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揭西县工商局:
兹证明座落在广东省揭西县河婆街道河西居委安池路1栋8-9号的商铺情况如下:1栋两间二层,钢混结构,面积约50平方米。上述商铺暂未办理产权产权证,房地产权人属张少淡,(身份证为:440526195312251315)所有。同意将该办公室作为企业住所使用。
证明单位盖章:
2017年10月20日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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