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一、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使用好由中共上海市闸北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及《基层党务实用手册—党务通》两本工具书。有关工作程序、注意事项及书写格式参考这两本工具书。
二、在发展党员和新党员转正工作中,以下诸方面要提请党组织负责人和组织员注意:
1、入党申请人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时递交《个人自传》(自传的书写内容及注意事项参见《党务通》第122页)。打印的《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亲笔签名。
2、在入党申请人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党支部要派支部委员或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勉励,提出要求。
3、入党申请人经过一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时间)的培养教育,才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5周岁以下青年,要经过共青团组织推荐。
4、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导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可到区教育党工委组织科领取);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思想汇报要反映本人真实思想动态,杜绝抄袭他人的汇报内容,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要签署一次意见。
5、入党积极分子须经1年以上教育培养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高中生入党必须年满18周岁,党组织要查看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确认其年龄)
6、入党积极分子须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发展入党,接到考试成绩单后要妥善保存,有效期为三年。
7、●在发展对象的政审中,应从本人高中经历开始政审,以往的每段经历均要有政审材料。
●本人在社区表现也要政审,而且在里委了解情况后,应到户籍所在地警署盖章确认。
●除了发展对象本人外,要求对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
1 ●发展对象的子女如已有高中及以上经历的,也要政审。
●政审材料半年有效。
●形成《政审综合报告》。内容及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14页,结尾要签署党组织负责人的姓名,并盖支部公章。
(政审外调的有关表格、函调信、函调材料提纲的样张请到党工委组织科公共邮箱dgwzzk@163.com 密码:56630990 下载使用)。
8、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记录格式要规范。(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 第16页)
9、发展对象进行支部审批之前要上报区教育党工委预审(行健学院、市北中学、教育学院、小教
一、二总支除外)。
上报的材料应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书写格式见2006年8月第二版《党务通》第122页) (3)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4)《政审综合报告》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 (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 (7)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 (8)思想汇报
(9)团组织推荐意见(《推优对象审核表》盖好教育局团工委章)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认真核查发展对象的人事档案的内容。
10、材料预审通过后,在召开支部审批大会前15天,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样张的格式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28页。
11、入党志愿书的填写中,个人经历一般从小学开始填起,每段经历的起止年月要衔接。
12、支部审批大会通过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表决,因事因病请假的党员可以委托表决。支部审批大会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格式见《发展
2 党员工作程序及文档书写标准(修订稿)》(2005年5月版)第22页。)
13、支部审批大会通过后,上报区教育党工委审批。
上报的材料应包括:
(1)《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在志愿书上填写好支部大会决议,并签名盖章) (2)《入党申请书》 (3)《自传》
(4)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5)《政审综合报告》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 (7)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 (8)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 (9)思想汇报
(10)团组织推荐意见(《推优对象审核表》盖好教育局团工委章) (11)公示情况反馈(注明公示起止日期) (12)支部大会票决计票统计单
(13)支部通过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公章)
14、经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工委审批结果通知新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张贴红榜;党支部要找其谈一次话,提要求;将新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但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要适时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党组织要指导预备党员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党工委审批时随入党材料下发),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签署一次意见。
1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向党支部按时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在充分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党支部对转正对象进行公示7天。支部大会以票决制表决,形成支部决议,报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如在预备期内调动工作单位,新单位党组织应根据党员表现,按时进行转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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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大会日期应在发展新党员支部审批大会一年以后,不要提前。
支部转正大会审批后,上报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到党工委包括: (1)《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在志愿书上填写好支部转正大会决议,并签名盖章) (2)《转正申请书》
(3)《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封面盖支部公章) (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原始记录 (5)公示情况反馈
(6)支部大会票决计票统计单
(7)支部通过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公章)
17、经区教育党工委审批通过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工委审批结果通知新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张贴红榜,纳入党员管理。
18、党员的入党材料归档时请注意:
党员的入党材料中以下材料请及时归入党员本人人事档案。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 (3)自传 (4)政审外调材料 (5)转正申请
(6)涉及重要情况的结论性、鉴定性的考察材料
以下材料及时归入支部文书档案。
《政审综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座谈会记录、支部决议、支部大会计票单、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单、接收新党员通知单、党员转正通知单等。
19、向党工委上报预审、审批材料时,请按照材料种类和要求整理归类后上交,党组织负责人要对上交材料把好关。
材料交教育局101室 党员服务中心 56630990*1011 20、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要早计划、早准备,要为政审外调、党工委谈话、审批等工作环节预留相当的时间,当年度的发展工作应在当年11月底前全部操作完成,以免造成工作脱节。
闸北区教育党工委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