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职工管理办法及考勤制度
1、在工作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分配,坚持只要有学生在校就餐,员工就必须坚守岗位的工作日制度,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2、员工原则上坚持在校住宿,力保工作日。
3、加强团结,相互配合,不猜疑、不挑唆,凡因无故起事端,造成恶劣影响,扣除当月50%工资。
4、实行早上下午上班签到制度,每迟到5分钟,扣除2元,10分钟扣除3元,一般情况不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每天扣除月工资三十分之一,每少一次售饭扣除3元,每少一早中下上班时间扣除6元。
5、不得克扣学生伙食,同时不得出售人情饭,更不准收取学生现金据为己有,一经发现,罚款50元。售饭一律凭卡。
6、不得动用公用食物据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50元。反对边工作边吃食物或边抽烟。就餐规定统一时间。
7、服务态度要和蔼,更不能训斥学生,售饭卡不能错刷或漏刷。
8、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工作要主动积极,不得相互攀比,更不能拈轻怕重,工作中不偷懒。
9、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在房间休息或做私活,有事必须向食堂管理人员或班长、副班长请假,如不假外出扣除5元,如食堂管理人员抽查考勤缺岗一次扣除3元,不服从分工扣除5元。
10、节假日加班,由班长、副班长安排人员,工资按月薪三十分之一领取报酬。
11、全体职工必须依规操作,注重人身安全,相互提醒,时时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凡违规操作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12、卫生值日人员要全面做好卫生,凡抽查卫生不到位扣除3元。
13、凡违反上述条款,情节严重随时予以辞退。
《食堂职工管理办法及考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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