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明 0911029055
税务会计第六章小结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地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所谓“境”就是指关境,是一国海关法得以全面实施的区域,包括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通常情况下,一国的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但因为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关境可能大于或小于国境。关税是贯彻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在调节经济,促进改革开放,保护民族企业,防止国外经济侵袭,争取关税互惠,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各个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
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关税应税额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记税法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法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符合计税法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数量+应
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关税的退还情况: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税务会计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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