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
为不断完善公司沟通互动平台,增强团队凝聚力,提升团队合作意识,保障团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章
第三条
费用标准
标准为300元/人/年(折合25元/人/月),不区分员工职级和职务。 第四条
费用用途
费用主要用于团队建设活动,包括:团队聚餐、文娱竞技、团队拓展等活动。 第五条
预算管控
一、预算制定
每年底,根据明年人员编制确定团队建设费总预算。
若每月编制人数有变化,则根据阶段性人员编制月均值确定费用预算。
此项费用预算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
二、支出管控
费用支出以半年为周期进行管控,半年度使用金额不得超出整体
细则 总则
预算的50%,以申请时的实际人数进行申报。
公司各中心的团队建设费由公司各中心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违规处理
一、团队建设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挪用/滥用团队建设费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薪降职、优化等处分。
二、团队建设费不得超额使用,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第三章
第七条
解释权限和生效日期
一、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凡与本规定相悖的制度、规定或办法,以本规定为准。
附则
《团队建设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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