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运作规范
为规范各分公司项目运作,保证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和项目合理,稳健运作、制定如下规范。
一、项目的寻找、发展、落实按公司项目发展流程执行;
二、项目落实后,由发展部配合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进行该项目的前期的财务结算,结算完后产生结算清单,由财务部保存。
三、由分公司负责人牵头,工程部、发展部配合,制定项目规划,外观的审定,图纸的设计,工队的初步选定。
四、施工队的初步选定,由分公司报招投标小组,(招投标小组成员为公司负责人、工程部、财务部、发展部、分公司负责人5人组成)进行最后的选定,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签订施工合同。
五、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如果需要公司集中采购,则由公司集中采购小组负责采购(采购小组成员为公司负责人、财务部、工程部,发展部分公司负责人5人组成)由分公司和工程部共同监督工程的全部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各种结算单据,工程增减量,必须经分公司负责人和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受理结账手续,依照公司财务办法支付工程款。
六、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依据合同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由分公司负责人牵头,公司验收小组(公司负责人、财务部、工程部,分公司负责人5人组成)进行验收,验收后产生工程验收单,验收单应有现场负责人,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验收合格方可生效。依据合同进行工程款结算,如果验收不合格,则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工。
七、销售:由分公司负责人会同现场负责人提出销售方案,交发展部进行销售方案的初步讨论,并由发展部,分公司负责人再次进行市场调研分析,最后定出销售方案后,报公司负责人再次审定,销售员由分公司负责实施,发展部、财务部配合销售,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支付。
八、工程完工和销售结束后的结算
在项目最终结束后,由财务部和分公司进行财务结算和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时提取利润的2%作为公司业务管理费用,结算和分配时产生相关财务凭据,结算和分配结算由分公司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原始凭证保存六个月之后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天水新乐园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