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管理规定
一、柴油管理
1、各中队、施工队用油一律在项目部油库提取,原则上不允许在市场上私自加油。
2、油库保管员应对各中队、施工队车辆一一登记造册(其中包括车辆编号/牌号、驾驶员姓名、队别等),对每台车辆每次加油应详细记录,填写《油料册》。
3、各中队车辆用油,必须经过各中队材料员(油料员)本人带领在项目部油库,和油库保管员以及驾驶员三方共同监督加油,后按实际加油的2%作为油料消耗附加,由材料员(油料员)和驾驶员在《油料册》上共同签字,作为物装科以后开票的原始依据。
4、各施工队车辆用油, 必须经过各施工队材料员(油料员)本人带领在项目部油库,和油库保管员以及驾驶员三方共同监督加油,后按实际加油的3%作为油料消耗附加,由材料员(油料员)和驾驶员在《油料册》上共同签字,作为物装科以后开票的原始依据。
5、
6、物装科每月对各中队、施工队用油情况做一次全面统计。 油库保管员以及各中队人员应勤俭节约、爱惜油料,严禁出现浪费油料、倒卖油料等不良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对参与浪费、倒卖油料的人员处以5000.00~20000.00元罚款,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7、各施工队人员不得引诱部队官兵参与作弊、倒卖油料,一经发现,除对部队人员处罚外,将对施工队处以20000.00~100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将勒令该施工队退场。
《油料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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