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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1 19:53: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印章管理制度

一、婚姻登记业务专用章,行政公章等必须专人管理和使用。

二、对外使用印章,须向婚姻登记处主任报批。未经婚姻登记处主任签字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婚姻登记业务专用章、行政公章使用于对外函件及有违法登记的手续上。

三、婚姻登记员办理登记业务按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使用印章。

四、印章要保持整洁,印面字迹清晰,印章颜色纯正,盖章要规范、清晰、端正。

五、每日下班时将印章锁入工作柜中,防止丢失和私自使用。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证书管理制度

一、婚姻登记证书使用省民政厅指定产品,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购买,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证书。

二、婚姻登记证书由专人保管。

三、购入的婚姻登记证书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交保管员登记入账,保管人员填写入库单。

四、婚姻登记证书要随用随领,严格按婚姻登记对数按时领用,领用人要办理出库手续,保管人员要及时核对婚姻登记证书的出库,使用情况做到帐实相符。

五、婚姻登记证书保管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虫、防盗、无丢失、无污损。

六、报废的婚姻登记证书统一上交入库,由保管员登记备案后,集中存放,定期逐级上交,最后由省级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统一销毁。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自行销毁有污损或填写错误的证书。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应急预案

为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初值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婚姻登记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预案。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疫情等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预防工作。发生当事人突发疾病,立即安排隔离休息,并拨打120抢救。每天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查体和疫苗注射。

社会治安事件:发生有人寻衅闹事,迅速疏散群众,确保人身安全,并拨打110报警。发现有胁迫婚姻,应稳住嫌疑人,同时拨打110报警。

公共秩序事件:发生婚姻登记量剧增时,要合理安排好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做好群众的疏导工作,维护好公共秩序,保证群众的安全,必要进从民政局临时协调工作人员维护秩序,开放会议室作为临时候等区。

事故灾害事件:发生火灾、地震等不可预知的灾害时,立即引导群众从安全通道疏散,同时切断电源。火灾应组织扑火,并拨打119报火警。

预防措施:平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的安全意识,并做好救护、消防、减灾和防护等技能培训,定期进行演练,使全体干部职工遇有突发事件,能课冷静处置。同时,要保持消防器材有效,安全通道畅通。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档案 (纸制档案、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按照民政局和档案局的要求,做好婚姻档案管理工作。

二、婚姻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婚姻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和利用。

三、婚姻登记档案必须及时整理,不拖延、不积压、立卷做到整齐、干净、符合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查,要求齐全、整洁、符合要求。

四、婚姻登记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

五、单位、组织或个人要求查阅档案材料时,按照婚姻档案利用的规定,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方可利用。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借阅或复制婚姻登记档案。定期用光盘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备份,独立存放,妥善保管。

六、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湿温度相宜,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工作,确保档案质量和安全。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学习制度

一、加强政治学习,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二、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理解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科知识,全面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

三、加强制度学习,认真学习本局和本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提出全面修改建议,使之更具有操作性,用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利用所学知识,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工作人员撰写论文和调查报告,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严格学习和考勤制度,每周一上午8:00—9:00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同时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及时补学。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

岗位责任制度

婚姻县民政局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婚姻登记处工作实际,为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分工如下:

婚姻登记处主任:负责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严格执行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完成局长和分管局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协调好上下级之间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随时掌握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督促检查内部学习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争取使我区的婚姻登记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婚姻登记处副方任:协助主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整个登记的业务管理,严格执行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证登记、档案管理、劳动纪律、服务质量、内外协调等工作。

婚姻登记员:严格执行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接待每对当事人,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知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证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审查并依法进行登记,并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分类、立卷、备份,证件的领取、使用,同时做好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婚俗。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考评奖惩制度

按照年初单位确定的工作目标,根据个人的工作情况,以每月100分为基础单位,采取按月度加分或者扣分的办法,进行量化管理的考评,并与年度考评资金挂钩。

一、奖励加分

(一)、工作突出,获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级表彰加8分,市级表彰加6分,县级表彰加4分,本局表彰加2分。

(二)、宣传报道,中央级采用加12分,省部级采用加10分,市级采用加8分,县级采用加6分,2000字以上稿件另外加5分。

(三)、有特殊贡献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加分。

二、惩罚扣分

(一)、不能积极参加学习,业务不熟练耽误工作扣5分。

(二)、擅离职守半天,影响工作的本月扣100分。每月达到早退达三次者扣5分,无特殊情况每月请假三天者扣10分。

(三)、不能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态度不好造成投诉的每月扣10分,营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分。

(四)、不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双方责任人扣除30分。

(五)、不能保持室内外卫生,按检查结果后予以扣分。

(六)、上班时间衣衫不整,不挂牌上岗,举止不雅者发现一次扣5分。

(七)、工作人员之间不团结,不吵架现象的扣30分。

三、惩罚扣奖金

(一)、不依法办理登记,违法操作办理登记,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婚姻登记条例》第五章罚则,予以处罚,并扣除全年考评奖金。

二、)因工作中服务态度不好造成超级上访的,扣除全年50%奖金。

婚姻登记处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证;

三、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婚姻登记员职责

一、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

二、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离婚、撤销婚姻、补发婚姻证的条件;

三、签发婚姻证,做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整理装订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处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一、热情服务“五做到”

1、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做到法律通、业务精、执法严、服务全;

2、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秩序,做到不串岗、不聊天喧哗、不办私事;

3、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做到礼貌待人、主动热情、态度诚恳、有问必答、百问不烦;

4、树立良好的工作人员形象,做到仪表端庄、服务整洁、精神饱满、佩带婚姻登记员胸牌;

5、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语,使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廉洁从政“五不准”

1、不准借婚姻登记乱搭车收费;

2、不准接受当事人馈赠烟粮等礼品和宴请;

3、不准强搭硬卖各种商品和纪念品;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办私事、谋私利;

5、不准违反法律、法规和登记程序。

三、婚姻登记工作“五公开”

1、办事程序公开: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在婚姻登记处公开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书的办理程序;

2、政务服务时限公开:当事人证件齐全、程序合法,应当场办完相关手续,取得婚姻登记证书;

3、服务项目公开:婚姻登记处公开婚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由当事人自主选择;

4、登记员职责公开:婚姻登记员的职责及其照片、编号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5、工作时间公开:婚姻登记平时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工作时间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考评奖惩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公平、合理的考评机制,提高全体婚姻登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条

考核对象

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考勤自觉性:包括出勤考核情况、工作制度的遵守情况。

2、工作质量与业绩:指完成工作的效率、登记的合格率。 第四条

考核程序

民政局每年年终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考评根据本人的德、能、勤、绩表现,平时考核的结果,群众满意度和办理婚姻登记的质量等因素来综合评定,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 第五条

奖惩

1、对工作表现积极、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县民政局将给予精神奖励和必须的物质奖励;

2、对工作拖沓、无条理、屡次出现工作失误的,县民政局将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物质惩罚。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个案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婚姻登记的内部管理,制定以下个案处理制度。

一、婚姻登记个案处理程序。婚姻登记员在办理正常业务过程中受理的特殊个案,在无法判明能否办理的情况下,需及时向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报告并向当事人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召集婚姻登记员进行商讨,经过商讨仍然无法判明能否办理的,立即向民政局领导汇报或向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请示,形成个案处理意见短答复当事人。

二、婚姻登记个案处理原则。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对疑难个案问题及时在内部进行探讨,在不违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原则的情况下及时给当事人予以办理。

三、在办理婚姻登记中需要向有关单位协调和解释的情况,应积极帮助当事人协调。

四、在个案处理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明材料,应保存完整并归档。

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

一、严格执法,爱岗敬业,亲民利民;

二、着装统一,穿戴配套,搭配和谐;

三、仪表整洁,面施淡妆,情绪饱满;

四、胸配标识,持证上岗,温馨服务;

五、主动热情,举止文雅,坐姿端庄;

六、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平等待人;

七、勤勉尽责,廉洁自律,首问负责。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行风建设制度

本婚姻登记处以“亲民、利民、便民、公开、规范、高效”为宗旨,坚持“一个标准、二个第

一、三个声音、四个做到、五个好、六个不准”的行风建设标准。一个标准:以婚姻当事人满意为最高标准。二个第一:

三个声音:

四个做到:

1、坚持以法登记,创质量第一;

2、坚持规范服务,创行业第一。

1、来有迎声;

2、问有答声;

3、走有送声。

1、及时、准确、快效率地登记;

2、做到三心:接待群众要热心,解答问题

要耐心,办理登记要细心;

3、做到服务环境整洁,室内外干净卫生;

4、做到按章办事,处理问题及时。

五个好:

1、仪容仪表好,统一着装,干净整洁,精神饱满。

2、登记质量好,依法登记,程序规范,填写准确。

3、服务态度好,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虚纳意见。

4、档案保管好,分类立卷,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5、执行特价好,按章收费,合理有据,不多徇私情。 六个不准:

1、不准要求当事人提交规定以外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不准强制当事人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3、不准强制或变相搭车收费。

4、不准刁难当事人索要喜烟喜糖。

5、不准借故拖延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

6、不准与当事人发生顶撞、争吵。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特邀颁证师制度

为使本县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更加正式和隆重,使健康、文明、向上的婚俗逐步在全县蔚然成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拟聘请德高望重的社会名流和婚姻幸福美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担任全椒县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在元旦、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为新人们颁发结婚证书,现结合全县实际,特建立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制度。

一、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的标准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婚姻家庭幸福美满、仪表端庄、德高望重、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知名科学家、艺术家、社会名流或五好家庭成员、金婚夫妇等。

二、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的名额、聘任方式和任期 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的大选由各街道确定后上报,每个街道1-2名左右,统一由县民政局发聘书聘为全椒县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和指导工作。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聘期为两年,聘任期满可续聘,也可重新确定人选。

三、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颁证活动安排

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应在重大节假日和喜庆日子为新人颁证,也可以每月安排固定日期颁证,婚姻登记处应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颁证前,应通过多种方式将具体颁证时间告知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的姓名、简介、颁证时间在县民政局网站上公布,以便当事人可以通过结婚登记网上预约选择自己希望的颁证师为自己颁证。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参加颁证仪式可以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周末预约办公制度

为了深化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周末预约办公服务。具体办法如下:

一、预约登记时间

1、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婚姻登记处根据预约登记情况,统筹安排周末工作时间,并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婚姻登记人员。

二、预约方式与预约范围

1、预约方式:申请婚姻登记人员可通过电话预约或来信来函预约,预约电话:0550—5183019,来信地址: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邮编:239500。

2、预约受理范围及业务:户籍所属地为全椒县居民或一方户籍属全椒县居民,申请结婚登记。

三、预约登记工作措施保障

1、指定专人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的当事人,由专人电话联系提示其有关登记的相关事宜。

2、根据预约登记业务量配备登记员,确定责任人,保障预约登记服务质量。

3、对周末轮休办公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发放补助。

四、注意事项

1、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出示或口头表达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工作人员记录在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电话录音。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2、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时间没有到场办理登记的,经登记核实后,作自动取消预约处理。

3、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但需与当事人解释沟通。

4、此制度解释权归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轮休制度

本制度以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为实施对象。

一、轮休由婚姻登记处主任根据实际情形自行排定,提经局分管领导核准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份的轮休表报局办公室备案,并凭此记录考勤。

二、轮班人员每月可轮休的天数即包括当月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三、轮班人员既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如有特殊事情需要更改,需于前一日下午5点前提出申请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或。

四、轮班人员一经排定的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仍需照常上班者,可以婚登处主任申请加班名额,局分管领导核准后给予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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