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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的检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9: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

市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理工作的检查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分片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我们于9月19-21日,深入到**两个地区,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情况。我们认为**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得严谨细致,底数清楚,措施得力,为各项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县(区)都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政策落实程序,规范重点环节管理。礼县在落实惠农政策上提出了坚持“五到位”、“五到户”和“八不准”:即宣传发动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公示审核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政策宣传到户,摸底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不准擅自变更补贴项目和内容,不准随意变更补贴范围和标准,不准擅自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组集体代领、代发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搞暗箱操作,不准出现因工作原因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

(二)健全制度,建档立卡。两当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民群众宣传“一册明、一折统” 的管理意义,及时向群众印发了《告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制定了《两当县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对各种补贴政策依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讨论评议意见、审查考核报表、补贴标准及分配数据、享受人员名单及时张榜公布并全部装订归档,建立完整的惠农政策落实档案。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宕昌县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纳入全县经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列入年度各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措施办法。

(四)建立台账,及时发放。各县(区)都认真做好强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账,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实践证明,开展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我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个新的重要抓手,为改进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下一步,希望**市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上做好以下几点:

1、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看得懂、摸得着、盼得到,充分得到实惠。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希望十堰市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政策,不断提高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规范机制,使政策执行快捷有序。要结合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找出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发放办法:一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惠农政策财政补助“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办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利用整改阶段,制定完善相应的改革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发放长效机制,做到惠农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和群众手中。

3、及时开展基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办事水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愈来愈重视和扶持“三农”工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补贴标准亦不断提高变动。因此,要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政策,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实现“落地生根”、“惠农强农”的目标。

(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上级在安排一些惠农项目时,往往要求地方按一定比例出资配套,而陇南各县(区)财政都比较困难,一些项目的配套资金由于涉及民生大事,县上不得不想尽办法拆东墙补西墙调剂解决,无疑使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雪上加霜,不堪重负。据我们调查统计,目前,在我市已落实的32项惠农政策中,要求市、县两级资金配套的就有13项,分别要求从1%到6%由地方资金配套。两当县实有农村人口3.8万人,2008年惠农资金需要县级配套达362万元,占当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1661万元的22 %。县上无法筹集到这笔资金,只好挤占其它项目的专项资金补上,导致财政寅吃卯粮,县财政不堪重负。

(三)惠农政策宣传存在一定盲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愈来愈重视和扶持“三农”工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补贴标准亦不断提高变动,但一些地方政策宣传工作没有跟上,加之一些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接触电视、广播等媒体较少,而一些村、社干部对惠农政策的宣传解释敷衍了事,不够深入,使得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了解不多,对各项资金补贴标准搞不清楚,存在着“盲从”或“稀里糊涂拿钱”的政策困惑。

(五)贫困县乡办公设备条件差,影响了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发放。我市除徽县、成县的一些乡镇办公条件稍好外,其它贫困县乡办公条件普遍较差,尤其受“5.12”地震的影响,许多乡(镇)至今还在活动板房内办公,办公条件十分简陋,一些乡镇唯一的1台电脑还是

七、八年前“世行”项目配备的老式电脑,功能极差,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量大面宽,涉及范围广,上级部门对乡(镇)政策落实的时效性和上报的电子数据信息要求高、时间紧,使得大部分乡(镇)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工作,严重影响了政策资金的及时发放和数据信息的及时上报。

(六)农村低保对象界定难,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按照保障标准进行的差额补助,我市人均每年补助一般在600元左右。如果按每户家庭人口4.5人计算,享受低保每户每年补助就是2700元,这是一个农民外出辛苦打工半年的收入,这笔钱对于绝大多数农户来说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不可能不人人关注而人人“眼红”。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村低保户对象很难界定,这是因为在农村,家庭收入特别好的农户和特别差的特困户是极少数的,量大面宽的是彼此相差不大的中间户(其中包括约5%—10%的低收入家庭),处于中间状态的农户实际收入很难搞清楚,低保对象评给谁大家都感到不公;加之有些村干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把低保享受看成一种特权的象征,产生的效果是“嫌贫爱富”、“奖懒罚勤”。因此,引发的矛盾也比较多,使得一些地方干群关系十分紧张。

(七)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有:(1)农村低保面太窄,标准过低,不足以解决目前农村贫困人口的实际生活困难问题;(2)农机具补贴标准不统一,对未列入重灾县的宕昌、礼县两个县执行标准低(补贴30%),远低于其它7个重灾县执行标准(补贴50%),严重影响了两县群众购机的积极性;(3)去年以来,粮食直补政策资金向种粮大县倾斜,省上因此调减了非种粮大县粮食直补资金,引起群众不满甚至误解,认为上年多今年少是乡镇干部克扣了资金;(4)农村沼气池建设补助标准太低,目前修建费用(不含人工费)至少要2000元,而目前补贴为1500元,致使一些群众因拿不出自筹资金而放弃,影响了项目的落实;(5)许多惠农政策落实要求时效太紧,使得基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导致虚估冒算,不按入户核实、张榜公布等规定程序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6)支农资金多头管理且交叉重复管理并存,既加大了行政成本,又影响了资金落实时效;(7)农机具补贴手续繁杂,补贴项目太窄,一些供应商搭售配件脱离实际,补贴资金有时几个月都不能领到,群众意见较大;(8)退耕还林补助统一在农发行办理,而我市农发行在各县没有网点,要求其它八县都在武都行开户,由武都进行转账,导致运转周期延长,增加了运行成本。

三、几点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强农惠农政策整合的路径办法,着力提高政策资金使用效益。调研中我们欣喜的看到,我市的礼县、西和等一些县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借鉴他们的经验,建议在不调整原有管理体制、不改变资金原有性质的前提下,市县(区)可以积极探索将一些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实行有机捆绑,匹配投入,实行项目共建,资源共享,各记其功,力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按照“减少交叉、权责一致、强化协调、增强服务”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简化程序,减少环节,鼓励以村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将分散发放的惠农资金集中起来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亟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上,使惠农资金发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更大作用。

(二)积极汇报争取上级逐步减少或取消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减轻地方财政压力。鉴于我市各县(区)财政都比较困难、落实强农惠农项目配套资金困难较大的实际,建议市政府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尽可能取消或减少地方配套资金,或者区别不同县(区)财政状况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以减轻贫困县财政压力,确保强农惠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看得懂、摸得着、盼得到,充分得到实惠。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县(区)要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政策,不断提高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四)着眼于农村发展变化实际,积极完善惠农政策及其资金管理发放办法。首先,要积极汇报争取中央和省上完善各项惠农政策: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惠农政策的扶持力度,适当增加补贴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二是农村沼气池建设补助标准太低,建议提高到每池补助2000元,以推动农村环境保护,调动农民利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三是建议省上对我市九县(区)农机具补贴执行补贴50%的统一标准,并适当扩大补贴项目,简化办理手续,使补贴资金能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四是建议中央适当延长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年限,着眼于扶持农村替代产业,以解除退耕农户到期后生活无着的后顾之忧。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发放办法:一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惠农政策财政补助“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办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改革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发放长效机制,做到惠农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运转不出问题;五是改变目前退耕还林补助由武都农发行向各县转账的做法,建议市上与金融部门协调,建立新的直通发放渠道。

(五)重视解决乡村办公条件差及信用社网点不足的问题。建议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新增的支持“三农”资金中,切出一块,集中解决乡村办公条件差、设施配套落后、信息数据上报不及时、贻误政策落实等问题。同时加强乡(镇)信用社网点建设,解决信用社网点少的问题,力争做到一乡一点,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使各项惠农资金得以及时发放。

(六)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把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千家万户,使其发挥最大效益,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县(区)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二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尤其要提高政策落实一线人员的办事水平;三是坚持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纳入县乡年度目标考核,与其它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同罚;四是坚持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打造阳光工程;五是教育引导群众管好用好惠农资金,主动用于增加生产性投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意识;六是坚持调研制度,定期组织有关方面,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为强农惠农政策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建言献策,提供决策服务。

我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镇政府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情况汇报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的情况汇报

10年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报告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汇报

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方案1

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方案2

强农惠农资金

神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重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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