调整车速,应尽量避免使用车闸。

8、制动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忽然给闸过紧以防止到车冲动而闯过停车地点。

9、列车速度较快或轨道较滑时,制动面同时要撒沙。

10、使列车在指定地点停车时,司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地点停车。不准超越停车线。开车时应按规定信号开车,不准闯红灯。

1.19电瓶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充电工对充电设备安全运行负主要责任,并确保各电源装置能够正常使用,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认真做好电瓶充电、放电、冲洗、补液和电瓶修理工作,发现问题随到随修,保持一定数量的备用电瓶,满足生产需要。

3、管好、用好充电设备,量具、仪表按规定操作,分工负责,进行维护,使维修的电瓶达到完好标准。

4、按照电瓶充电技术要求管理,每小时检查一次充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5、值班员要爱护工具、节约原材料、做到卫生清洁,认真做好电瓶充电情况记录工作。 1.20电瓶车充电工岗位操作规程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充电前应打开电源装置的箱盖,检查连接线的电缆芯线与铅锑合金接头、连接线接头与蓄电池极柱焊接是否牢固可靠,电源装置内是否清洁,是否有防酸帽失效溢液现象等,如有必须处理后再进行充电。

2、充电时应按照铅酸蓄电池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前充电装置的“+”“-”极分别与电源装置的“+”“-”极正确连接。

二、初充电和日常充电方法:

1、新进电源装置必须进行编号,全面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及螺丝紧固情况。

2、首先将透气孔打开,注入比重为1.280(30℃)的电解液,使液面保持高于防护板10-15mm。

3、如果是刚配的电解液必须将其冷却到40℃以下方可注入蓄电池。

4、灌注电解液后,要静置2小时左右,待温度降到40℃时,方可充电。

5、在充电过程中,禁止中间停电,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高60℃,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或减小充电电流,但后者需延长充电时间。如温度继续上升,必须采用人工降温或停止充电。

6、如蓄电池放置时间较长,初充电时间可适当延长。充电完毕的象征是: 1)电压和电解液的比重连续3小时以上保持稳定。

2)电池内发生强烈气泡,电解液呈沸腾状态。

7、充电末期要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14的稀硫酸,调整电解液比重,使其达到规定要求,调整电解液后,要继续充电1-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

8、型号为:D330KT的蓄电池初次充电第一阶段充电电流为33A,充电时间为40小时;第二阶段的充电电流为18A,充电时间为30小时。日常充电第一阶段充电电流为46A,充电时间为9小时;第二阶段的充电电流为23A,充电时间为3小时。

9、充电完成后应用清水冲净箱内电解液,以防腐蚀电源装置金属外壳。应及时补充蒸馏水防止电池缺水。

三、配置电解液

1、充足电的电解液的比重为1.280±0.01(30℃)的稀硫酸液,硫酸(H2SO4)纯度应为92%以上,无色透明蒸馏水也是无色无味。

2、配液时一定应使用玻璃用具或瓷质耐酸用具并能耐温110℃。

3、配液时一定将浓硫酸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以免发生事故。

4、正常使用的蓄电池每3个月定期调整一次电解液的比重,调整比重应在补蒸馏水的第二天进行。

5、调制电解液时,如气温不是25℃比重(1.260±0.01)应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 D25=dt-0.0007(t-25)

式中dt指在t摄氏度时电解液的实测比重。

d25指换算成25摄氏度时的比重。

t指测定的温度。 0.0007指温度系数

四、电瓶维修

1、电瓶装置的每个部件应经常检查维修,电瓶是否漏夜、焊接接头接触是否良好。

2、拆卸时要用专用工具,不得敲击;以免损坏电瓶。

3、电池拆修时必须在充足电后进行,按照拆卸顺序取出。

4、如果换新的充电时必须按初充电的方法进行。

关于井下电瓶车使用的管理规定

1、使用单位必须安排经矿培训且有一定经验司机进行操作,否则罚跟班区长100元/次。

2、电瓶车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车体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当班电瓶车车司机对电瓶车安全运行负主要责任,电瓶车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外借他人或

让其他人操作电瓶车,否则落实电瓶车司机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4、各单位电瓶车司机负责本区域范围的材料车协助运输工作,否则对电瓶车司机落实100元/次罚款。非电瓶车使用单位当班司机严禁操作电瓶车,否则对电瓶车操作人落实100元/次罚款。

5、电瓶车司机发现巷道变形严重无法正常通过,需及时汇报跟班区长,由跟班区长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运行。不开英雄车或强行驾驶。否则视情节罚款50-200元。

6、电瓶车发现失爆、电量不足、制动闸失效、无照明、有异响等情况时,严禁继续运行,需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可运行。

7、临时规定挂车数额为-480m水平12辆、其他水平5T电瓶车8辆、2.5T电瓶拉5辆,不得多拉车,且拉车时严禁顶车。每多拉一辆车罚司机各50元。

8、司机开车时坐在座位上,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发现一次处罚50元。

9、机车司机开车时目视前方必须明铃发出开车警号,不发警号的罚款50元。

10、严禁不松闸开车。电瓶车和矿车掉道时,严禁强拉上道。凡发现带闸启动和开车、掉道时强拉上道的罚司机50元。

11、开车前及开车时应经常检查撒沙装置的存沙情况,凡发现撒沙装置不起作用或装置内无沙的罚司机50元。

12、电瓶车司机对销子、环子连接情况、尾灯安设情况、轨道行车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在行车时发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销子和环子,或销子插不到位,尾灯没有安设、轨道有行人或障碍物,罚跟车工50元。

13、严禁拉超高、超宽、超长物料和设备。否则罚司机、跟车工各50元。

14、现阶段电车速度控制在3m/s以下,过道岔、弯道、石门、硐室、风门等处或特殊情况顶车时速度控制在1m/s以下,且长时间明铃示警。凡发现速度超过规定罚司机50元。

15、两台电瓶车在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时,应保持不小于100m的距离。严禁同一轨道相向行驶。否则罚各司机100元。

1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除需要调车、进入车场顶车外一律禁止顶车。顶车时,所有环子按照标准挂好,跟车工在列车最前部指挥行车和行人,列车两侧严禁行人,并且机车速度控制在1m/s以下。否则,罚相关责任人50元。

17、停车后,司机不得擅自离开电瓶车,必须离开机车时,切断电源,扳紧车闸,取下换向手把。在有坡度的地方,应防止机车下滑。并不得关闭车灯。否则,罚相关责任人50元。无特殊情况列车停车后不准压道岔。否则罚50元。

18、在电瓶车运行路线上,严禁在没有提前通知电瓶车司机情况下进行人力推车严禁人员不听从电瓶车司机指挥和在轨道内行走。否则处罚100元。

19、调整行车速度应用调速手柄控制或停送电的办法,不得用闸控制。停车处理故障或修理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在途中停车处理故障时,必须在车前、车尾50米外设警戒,通知来往车辆停车。

20、严禁任何人员扒、蹬、坐矿车、在两列矿车之间通过。否则罚相关人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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