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4: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员工公寓的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员工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寓,是指经过本公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而形成的居住区和住宅组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规划区内的员工公寓管理区和其他住宅小区。公寓管理区内的所有员工及其家属,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第四条 员工须遵守国家、省市和地方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司公布的、旨在维护公寓管理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 员工应密切配合公司,主动参与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巡视人员因故查询时,给予积极配合。

第六条 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公寓管理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处理。

第七条 及时向公司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前者应在三天内,后者应在十天内持有效证件申报。

第八条 员工有责任保护公寓管理区内的保安设施,大人要教育儿童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等,不得损坏公寓管理区内的各类保安设施。

第九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公寓管理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及车辆的安全。出入必须锁好本户的门窗、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公寓,积极采取有力的自我防范措施,并积极参加人身、财产和车辆保险,以减少损失。

第十条 员工间应互敬互让、互相尊重对方的习俗、宗教信仰等,不得有蔑视、侮辱对方习俗、宗教信仰的语言和行为。

第十一条 不得在公寓管理区内进行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并不得在公寓管理区内私藏、使用枪械、管制刀具等。

第十二条 员工有权监督物业公司安全巡视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向物业公司或公司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不得有影响公司形象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行为。

第十四条 遵守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等。

第十五条 不得损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第十六条 员工饲养动物,应当遵守当地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并告知公司。

第十七条 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请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需恢复原样。

第四章 绿化养护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员工及家属应自觉服从公司管理,爱护公寓管理区内的各种园林绿化设施。

第二十条 禁止攀折树枝、花木,禁止在树枝、绿篱上晾晒衣服、吊扎铁丝、钉铁钉等,不向花草、绿化地、树木倾倒污水与废物,禁止向小区园林景观内抛扔任何废物,禁止在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广告、宣传品等。

第二十一条 禁止行人和车辆跨越和通过绿篱践踏花草,禁止擅自使用和改动公寓管理区绿化用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装修时挤占、破坏规划中的绿地。

第二十三条 凡员工人为造成公寓管理区内花木绿化保护设施损坏,公司及物业公司管理处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五章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车辆。

第二十五条 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第二十六条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辆在公寓管理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每小时,严禁超车。机动车辆在公寓管理区内行驶禁止鸣笛。

第二十八条 不得在公寓管理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不得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各类标志,不得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第二十九条 不得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第三十条 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场内摆摊买卖买、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等。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第三十一条 车主要爱护停放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章 消防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 公寓管理区内消防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 必须保持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三十五条 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或备用水源;妥善维

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第三十六条 公寓管理区内严禁经营、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第三十七条 安全使用石油气,炉具要经常保持清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第三十八条 员工须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第三十九条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源和煤气总阀,迅速离开住所,服从统一指挥,救火或疏散。

第四十条 凡违反本规定和不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管理的,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省市有关消防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并处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装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员工在公寓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墙;

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擅自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8、擅自在承重墙、天花板、地面上打孔;

9、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10、擅自改动燃气管道和排烟设施;

11、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装修人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填写《装饰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员工在装修是应告知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装修协议》学习,做到文明施工。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检查过程中,若检查出未提交申请擅自装修的,以及虽然批准,但超出申请装修范围内的、装修发生违章行为的,员工须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取消装修资格等责任。

第四十五条 员工及装饰装修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

第四十六条 对员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应对其进行劝诫,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屡教不改的员工,公司可责令其搬离公寓。

第四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应服从的其他行为。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辛集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辅导员公寓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公寓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核制度(试行)

神华准能集团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男生公寓 管理规定(试行)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