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市外人员提供《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市内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所在单位(我市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注:离婚后,涉及小孩户口随迁的,须提供《离婚判决书》。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规划配置科;
2、人力资源规划配置科审核调动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调动政策的,予以受理;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属于市内公务员调动的,经核实干部(公务员)身份后,直接发出《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属于市外公务员调入的,按以下步骤办理:
(1)发出《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档函》;
(2)人力资源规划配置科审查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
(3)审档通过,通知用人单位提取档案,到工资福利科核定工资;
(4)发出《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职称确认书》、《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5)拟调入人员凭以上材料及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珠海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到调入人员原所在城市人事部门、所在单位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的转出,最后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4、办理报到手续:
(1)属于市内干部调动的,拟调入人员只需持调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开出的《行政干部介绍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业务窗口办理报到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出《调动报到介绍信》。
(2)属于市外干部调入的,拟调入人员首先持调出城市政府人事部门开出的《调动报到介绍信》以及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和本人签名的《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职称确认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业务窗口办理报到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出《调动报到介绍信》及《珠海市入户指标卡》;然后凭市《调动报到介绍信》以
及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出的《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和《户口迁移证》到珠海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入户手续;接着凭市《调动报到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本人签名的《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职称确认书》交回用人单位存档,最后到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的转入手续;
(3)调入新单位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的,办理报到手续时须附带调入单位印制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
5、用人单位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出的《调动报到介绍信》到编办综合科办理入编手续。
6、市直行政机关及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出,办完调动手续后,人力资源规划配置科在《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减员情况登记表》加具办理意见后,调出单位凭此表到市编办综合科办理减员手续。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调、转任公务员
六、办理机构: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规划配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