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小学小学生星级学生评选实施方案
为了培养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几方面全面发展,为使每个人都赶有目标,学有榜样,使整个校园形成一种人人学先进,人人争先进的局面,根据本学期各类活动表现,特制定我校星级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6年级学生。得星人数将达到70%。
二、评选内容及条件
1、校园小明星:本学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并在各方面能起到榜样带头作用的学生。占全班人数的12%(只按整数计)。
2、文明之星:本学期语言文明,说普通话。不说脏话,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拉帮结伙、敲诈勒索,无偷窃行为、不进网吧,在遵守纪律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占全班人数的15%(只按整数计)。
3、学习进步之星:本学期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占全班人数的15%(只按整数计)。
4、艺体之星:本学期在学校及镇教委组织的各项艺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占全班人数的12%(只按整数计)。
5、金星队员:本学期在少先队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能积极参与,并有突出的表现的学生。占全班人数的12%(只按整数计)。
6、优秀班干部:本学期在班级工作中热心为同学们服务,认真协助班主任完成各项管理工作。每班3人。
《小学生星级学生评选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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