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护理人员在职培训
一、职责分工
1、护理部负责制定全院护理人员年度在职培训计划。
2、护士长负责制定本护理单元年度在职培训计划。
3、护理部及各科护士长负责实施培训。
4、护理人员必须根据培训计划通过自学和听讲座、观摩等多种渠道自觉完成在职培训。
二、培训主要内容
1、对高、中级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意识、护理管理、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知识。
2、技术人员(包括护士、护理师、主管护师、主任护师)培训内容:质量管理规范手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操作等。
3、新上岗及轮转护士进行岗前培训、新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及工作规范的培训。
三、各级各类护士在职培训要求
1、护理人员岗前培训要求
(1)新护士办理报到手续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入院教育。
(2)入院教育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时间一般为2-3天,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
(3)入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医院护理发展史及概况、护士素质要求、入院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人际沟通和交流、护理安全教育及复苏与急救等。
(4) 进病房前,对新护士进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2、临床工作1年的护理人员培训要求
(1)新护士进院后,首先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岗前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护士长应参照“临床工作一年护理人员培训”表,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进行具体培训,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
(3)参加院内和所在的科室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4)护士长每月考核和抽查护士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考核结果记录于“护士长台账上”。
(5)参加护理部每季度基础护理操作及基础理论的考核,考核结果护理部备案。
(6)一年期满,由个人写出总结,所在科室予以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3、临床工作2-5年的护理人员培训要求
(1)以临床护理为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职责与程序,并完成院内轮转一次。
(2) 护士长结合“临床工作2-5年护理人员培训”表对护士进行相关培训。
(3)参加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熟悉专科理论、护理要点及操作,掌握常用药的用法剂量,毒性反应等。
(4)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知识和方法,能独立应用护理程序完成专科护理工作,规范书写 各类护理记录。
(5)参加护理查房,对专科疾病的发病原因、临床表现、病理生理变化机理、治疗方案、护理要点及专科疾病观察要点等加深了解,以胜任护理工作。
(6)积极参加科内或院内业务学习,主讲科内小讲座≥1次,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
(7)加强政治素质如:服务态度、仪表、组织纪律、团结互助精神、出勤情况等教育、并将患者反应及医护反应等都记录于考核表内。
(8)参加护理部每季度基础护理操作及基础理论考试的考核。考核结果护理部备案。
4、临床工作5-10年以上及护理师的护理人员培训要求
(1)护理部可根据本人的特长,定科工作。也可根据工作的需要,提供到外院短期脱产学习或进
修的机会;也可通过业余或脱产学习等方法,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护理操作技能,熟悉专科护理理论、技能、防治疾病的知识,能
做好病人的身心整体护理。
(3)能指导护士进行临床实习,负责带教工作。 (4)熟练掌握配合专科抢救的知识、技能。 (5)学习和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与常用知识。 (6)每年写护理论文一篇。
(7)达到护师任职条件及护理大专毕业水平。
5、临床工作10年及主管护师以上的护理人员培训要求
(1)具有课堂教学及临床带教能力,能组织本科病房护理会诊、护理查房及参加全院
性护理会诊。
(2)对疑难、危重病人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培
训计划和方法。。
(3)每年写护理论文一篇。
(4)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及本科专业水平
四、培训形式
1、外出进修、学习、考察、参加学习班及学术会议等。
2、院内组织业务学习、护理查房、病例讨论、技术操作、示教、岗前教育等。
3、自学。
五、培训记录
1、护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的培训,由护理部负责记录,参加培训人员必须签到,讲课资料及签到本由护理部存档。
2、各护理单元组织的培训的记录和讲课资料由各护理单元备案。
3、外出进修学习的护理人员记录由护理部汇总存档。
4、护理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按“新疆省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统一记录在《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本》上或记录在继续教育学分网上。
六、培训考核
1、护理人员考核包括素质、护理工作质量和全面综合性考核。
2、各级护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接受和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学分制,平均每年不少于25个学分。
3、“三基”考核:进行院科二级实施考核,科室每月组织一次,护理部每季组织一次。
4、护士长对护士的考核内容交护理部汇总并存档。
具体培训计划
(一) 岗前培训
(二)临床工作1年护理人员的培训
(三) 临床工作2-5年护理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