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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工作报告(初稿)[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2 02:33: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萍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工 作 总 结

自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委员会在市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三农”工作主题,依法履行职责,在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五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工作

依法监督,保证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是委员会的重要职责。近五年来,委员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执法检查,协助常委会加强了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等方面的监督,认真督办人大代表议案。此外,还配合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及其整改后的重点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江西省实施

条例的执法检查,加强了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委员会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等前期准备工作和审议后的跟踪督办工作。如负责制定检查方案,以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检查通知,督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先行开展自查,组织开展工作调查等。在调查中,实行上下结合、掌握面上情况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人大代表检查评议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要求做到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审议后加强跟踪督查,促进整改,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1、关注重大问题开展执法检查。

(1)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非常关注农作物种子问题,2007年年初就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我委在3月下旬拟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我委驻会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县区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后,我委形成的检查情况报告和市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一并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会议充分肯定我市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在品种选育、良种推广、种子产业发展、种子经销和管理等诸多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进

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加大种子管理和种子执法力度等建议。通过执法检查和审议后的整改,有效地增强了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学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了县区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实现了种子经营和管理的分离,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了种子管理机构,加大了种子执法力度,种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2)水是人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不可代替的重要资源。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各县区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市人大开展的执法调查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和我委的调查情况汇报,充分肯定我市各级政府和水务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在改善城市供水、加强城市防洪和污水处理、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法治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加大投入强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大水行政监督执法力度等建议。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采纳了这些意见建议,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2、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实施工作监督。

(1)《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颁布实施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将

听取和审议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列入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8月上旬,市人大调查组深入到莲花、芦溪和上栗三县的部分乡镇和一些扶贫开发重点村、移民安置点及有扶贫资金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调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充分肯定“十五”期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的整改建议:一是要因地制宜选好开发建设项目,积极兴办经济实体,继续扶助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实现既增加农民收入又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的目的。二是要实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有机结合。项目建设要量力而行,避免因搞建设而增加村级经济债务和农民负担。三是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提高扶贫配套资金到位率,并逐渐扩大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扶助范围。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开发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整改,促进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更好更快发展。

(2)全省自2005年5月开始推行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市人大常委会非常关注这一个热点问题。2008年,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列入了议题。通过充分的会前准备,9月底,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全市林改工作情况汇报进行了审议,充分肯定全市林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尚存在的不足,提出要进一加强全市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加强林政管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积极创造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不断增加投入

加大生态立市工作力度等建议。通过整改,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林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3)自2008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执法检查后,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关注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和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该两项工作分别被列入常委会2009年和2011年的监督工作内容。我委认真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审议意见的整改督办,有效促进了水法规条例在我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4)农村生态保护事关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2010年,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全市农村生态保护情况汇报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委员会负责拟定实施方案,牵头会同市农业、林业、水务、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调查,掌握真实情况,查找问题,提出详实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针对我市农村生态保护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逐步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坚决打击对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以增强全社会的农村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等整改建议。

3、认真督办代表议案。2007年2月,我委接到由市十三届人一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2号议案《请市政府支持湘东区改变居民生活饮

用水水源取水口工程建设,解决多年困扰居民饮用水水源污染问题》。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我委同志先到市水务局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提出办理要求;随后,我们来到湘东区实地调查,召开有部分议案代表及区水务、卫生、防疫、自来水公司和湘东区自来水厂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商讨解决办法。在此基础上,我委提出了对2号议案的审议意见,转请市政府进行办理,并进行了跟踪督办。市政府对2号议案和我委提出的审议意见很重视,分管副市长牵头组织了专题调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比选和测算论证,最后选定较好的建设方案,使湘东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得到解决,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服务“三农”,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届人大以来,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农委的有关专题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题调研工作。

1、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情况专题调研。2007年4月,我委会同市农业局,就如何搞活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产品产销一体化、促进农民增收的问题开展调研,重点调研了安源春蕾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农产品经销情况和订单农业发展情况。春蕾公司的发展情况表明,通过发展“市场+公司+基地+农户”形式的订单农业,既能壮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自身效益,又能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增加农民收入。但该公司还存在市场建设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还不到位、订单农业生产中企业的利益得不

到有效保障等问题。我们将调研材料呈报给市委领导,引起市委领导的重视并作出批示,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问题。

2、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2008年4月中旬,委员会制定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实施方案并下发调研通知。4月底至5月中旬,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我们先后来到市财政、林业、农业、水务、民政、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和三县二区及部分乡镇、萍乡经济开发区进行重点调研。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市贯彻上级有关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总体情况良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民增收明显。但还存在少数惠农资金管理没有完全到位、粮食直补和生态公益林补助等惠农资金数额偏小、配套资金过多、农村土地流转存在诸多困难等问题。我们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呈报给市领导,有的建议已引起市领导重视,得到了采纳。

3、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农业产业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2009年3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农委的有关调研通知,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调研组先后来到市农业局、三县二区政府和萍乡经济开发区听取汇报,并深入到5个乡镇和2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和调研。调查反映,近几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涌现,初步形成了几个主导产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不断发展,形成一些“公司(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产业化发展亮点纷呈,知名品牌不断涌现,企业效益稳步提升,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结

构的调整。但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如企业资金紧缺、规模总体偏小、带动能力不强,企业内部管理不够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较为松散,农村土地流转不畅不利于企业规模化生产等问题。我们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形成《关于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调研》材料,呈报给市领导决策时参考。

根据省人大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在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中,还就我市杂交水稻(南繁)制种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关于萍乡杂交水稻(南繁)制种业发展情况的调研与建议》调研材料,简要总结了我市南繁制种业的发展情况及其社会贡献,并对目前制种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我们将调研材料提交到当年6月召开的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交流,引起了较好反响。

4、生态农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2010年4月初,我们以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开展调研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4月中下旬,调研组深入到三县二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和市农口有关部门进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察看,掌握了全市生态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并对沼气的开发利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观光旅游农业发展、生态农业的品牌建设等方面进和了重点研讨,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生态农业的对策和建议。6月,我们将调研形成的《在转型中探索加快发展生态农业之路——萍乡生态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提交到全省人大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专题研讨会上交流,得到与会同志的肯定。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专题调研。2010年6月初,接到省人大关于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后,我委及时会同市农业局、供销社在全市范围内先期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作好了省人大来萍调研的准备工作。8月上旬,省人大调研组莅萍调研,我委组织召开有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农业、供销社、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合作社代表参加的座谈汇报会。随后,我们陪同省人大调研组的同志深入到安源区的部分乡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调研。

6、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情况专题调研。根据省人大农委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情况的调研要求,今年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调研通知,成立了调研组。各县区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按照要求先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然后,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部分县区和乡镇开展重点调研,摸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执法监察、加大投入力度等合理化建议。调研后我们撰写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努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调研报告,并提交到全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交流,获得好评。

(三)关注民生,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

全省“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自2008年6月启动以来,已成为省、市、县(区)三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的监督工作,活动的目的是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切实贯彻,

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几年来,按照省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委积极组织和协调开展萍乡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取得较好成绩,达到预期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1)2008年7月初,组织召开萍乡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组委会19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了会议,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诗宁为组长的活动组委会,讨论通过了《萍乡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定了2008年萍乡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计划。(2)每年

3、4月间我委牵头组织召开组委会成员单位会议,总结上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情况,根据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萍乡实际,讨论通过本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方案。(3)各县区人大相应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农业、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了监管人员,增加了工作经费;财政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给予经费上的支持。(4)2010年,根据人事变动,调整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卫国同志为组长的萍乡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组委会,修改完善了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的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1)领导重视。在每年的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会议上,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都特别强调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工作要求;组委会成员单位对宣传报道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制定奖罚措施,促进了宣传报道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据初略统计,几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稿43篇,其中,国家级刊物1篇,省级4篇,市级38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单)5万多份。(2)宣传形式多样化。一是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利用信息发布平台,以萍乡农业信息网、手机短信等为重点,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简讯、农产品农资监管工作情况等内容;三是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主题宣传活动和宣传月、宣传日活动,上集市、下乡镇、进社区举办图片展、办宣传栏、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有效地增强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四是派出农技干部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销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帮助建立规范的生产规程,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在2011年全省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宣传报道工作评选中,我市组委会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3、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质量安全行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药化肥、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五大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对全市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普查。三是配合工商部门

抓好红盾护农维权网络建设。全市各县区、乡、村基本都设立了12315投诉维权站点,做到及时受理、解决农村消费纠纷。四是积极组织质量安全行视察活动。如2008年11月中旬,全同市农业局组织常委会驻会常委,视察了我市9个农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09年12上旬,组织和陪同省人大农委和省农业厅的领导,深入到芦溪、莲花和上栗的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企业进行视察;2010年9月中旬,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周活动中,组织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的技术人员深入到部分农贸市场和银河镇等蔬菜生产基地,查看蔬菜生产、清洁、仓储等环节,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四)加强联系与交流,不断改进工作

(五)注重学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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