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清单管理规定
一)门诊费用清单管理
1、门诊患者费用清单由财务科负责提供。目前,由于我院的计算机程序暂不支持收费前台打印清单,如有门诊患者需要提供费用清单,暂由财务科采取后台查询的办法提供给患者。相关费用查询工作由门诊部、病人接待中心、药剂科等科室配合。
2、患者需凭“门诊病历”或“门诊医疗费用收据”申请打印“门诊患者费用清单”。
二)住院费用清单管理
1、住院患者在院期间,“一日清单”由各经治科室按规定提供。并负责解答患者对相关费用的咨询,任何科室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一日清单”。“一日清单”打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护理部负责。
2、财务科收费处负责出院患者费用清单的打印工作。患者出院时,可凭“住院医疗收费收据”申请打印“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各收费点不得拒绝。“住院患者费用清单”打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财务科负责,相关费用的解释工作由价格管理科及患者所在科室配合完成。
三)患者费用的审核工作由审计科、价格管理科、财务科负责;费用清单打印的执行情况由党办、护理部等负责检查落实。
四)门诊费用清单及住院费用清单均实行免费提供,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向患者收取清单打印费,否则,按乱收费查处。
五)计算机中心负责提供清单打印的程序支持,确保清单打印工作按要求完成
《费用清单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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