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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6:35: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如果第8层实体混凝土强度经检测达不到设计强度要求,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1)施工单位应将试块检测和实体检测情况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

(2)由原设计单位进行核算。如经设计单位核算混凝土强度能满足结构安全和工程使用功能,可予以验收:如经设计单位核算混凝土强度不能满足要求,需根据混凝土实际强度情况制定返工重做、加固处理、结构卸荷、限制使用等相应的处理方案。

(3)施工单位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4)施工单位将处理结果报请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报告。

(5)施工单位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剖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予以防范。 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1、对已发出的招标盘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应在招标立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15天前;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臼起至控标^提空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征地工作未完成,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4、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5、开标会应由招标^主持.并宣读拄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喜:

6、瓷格审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公正人员无权对捏标人进行审查:

7、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厦法^签字,受权委托的应有正式的委托书。

8、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0、评标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确定,其中技术、经济专家应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1、重点项目经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定书面合同; 1

3、签定书面合同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性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法规总结

1、谁有错,谁负责;你有错,不利于

2、连带——凡是2个人都有过错的

凡是2个人共同行为的

3、所有的建筑相关企业、个人都应有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活动,不能超越资质,否则无效

4、一对一原则—1人1单位,1人1项目,1人1身份,1人1合同,1人1次试用期

所有的监管机构,都采用同一主体概念原则(政府≠政府主管部门)

例外:文保法中——拆除维修文物企业资质、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

5、考试有总包的,就选总包

有建设单位的就选建设单位

6、凡是“转”都禁止、肢解=转包

分包可以,再分包禁止

7、凡是备案,都是15天(拆迁拆除前15天、竣工后15天)

8、凡是证书都是3年,例外:企业资质5年

9、凡是指定都禁止,

例外:设计单位但有特殊要求材料设备等的除外

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

供水电气、消防等部门——不得明示或暗示建设、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材料设备

检测机构、人员—————不得推荐、指定材料、设备

10、建设单位推荐分包商,总包可以拒绝或接受

检测机构、人员——不得推荐、指定材料、设备

11、4个2选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2选1

评标的预审和后审

定金和违约金

仲裁和诉讼

12、几个高低——2个就高——申请多项资质、合并

2个就低—— 联合体、共同体

分立——实际达到的资质

13、回避——评标委员会——不得与投标人有隶属或利害关系

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所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或利害

(与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

法官、仲裁员——不得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是近亲属、不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得接受当事人贿赂等

14、总包负总则(总包单位对整体工程全面负责)

分包负分责(分包单位对分包项目全面负责) 总分连带责(对内按约,对外连带) 分服从总,不服从的,分承担主要责任 分包向总包负责,总包向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可——找总包赔偿

或找分包赔偿

或找总分连带赔偿

追偿

15、施工人有过错的——施工人返修——施工人承担修缮费——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筑单位有过错的——施工人返修——建筑单位承担修缮费——建筑单位承担责任 设计错误的——施工人返修——建筑单位承担责任(但可向设计人追偿) 建设单位责任情况——设计错误、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指定分包商

16、事故隐患——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事故安全——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单位立即、如实在1小时内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

情况紧急的,现场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政府安全部门报告 质量安全——单位在24小时内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逐级上报不超过2小时

17、检测三依据——设计文件、技术标注、承包合同

监理四依据——设计文件、技术标注、承包合同、法律法规

施工4依据——法律法规、合同、设计图纸、标准(强标、约定的推荐标准)

18、施工人员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监理单位发现安全隐患——三部曲:

责令改正—暂时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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