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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制度建设(4)

发布时间:2020-03-03 21:12: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十章

员工综合管理 第一节

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一、队长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职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完善管理体系及制度,增强职工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3、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抓住薄弱环节,狠反“三违”,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4、以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工作中心,完善通风系统,完善通风防尘设施,严格标准,勤于检查,奖惩逗硬。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掌握 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摆正安全、生产、效应三者的关系。

6、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好安全学习日活动,学习安全知识,通报安全事故,指出存在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事故管理,坚持“四不生产”的原则。

7、加强劳动力管理,合理调配人员,坚持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8、负责搞好工作分配,材料的计划调拔,定期向职工报告工作。

9、掌握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状况以及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对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整改。协助分管队干或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10、队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批示、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心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支委会和上级组织报告。

4、经常同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负责组织每周五的安全、政治学习及培训。

7、定期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组织解决现场隐患,保证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规划要求。

8、负责抓好党员的考核、考查、教育工作和民主评议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9、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第一责任者。

三、安全副队长岗位职责

1、在队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积极协助队长工作。

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所辖区域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队长汇报。

3、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4、开好班前会,做到工作安排合理,安全重点突出。

5、负责对所辖区域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积极组织实施。

6、严格事故管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有权对“三违”人员作出处理。

7、搞好标准化工作,协助队长开展学规程、练技术、比技能等活动。

8、坚持现场跟班制度,搞好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完成分管的业务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四、经营副队长岗位职责

1、编制月度材料计划、汇集分析材料消耗情况,每隔一定时间要对经营状况进行分析,为队长决策提供依据。

2、建立材料领发、保管、使用节约制度,材料库安全可靠,材料供需及时,帐卡物三对口。

3、遵守国家和企业经济政策及工资分配制度,严格管理。

4、了解生产状况,协助其他队干工作。

5、严格劳动力管理,经营统计内容齐全,税务核算定额测制准确,工资分配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耐心解答职工提出的疑问。

6、办公室清洁整齐、台帐、记录、文件归类管理。

五、技术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队长搞好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队通风、瓦斯、安全监测、瓦斯抽采、综合防尘、井巷维修等技术业务工作;编制“一通三防”和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三、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监督通风、防尘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时解决处理现场施工安装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四、负责“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更新图牌板。

五、按照生产作业计划和矿井生产部署,及时组织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各工作地点风量符合要求,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畅通。

六、负责组织或配合矿有关部门搞好职工技术业务、标准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队职工通风技术业务操作水平。

七、努力学习通风技术管理知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管理水平。

八、搞好业务保安,参加安全事故座谈会,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通风瓦斯副队长、瓦斯抽采副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全矿井下通风、瓦斯、局部通风、瓦斯、粉尘、安全监控、管理、考核;分管班组无轻伤。经常深及井下现场巡回检查了解通风、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通风设施、粉尘治理、安全监控、瓦斯抽采、钻孔施工等情况,瓦检员工作情况,瓦检员交接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和瓦斯超限作业,井下现场发现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安全隐患时立即停止工作、撤除人员、向队矿调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加强井下现场值班,跟班值班当天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搞好质量标准化,下井指标不低于18个/月,带班不低于10个。计件班组值班必须认真督促该班组加强工时利用,努力完成全员定额工效、工作计划。

3、搞好地面值班,认真审查瓦斯班报、手册,开好班前会,积极参加队、矿组织的种类活动。通风、瓦斯、安全监控瓦斯抽采等,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

4、完成抓“三违”指标

5、本队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积极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七、瓦检工:

1、负责全矿井下各头面和所辖范围内的瓦检(烧焊、密闭周检、煤仓爆破、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一炮三检)工作。

2、负责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维护工作。

3、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前移后退、校对、炸药电管辖管理、放炮器管理、班评估、通风防尘设施检查汇报、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

4、负责局部通机临时停电停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一级瓦斯排放)工作。

5、负责责任区域内瓦斯超限、积聚时撤人、汇报、处理工作。

6、做好一班三调工作。

7、负责协助采掘队现场抢险救灾。

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八、巷修工:

1、主要负责全队所辖范围内的巷道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维修。

2、负责危岩挑找、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小绞车的管理、检查、使用,填写运行记录。

3、负责通风设施砌筑、临时问题的处理工作。

4、矿队临时交办的工作。

九、设施工:

1、主要负责全矿通风设施砌筑、风门、风窗制作安装、检查维护。

2、负责采区封闭前巷道内各种材料的回撤入库,现场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

3、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巷道维修、危岩挑找。

4、负责临时问题的处理以及矿队临时交办的工作工作。

十、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

负责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回撤)检修、维护、瓦斯传感器调试校正、三专两闭锁功能测试、局扇安装(回撤)、检查、维护,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技术应用、测试、临时故障处理以及矿队临时交办的工作。 十

一、测风工:

1、进班前携带测风所用的风表、秒表、温度计、瓦检器、记录表格等,并详细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制定测风路线。

2、每旬至少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次测定结果都必须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和测风手册上,并按规定及时填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求报表及时,字迹清楚。

3、要认真按照月度配风计划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数据,合理分配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地点的风量。凡测出的风量不符合配风要求的现场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进行调整,并及时向通风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按有关专业人员要求进行调整,以保证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配风计划要求。

4、负责检查全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和汇报。

5、根据各地点的断面大小、风量、风速情况,确定测风方法和选择风表类型。

6、不断分析通风状况,合理调节风量,查明矿井内外部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7、随时掌握通风系统变化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9、负责测风仪器仪表的管理、维护。

10、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高校风表。 十二测尘工:

1、负责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一是仪器的外观清洁,附件齐全;二是仪器的电压、电量达到要求;三是使用灵敏、可靠情况。

2、了解工作面的工序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各测点采样的数量安排。

3、每半月对全矿采掘及其它产尘地点的粉尘浓度进行全面测定一次。

4、采样结束必须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序、样号和现场已采取的防尘措施。

5、熟悉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各工序情况,测尘时必须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6、及时填报测尘报表,并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粉尘治理意见。

7、了解掌握粉尘分散度和测定方法和游离二氧化硅的测定方法。

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十三、防尘工:

1、负责安装新采煤工作面防尘洒水系统、风流净化装置、隔爆设施。

2、负责通风队所辖区域内的防尘洒水系统、风流净化装置、隔爆设施安装、检查、维护、粉尘冲洗工作。

3、安装防尘管路必须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不能和电缆安装在同一侧,确需和电缆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安装在电缆的下方,距电不得小于0.3米。

4、定期清扫和冲洗煤尘,所辖区域内不得出现煤尘堆积。

5、负责做好隔爆设施检查和巷道冲洗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四、瓦斯抽采打钻工:

1、负责瓦斯抽采钻孔的施工、封孔工作,钻孔施工和封孔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2、负责瓦斯抽采管道的安装、撤除工作。

3、负责检查抽采管道、测定流量、负压、瓦斯浓度、放水等工作。

4、负责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修工作。

5、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6、负责矿、队临时交办的工作。

五、地面瓦斯抽放工:

1、抽放瓦斯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电话手上交接班;不准随意离岗、脱岗。

2、瓦斯抽放泵房前后左右围墙内严禁烟火,且无烟头,抽放泵房内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各级领导来检查和维修人员进入,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抽放瓦斯前先检查瓦斯泵是否完好,各部位是否符合要求,泵站各气门、各连接螺丝防护罩、油门、水路、温度计、各测压仪表是否完好、符合有关规定,水池水量水温是否符合要求,完全合格时才能开机。

4、抽放人员负责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泵站每一小时测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抽放参数,及时汇报。

5、抽放系统必须实施挂牌管理,并建立抽放系统检测记录。

6、负责打扫瓦斯抽放泵房内各种设备的清洁卫生及放泵房内清洁卫生。

7、管好用空调设备,节约用电。

六、便携仪维修工:

1、负责仪器的调试、修理及维护管理工作,协助相关人员做好仪器使用人员的培训。

2、熟悉便携仪的工作原理、构造,各种原件的作用、仪器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掌握各型号仪器的 使用及有关标准和规定。

3、故障仪器必须及时维修。

4、检修后的仪器必须按技术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校正,保证质量,下井仪器台台完好。

5、按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的标准气样。

6、建立维修校正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有仪器的编号、型号、使用人姓名、出厂的初始使用时间、出现原因、更换和调整的元件和校正情况。

7、加强零配件管理,建立零配件使用台帐,保存好仪器使用说明书。

十七、瓦检仪、放炮器维修工:

1、负责光学瓦斯检定器的定期校正、维修、保养和药品更换工作,确保仪器质量符合要求。

2、负责对损坏或需维修的仪器及时修理。

3、负责材料及零配件管理,建立零配件使用台帐,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4、负责建立仪器维修校正记录,内容齐全完整。

5、每台仪器回收检修时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

6、仪器的拆装顺序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并选用大小合适的工具。各组件的检修必须按规范操作。

7、维修好的仪器必须按要求做跌落和冲击试验,零位移动符合规定。

8、负责发爆器的维修和电池的更换工作。

9、负责打扫仪修室的清洁卫生,仪器堆放整

齐,各种记录、台帐悬挂、摆放有序。 十

八、电钳工:

1.电工对井下所辖区域范围内的一切电器、线路、设施、设备全权负责管理、维护;服从队内安排和零时工作安排,不讲价钱,搞好本职工作。

2.严格做到“三无”“四有”,并随时深入井下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 3.当接到井下处理问题的信息,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4.严格杜绝电气失爆,严禁带电作业。 5.井下施工后搞好文明生产,严禁乱丢乱放。

6.爱惜和节约材料,凡在200元以上的材料,必须经队同意方可领取; 7.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十

九、考勤员:

1.考勤员必须坚持考勤原则,听从经营队长的指挥和安排,按照班 组考勤评分办法考勤评分。

2.做好班内的材料消耗和计划记录,如实按时、按量做好班组原始记录(以备查实、核对)。

3.考勤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考假勤,不得任意听取别人不实在的依据进行改勤改分。 4.准时与班组长密切联系,做好班组内务活动记录。

5.当班工作结束,考勤员必须根据现场值班队干、班长和地面值班队干的考核结果,如实记录好当班每位员工考核得分。

6.考勤表数据必须准确、清晰,不得出现多勤和漏勤现象(加分、加勤、做多班要用文字说明原因),次月1日必须将考勤表交经营队长。

7.以上凡出现差错罚款20—50元,凡出现一次考假勤取消考勤津贴,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通风队员工安全奖惩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我队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激励职工提高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努力提高我队安全管理水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保护国家集体和职工的财产,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斌郎煤矿通风队全体职工。

第二条 本办法奖罚的种类有:奖金、评选先进、加分、扣分、罚款、降低工资单价、书面检查、停工检查(1-15天)等。

第三条 本办法奖励资金来源:队节余工资、各种扣罚款、矿上奖励资金。奖励或处罚视其情节轻重可以执行一种,也可以同时执行两种或三种。

第四条 队管理人员和队职工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在本办法处罚之列。

第五条 本办法涉及到的行政、经济奖惩由斌郎煤矿通风队民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奖 励

第六条 队实现了矿当年下达的各项奋斗目标,根据本队节余工资多少,可给予班长200—300元,副班长150—200元,职工100—150元的奖励。

第七条 对积极检举揭发、抵制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可给予20—200元奖励。职工违章后满一年表现良好,无违章行为,可还罚款金额的100%。

处 罚

第一部分 领导、管理责任

第八条 队级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管理混乱者,处300—600元罚款。班组长处100 —300元罚款。

第九条 未按期、按质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者,按每项处100 —300元罚款。

第十条 队级管理人员未执行斌郎煤矿规定的地面值班制度,节假日、双休日和中夜班井下(含带班、值班、跟班、开班、收班、巡查、夜间查岗等)安全检查的责任者,处100—2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 现场值班管理者对当班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同类安全隐患重复出现,或未与工人同进同出的每次处100—200元罚罚款。无故不完成矿规定的下井或带班行业天数者,按每少一个处200元罚款。

第十二条 坚持入井或工作前由值班人员组织开好班前会,未开班前会或记录不全不实者,每次处50元罚款。

第十三条 队管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不报告、不追究处理者处100—2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瓦斯监控系统反映出瓦斯超限,而值班人员未采取处理措施处200-3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未按规定安装瓦斯传感器或未定期调校瓦斯传感器的责任者处200-3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对上级、矿上查出的隐患不积极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整改的责任者每次罚款200元。

第二部分 工伤事故

第十七条 员工本人违章受轻伤,给予1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员工本人违章造成其他人员受伤给予200元罚款。

第十九条 队管人员违章指挥造成员工受伤,给予300元罚款。

第三部分“三违”

第二十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罚款100-300元

1、停止供风的盲巷、采空区或超规定停风时间的掘进碛头,未及时设置栅栏、密闭的责任者;

2、工程质量不合格,在限期内不整改继续施工的责任者。

3、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者。

4、指挥无证人同上特殊工种岗位的责任者;

5、存在安全隐患无安全保证措施仍指挥作业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违章作业行为之一者罚款50-200元:

1、高空作业(含井下和地面大于35度斜巷)不系安全带者;

2、上班不到岗或擅离职守者;

3、不按规定穿着、佩戴劳动用品者;

4、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睡觉者;

5、特殊工种人员有证件未持证上岗者;

6、在井下或地面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堆码材料,影响通风、运输或行人的责任者;

7、队干或员工安排夜间查岗无故不去者;

8、各种汇假报者;

9、进入工作在点不检查安全、不处理隐患,盲目作业者;

10、队干下井值班在调度室考了勤而不入井或提前下班者;

11、井下吵架的责任者;

12、不履行互助保安,事故相邻人员负连带责任,相关责任者;

13、同类安全隐患重复出现,现场操作责任者;

14、入井人员不在井口检身站接受检身并翻牌者;

15、工作地点发生事故不向调度室汇报;

16、使用不合格的瓦检仪等安全仪器仪表者;

17、安全仪器仪表不按规定时间检验、校验者;

18、风门前后5m、密闭前5m内有杂物不处理的责任者;

19、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者; 20、风筒吊挂不符合规定,风筒破口不及时缝补的责任者;

21、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瓦检员不及时撤出人员者;

22、瓦检员不按规定管理发爆器者;

23、瓦检员不执行指定地点电话手上次接班者;

24、瓦检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次数检查瓦斯,填写牌板、手册者;

25、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不向队或矿调度室汇报者;

26、瓦检员不按规定开展班评估工作者;

27、井下防尘、隔爆设施安装质量不符合标准,水槽、水袋水位低于规定位置不及时加水的责任者;

28、应安装防尘、隔爆设施而未安装,每处处罚责任者;

29、风门、风障、密闭、风门闭锁装置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每处;

30、风门、风窗、施工不设反水池、挡风帘、电缆孔或管线穿越设施不符合规定的现任者;

31、停风的盲巷、老巷、采空区、长期停风区密闭前不设栅栏、警标、检查牌的责任者;

32、安全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安装不符合规定者;安全系统反映出的问题不安排人员处理或处理不及时者;

33、无安全措施检修、安装、拆除电气设备检查、校验时不验电、放电,不挂接地线等;检修、维修电气电气设备向矿调度室请示未经同意或未请示;设备发生故障不及时汇报带病运行;

34、应安装的接地线而没安装或不合格、损坏接地线的;

35、使用小绞车不打稳固支柱,稳绳未安装好而操作者;

36、小绞车的稳固装置、绳、扣、环安装、使用不合格的;

37、绞车提升没按规定使用销、扣、不使用保险绳;提升无信号或信号不灵或不按规定使用信号提升;

38、绞车司机离开后不将开关把手打到零位;

39、机车运行时站在两辆矿车之间的碰头上; 40、使用不合格的熔断丝熔断片;

41、瓦斯抽放泵房记录不齐不全,责任者每次;

42、小绞车提升无记录或记录不齐不全者;

43、井下作业场所无风、微风状态下作业者;

44、井下人员不随身携带自救器者;

45、矿井一通三防牌板未按规定填写者;

46、应携带瓦斯便携仪而不带者;

47、特殊工种人员不按制度进行手上交接班者;

48、穿化纤衣服入井者;

49、看见违章不制止,现场安全隐患不坚持督促整改的责任者; 50、特殊工种人员脱岗;

51、井下瓦斯超限不及时撤人,不向队、矿值班室汇报;

52、责任区域内粉尘未清扫、冲洗、煤尘堆积;

53、倾斜巷道维修、回撤等作业无稳固装置或防护装置等安全措施;

54、在运输大巷内作业未经调度室、调度站同意、取得联系,未设警戒;

55、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每处次;

56、巷道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不及时,导致通风系统不稳定或风流短路、风量不符合规定或导致瓦斯事故的责任者;

57、局部通风机拉循环风不汇报、不查明原因、不处理者;

58、在井下拆卸矿灯者;

60、违反斜巷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包括多挂或超拉车辆者; 6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责任者;

63、本工种“手指口述”操作要领不能完全背诵和在现场应用的责任者;

第二十二条凡有下列违章作业行为之一者罚款100-300元:

1、掘进工作面未落实“三专两闭锁”、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断电功能失灵未及时处理的责任者;

2、所有掘进工作面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技术的责任者;

3、井下停送电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责任者;

4、瓦斯超限时,现场瓦斯检查员未采取措施制止作业者;

5、在井口、易燃易爆地点等规定的安全线内吸烟、用火者;

6、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及时安排整改者;

7、四超材料不采取特殊措施运输的责任者;

8、通风队人员擅自停开局部通风机的责任者;

9、通风队人员经过风时不关闭、造成风流短路的责任者;

10、带电搬迁电气设备者;

11、非特殊工种人员上特殊工种岗位者;

12、瓦检员不按规定清点炸药电管数量、炮眼个数、不认真核销、不签字、不按规定移交者;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章作业行为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

1、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者;

2、在井下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3、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不执行“一炮三检者”;

4、一年内发生三次违章者;

5、兼作行人的绞车道行车时行人或放炮前进入警戒线内,不听劝阻,强行通过或进入者;

6、带电检修、安装电气设备而无安全措施者;

7、在井下打架的主要责任者;

8、巷修等工程爆破前人员未撤到安全地点就放炮的责任者。

9、火工产品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流失、丢失或私拿的责任者。

通风队制度建设

通风队制度建设

通风队制度建设(6)

通风队部分制度

通风队培训制度

通风队安全例会制度

通风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通风队加强班组建设

通风队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通风队内部培训奖罚制度

通风队制度建设(4)
《通风队制度建设(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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