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稀土矿临时占用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林地的报告
市林业局:
稀土产业是赣州市的支柱产业,为妥善解决我县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保持公益林总量平衡,确保生态安全,我公司拟临时占用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矿区用地277亩(木子山长隆长塘26.2亩、木子山三车间5.0亩、开子岽一车间29.2亩、内头坑一车间4.0亩、来水坑张坑18.0亩、来水坑一车间18.8亩、大坑一车间36.7亩、座加形二车间29.5亩、木子山长隆长塘付矿16.0亩、木子山茶亭背20.7亩、木子山城门16.2亩、木子山牛栏窝17.2亩、甲子背下庄7.5亩、三丘田老朋山14.0亩、三丘田上寨迳18.0亩),林权权属为集体所有,地类为有林地,林种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呈请市局审核批准。
妥否,请批示。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定南分公司
2015年1月12日
《关于申请征占用林地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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