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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00:50: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国共产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提交中共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请予以审议。第一部分主要工作回顾

中共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积极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止腐败的基础。近年来,纪委协助党委结合学校快速发展的实际,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构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了全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在校报和校园网上开辟了《纪检监察之窗》专栏和纪检监察网页,重点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等。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司法界的专家分别举办了《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讲座。组织科以上干部观看《责任的呼唤》、《厦门特大走私案》、《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宣传教育片。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政纪律\"和\"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了科以上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和考试。针对我校新校区建设的实际,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召开现场会、听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了对新校区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教育中突出了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讲\"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制教育。通过教育,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的同时,纪委还注意加强对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定期探望监内执行人员,定期走访其家属,了解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服刑人员认真改造。

二、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纪委协助党委认真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领导干部落实\"三项\"制度、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廉洁从政准则等条规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监督。为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学校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对公务接待的标准、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纪委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的要求,2001年对科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进行了集中清理,共登记上交折合人民币11.8万元。在通讯、交通工具配备,配偶、子女就业等方面,均按有关规定实施了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提出的要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校党委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为确保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纪委和组织部共同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征询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党委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都能进行认真的回顾和反思,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纪委对院、(系、部)民主生活会也加强了指导和监督。通过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制度建设上初步探索了一些办法,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规章制度。纪委协助学校党委、行政先后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守则》、《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意见》,以及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新校区勤政廉洁八不准》等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创新招投标制度。纪委协助党委专门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评标专家库。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管理及审计实施办法》、《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招标投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新校区工程建设,协助校行政制定了《新校区立项、招标实施细则》。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归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投标,评标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近年来,纪委参与各类项目招标、议标监督300余次,并对预中

标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促进了招投标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完善干部监督制度。干部监督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纪委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把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全过程。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制定下发

了《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从2003年开始与全校正处级干部和分管\"人、财、物\"的部分副处、科级干部进行谈话。一年来,进行廉政谈话100多人次,并且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同时与组织部还建立了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建立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年终考核要求领导干部既要述职也要述廉。实行了干部考核要征求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做法,做到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逐步实现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也是纪委的一项基本职能。

(一)积极推行校务公开。为加强对校务公开领导,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1998年纪委协助党委制定了《关于推行民主管理、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1999年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政务公开暂行规定》、2003年又修订下发了《推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对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形式、主要内容、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扩大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对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等工作的监督。近年来,根据《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意见》精神,在每年的招生考试、职称评定、人员竞聘等项工作中,纪委都积极参与,发挥了监督和服务作用。

(三)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清理了不规范资金和借用公款。2001年纪委组织人员对校直机关19个部门1999—2000年的收费及收费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清查,清理不规范资金183.6万元。2002年,根据省纪委、省财政厅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关于清理我院工作人员借用公款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我校工作人员借用、拖欠公款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借款1419万元。

(四)加强对新校区工程建设的监督。新校区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投资大,为确保校党委提出的\"工程质量优良、干部人员优秀、工程投资优化\"的\"三优\"目标,纪委加强了对新校区工程建设的全面监督。在对各类建筑队伍的选择和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工程的立项、工程造价分析、工程款的拨付等方面,都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审计,共为学校节约资金约2700万元。省纪委领导同志到新校区视察和指导工作时,对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干部离任经济责任、预算执行情况、基建工程等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审计工作。2001年以来,为学校节约资金950余万元,并针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工作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对\"非典\"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我校关于\"非典\"预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非典\"的预防工作,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向全校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同时,纪委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各项预防和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党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9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校纪委于1999年协助党委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纪委协助党委又重新修订下发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把\"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化、制度化。纪委每年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按照党章赋予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各职能部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针对腐败易发的部位和环节,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两级\"教代会制度,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经济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支持教职工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做好信访和案件的查办工作

学校党委对信访工作非常重视。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查处力度,规范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信访案件查办、督办水平,基本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2001年以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70多人次(件),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协助检察机关查处干部违法案件3起。在工作中,既查清了一些问题,教育、查处了违纪人员,又澄清了一些反映不准确或失实的问题,保护了干部,提高了干部在工作中大胆创新的积极性,对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维护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志们,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3年10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组织了对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今年2月我校被评为\"1999-2003年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历届纪委奠定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大力支持和参与。通过对这些主要工作的分析,我们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只有坚持党委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健康有序地进行,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近年来,正是由于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才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扎实的成效。

(二)只有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在学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才能有效地推进学校建设各方面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只有坚持制度建设与思想教育双管齐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实践告诉我们,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既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建设,只有两方面结合双管齐下,才能收到实际效果。2001年我校3名党员处级干部出了问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教训是深刻的。但同时它告诫我们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不仅要加强教育,还要把教育与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建设夯实教育基础,教育才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只有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有不竭的动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近年来,纪委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从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中,不断得到鞭策鼓舞,对于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在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广大教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够,监督机制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二是有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对反腐倡廉重要性认识上,在廉洁自律自觉行动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还有差距。三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探索不够,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今后工作的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贯彻十六大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为顺利实现我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证。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要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性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校宣传教育工作、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当前,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活动:一是认真搞好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二是抓好\"两个务必\"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三是加强纪律教育,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活动,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四是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身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道德操守,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和道德约束力。五是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要坚持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及我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是要严格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八项要求:(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根据省纪委的要求,要继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要结合学校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的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四是禁止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巩固学校对借欠公款进行清理的成果。五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六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收支都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

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要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的各种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和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加大治本力度,务求实效。三是加强行政监督。严格执行我校在招生考试、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规定,继续加大对招生考试、组织人事、职称评定、基建招投标、财务管理、物资设备购置等方面和环节的监督力度,形成用好权、管好钱、选好人的良好机制。四是加强经济监督。坚持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五是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把校务公开作为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措施,推动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要继续坚持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干部考核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领导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要按照党章\"不允许有任何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的规定,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落实。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制定下发,任务和要求非常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委要把这种领导体制和机制作为总抓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一是当好参谋助手。要主动向党委、行政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议大事,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决策,提出符合我校实际的贯彻意见,经党委研究后搞好部署。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二是搞好任务分解。要继续坚持每年年初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制度,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三是加强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工作要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认真搞好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的考核内容和方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检查考核,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责任的追究力度,增强责任制的权威性。

四、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信访举报工作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也是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要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保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件管理制度,加大处置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特别重视解决署名、联名信件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信件,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不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力并重的意识,既要坚决又要稳妥的查办每一起案件。

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法律、市场经济、金融、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着眼于新的实践,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轮岗和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更大胜利,为圆满完成我校这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孙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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