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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联社团考核

发布时间:2020-03-03 09:06: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团活动,提高活动效率,确保活动质量,增强团队组织性,特制定该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各协会及社联部门考核,考核工作由社联监察部负责。

第三条 社团考核实行量化记分,共分为四部分:社团配合度考核、内部建设考核、活动考核及社团干部考核。起评分为60分,其他将视情况进行加减分。考核内容有:各社团上交社团联合会的各种材料及年度社团活动。

第二章 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分两部分:社团内部考核和社联、社团干部考核)

社团内部考核:

第一条

结合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总结,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每个协会进行考核评比,表彰若干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报校团委批准后,并给予奖励。

第二条 对班子不健全,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成整顿。

第三条 对超越章程规定范围进行活动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暂停活动、撤消登记等处罚。 第四条 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至少包括社团章程、财务制度、协会基本资料)完备,并通过社联验收的加2分。

第五条 配合度为各社团与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社团与社团之间的配合情况。

第六条 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大型活动的配合情况、并完成情况好的视情况加2-3分

第七条 各社团相互配合,在校外有一定影响的,视情况加2-3分。

第八条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社团注册登记、招新工作,学年计划,视情况减3-5分。

第八条 在新学期由社联进行的注册中,会员数量能保持在原会 员数的70%以上加3分,80%以上加5分;在70%以下的减5分。 第九条 社团内部活动一次加1分,中型活动(参加人数至少50人)一次加3分,大型活动(参加人数至少100人)一次加5分。 第十条 社联每月不定期抽查考核各社团活动情况,除不可抵抗力外,如发现社团活动不能有序正常开展,将扣协会考核分5分。 第十一条 学期内没有活动的,期末减20分。

第十二条 活动后做好总结,保留相关资料,并与社团学期工作总结一同交社联,同时参加社联的星级评比的,视情况加3-5分。 第十三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学生社团应当在每学年最后的一个月内,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一学年的社团活动记载册。 第十四条 社团积极参加社联组织的评比活动或者系列活动的,每次加1分,获得奖项者加3分。(不重复加分)

第十五条 社团的事迹或特色活动被新闻媒体登载或报道的,根据其媒体级别分别加:院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

第十六条 没有上报社团联合会批准而擅自进行社团负责人变更的减3分

第十七条 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本人交至负责人备案,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病假凭医务室假条),事假一次扣0.5分。 第十八条 任职期间,必须按时参加社团负责人会议,如有旷会情况,扣2分,无故旷会三次者予以撤职。

第十九条 开会期间,认真对待,如有随意聊天、大声喧哗、玩手机等不良表现,一次警告,二次扣1分。

第二十条 各社团间存在恶意竞争者,一经发现,视情况减5-10分。

第二十一条 各社团每学期最少开一次会员大会,没有达到此要求的减3分。

第二十二条 连续两个学期少于4次活动,并且在学生中反响极差的社团,责令其解散。

第二十三条 各协会必须在一个学期内有一次大型的活动(活动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社联),否则扣协会考核分10分,并取消“星级社团”评比活动的参加资格。 第二十四条 每个社团必须每个月有一次小型的活动(活动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社联),否则扣协会考核分3分。如社团有两个月没有活动,将取消“星级社团”评比活动的参加资格。如一学期没有任何活动将予以撤并。

第二十五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社联举办的全校大型活动,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本人交至负责人备案,假条中详细说明请假事由(病假凭医务室假条),事假一次扣协会考核分2分,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二十六条 各协会必须按时完成社联安排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每次扣3分。

第二十七条 “星级社团”于每学期末评比,以分数高低排名,评出“三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五星级社团”。

社联、社团干部考核:

第一条 社联人员、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经校团委批准,可作为学生干部,参加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二条 社团负责人例会中社团干部缺席扣3分,迟到扣1.5分,早退扣1.5分,迟到并早退按缺勤计; 第三条 第四条 重大活动缺勤扣5分。

全年各种会议及活动无缺席、早退、迟到者加3分。

第四条 活动期间扰乱活动秩序、有不良行为者,扣3分。 第五条 工作态度不端正者,视程度扣3-5分。

第六条 为社团作出杰出贡献者经团委老师批准可加3-5分 第七条 各社联、协会干部在任职期间须处理好上下级的关系不得将个人的感情问题带到工作中。如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扣考核分2分。

第八条 各社联干事在任职期间,因积极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主动配合其他干部的工作,如有问题可以及时提出,如有故意违抗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扣考核分3分。

第九条 社联干部如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处分者,予以降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退出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作为社联、社团学生干部评优评先评比活动的参考标准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团干部的重要依据,并报送社联办公室备案,作为内部考查和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对联合会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 对于低于基本分(60分)的干部,由主席团审核,在全委会上公布,责令其反思,及时更正,并取消其评选优秀社团干部资格;

第十四条 受校级通报批评的,由常委会提议,理事会审核,在全委会上讨论并予以解聘。

第十五条 受联合会内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取消其评优资格。 附则

第一条 第二条 以上考核制度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和工作任免的严格依据 如因特殊情况或特殊动作机制而不能完成上述内容的社团应上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社联将酌情处理。

第三条 对本条例的修改,由挂号衡阳师范学院的社团总数的2/3 社团联名提出,并提交社联全体成员会议对本条例进行修改,最终报院团委通过修改。 第四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衡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五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0年11月

社联、社团学生干部评优评先评比细则

1、工作能力

①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②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③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④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具备学生干部基本要求(公文写作能力等) ⑤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⑥具有团队精神,关心他人,重视与同事的交流,经常与内部成员磋商,决策时充分考虑他人意见

2、现实表现

①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谦虚踏实,

任劳任怨

②模范地执行社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

③能积极配合社联和社团开展的各项工作

④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整理会议内容

⑤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⑥准时认真地参加院团委和社联的各种会议和公益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⑦以上6条中有记录的以记录为考核依据

3、工作成绩

①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②同事和干事的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③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④对社团的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执行

⑤对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勇于接受批评,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有超前意识,努力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4、思想品行

①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②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院团委和社管的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的领导和安排

③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④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⑤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各项规章制度及例会制度 ⑥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于公益事业,取得突出成绩 ⑦社团管理中心干部自觉参加各社团的大型活动

5、学习成绩

①在任职期间不得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和重修者 ②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6、个人素质

①干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特殊原因要事先向上级请假并说明原因

②值班人员按照《办公室值班制度》按时按点进行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③每周按规定进行签到

7、淘汰项

若出现以下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 ①受到学校处分者

②学习课程出现一门以上不及格和重修者 ③行为自由散漫,屡教不改者和领导规劝不听者 ④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⑤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⑥例会、签到、值班考勤无特殊情况缺席累计3次者 ⑦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⑧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⑨若还有其他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0年11月

社团社联演讲

社联社团资料

社联、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社联精品社团颁奖词

社联社团座谈会演讲稿

社联对社团管理制度

社联、社团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社联社团文化节闭幕式工作总结

社团联合调查报告(社联部分)

社联下学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

社联社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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